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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汝之不慧

更新時間:2015-10-12  作者:赤軍
是峻攔住緯氓,說先生您既然來了,怎可不餐一飯便走?那我豈非有違待客之道嗎?好說歹說,把緯氓請入堂中,隨即雜役呈上食案來——飯食挺精致,是子高大概是受了是宏輔的影響,也從來“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在口腹之欲上頗下了一份功夫。

食案上有菜五道,君臣佐使,葷素搭配。緯氓并非素食主義者——僧侶而食素,那是南朝梁武帝以后才逐漸形成的習慣,《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中明確說道:“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此乃最早戒葷的含義;至于肉食,僧侶講究吃“三凈肉”,也就是“眼不見殺,耳不聞殺,不為己所殺”的肉,大可食用。今天緯氓是不期而拜,是峻一開始并沒有準備他的飯食,所以食案上那些肉么,也肯定不是為了他而特意宰殺的牲畜,食之無妨。

但是緯氓不飲酒,說飲酒而醉,將會擾亂自己的心神,故此平素只以白水佐飯而已。

是峻請緯氓用餐,說等您吃飽喝足了,我再告訴您自己面上“殺意”之由來,請您為我紓解愁煩。

緯氓也不謙讓,當即提起箸來,三下五除二吃了個肚兒圓,隨即斂衽端坐,等著是峻餐畢。是峻心中有事,這飯自然也吃不香,略微扒拉了兩口,便命雜役撤席。然后摒退眾人,與緯氓并席而近,老老實實地就把今天逮著“大盜劉某”之事合盤托出。

緯氓靜靜地聽是峻講述完畢,這才雙手合十。口宣一聲佛號:“縣尊差矣。佛說不殺生,殺生必造業障,還報己身。前縣尊在樂浪殺害無辜,心中不安,至于今日。大害性命,今若再殺,得無懊悔至死耶?且死后下阿鼻地獄,以贖其罪,來世或托生畜牲道,何苦來哉?”

——關于殺害氏勛之事。是峻曾經向緯氓透露過少許,他終究沒敢把是宏輔牽扯進來,只說有一親眷逼迫自己,恐將不利于家族存續,故此無奈殺之而已。留下了好大的心結。

緯氓說了:“不知而殺,如食三凈肉,不為罪也;知而殺之,如食不凈物,因緣糾纏,必罹后報……”你要是沒瞧出其中的冤情來,真當逮著了大盜劉某,那殺了也就殺了。可是既然知道是錯捕,再枉法殺之,心里真的過得去嗎?種因得果。怎么還可能奢求福報呢?

你是官員,執掌國法,不可能不殺人,然而殺人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殺一有罪之人。解救更多無罪之人才是目的。好比武將領軍,為的是報國保家。在此種前提下殺戮再重,佛亦不罪。心亦可安;倘若妄侵他國,或者屠戮無辜百姓,那便是重罪了,即便當時不報,死后必然淪陷地獄,久不超生,就算超生,也會落入修羅道、畜牲道。

所以不知而殺,是公事,是國法,你臉上不會現出殺意來;知而后殺,殺意明顯,我才能夠一眼看破。奉勸縣尊,還是趕緊懸崖勒馬為好啊。

是峻說這錯捕之事,乃縣丞所為,本來不干我事,但我身為一縣之令,倘若事情敗露,必然會受到朝廷責罰啊,起碼這三年任滿后得為郡守的前程就要泡湯了,如之奈何?

緯氓連連搖頭:“眾生平等,縣尊之命,與士子乃至庶民之命同也。佛可割肉飼鷹,今縣尊不必割肉,而能全人性命,此亦功德,孰謂不值?即不論殺生,以三人之性命,易己之前程,譬若奪人財物以自富,是盜也……”你就真那么寶貴自己的前程,甚至要拿別人的性命來交換嗎?

再說了——“此事遮掩亦易,縣尊有太尉為恃,又何懼耶?特貪婪心起,故障智慧耳。”你也說了,錯誤是縣丞犯下的,你最多有教管不利之過,有太尉是宏輔做靠山,還擔心這點點罪名嗎?就真會影響到你的前途?

“太尉名顯當世,如絲之白,更易染皂,但有點滴之污,人人皆得目見。暗室不可欺,如紙不籠火,既造殺業,必將泄露,則縣尊為太尉從弟,或當歸咎于太尉矣。太尉若干,縣尊為枝,枝若病蟲,干可施救,干若病蟲,枝葉何存?”世事因果糾纏,不可能有永遠不敗露的陰謀,一旦敗露,以你跟是宏輔的關系,很可能會連累到他。倘若是宏輔居位不穩,你又還有什么前程可言?

是峻聞言,不禁悚然,當下也合十問道:“佛可恕人誆耶?”緯氓說了:“業既造作,要在擇善,若誆而能活人,誆孰為罪?”

是峻說我明白了,多謝先生指教。趕緊召小吏過來,命他通知縣丞,說剛才商議之事暫緩辦理,然后掉過頭來,這才詢問緯氓今日的來意。緯氓微微一笑,說我今日且先告辭——人命關天,還是請縣尊你先解決了自己的問題,我過兩天再來求您解決我的問題好了。

是峻送走了緯氓,這才匆匆又去找到縣丞陸平,索要了“大盜劉某”的供狀來瞧,旋即命小吏掌燈,直入獄中。鄭縣獄內關押了不少人,但大多并無重罪——擱后世來說,就是違反了治安條例,但還不到觸犯刑法的地步——一般關幾天就放出去了,只有陳纻、馬齊、馬鈞三人,算是重犯,身帶桎梏,給囚在最里面的隔間之中。

三個人是分開關押的,是峻先去見了“主犯”馬齊。馬伯庸因為招供得快,身上倒并沒有什么傷,也就屁股上挨了幾板子而已,皮都沒破,他養尊處優,這就已經受不了啦,俯身趴在地上直哼哼。獄卒用木棒挑著桎梏,把他拖將出來,惡狠狠地按倒在是峻面前。

一燈如豆,映得是子高面上陰晴不定,頗顯猙獰。馬齊抬起頭來瞧了一眼,就趕緊伏身下去。連連磕頭,口呼冤枉。是峻先報了自家的姓名和職務,然后假裝并不了解內情,開口便問:“汝非冢嶺山間大盜劉某乎?”

馬齊眼淚鼻涕橫流,反復聲明是認錯了人。是峻取出通緝令來給他瞧:“所載相貌。分明是汝。”馬齊說人有相似,小人實實在在是冤枉的呀。是峻冷笑道:“既稱冤枉,如何招供畫押?”馬齊哭道:“小人懼刑,不得不招耳。”

是峻說了:“吾本疑劉某乃假名耳,不意真名馬齊……”馬齊趕緊說不是啊,我一直呆在扶風武功。這才是初次踏足關中,什么大盜,跟我一點兒關系也沒有哪!是峻假裝沉吟少頃,冷著臉緩緩說道:“如此說來,是錯捕矣。然若即寬放汝等。赴洛申訴,吾恐不保其位……”馬齊雖然膽小,其實倒也不傻,聞弦歌而知雅意,趕緊磕頭:“若得寬放,足感縣尊恩德,小人豈敢上告?”

是峻說好,反正你的供狀還在我手里。要是敢把此事泄露出去,我就把這份你親手畫押的供狀上呈刑部,看弄不死你小丫挺的!

下令把馬齊暫且收監。第二個又提出陳纻來。陳茲免因為牙關甚嚴,不肯招供,倒是結結實實地受了不輕的刑,屁股都快給打爛了,十指還被拶得紅腫。是峻見了,不禁皺眉。心說陸平真酷吏也,我跟他搭檔可也得防著點兒……板著臉問:“汝何不招。乃至于此?”

陳纻趴在地上,梗著脖子:“吾本無罪。有何可招?”是峻把馬齊的供狀拿給他看:“汝黨已招供矣,汝安可免?”陳纻冷笑道:“三木之下,何不可供?然纻非畏死之人也。”

是峻心說這家伙倒有些難弄……想了一想,又問:“聞汝等于食肆中訕謗朝廷,有諸?”陳纻說了:“朝政闕失,吾等士人豈不可議耶?何謂訕謗?”是峻倒是也挺好奇,說你究竟議論了些什么朝政呢?可敢當面對我陳述?

陳纻聞言,不禁有些猶豫——他自己說不怕死,未必是真話,只是不肯身背污名,無緣無故就死罷了。這真要他當面指斥縣令的施政,萬一把縣令給說怒了,隨便安個罪名處死自己,那還不簡單嗎?真要說嗎?未免太過危險啦。

見他猶豫,是峻不禁冷笑:“既敢宣之于肆,乃不敢當面直陳耶?”你也就這點兒膽量嗎?還裝什么大義凜然的正人君子!陳纻受不得激,又一想,現在安自己身上的罪名就已經挺恐怖的啦,事已至此,且讓我死也死得壯烈一些吧!于是略微組織一下語言,便將食肆中對馬齊等人所語,敞開了分說一遍。

是峻冷著臉聽他講完,隨即撇嘴而笑:“真無識之論也。”他的施政理念大多來自于是宏輔,自然早有對付反對者的完善說辭,當下條理清晰地逐一加以駁斥:

“汝云吾為厚其稅賦,當知稅賦為國家根基,若無稅則國乃貧,國貧則必生亂,但不害民生,厚賦何過耶?”

可是稅收多了,就一定會危害到百姓的生存嗎?就一定會官逼民反嗎?“國家稅負,本有定額,吾非加賦,而能多征,孰謂不良?”商業若不繁榮,商稅自然收得就少,商業若是繁榮,商稅自然豐足,商賈按照朝廷的規定額度繳稅,怎么會變窮呢?我三市合一,給了他們做生意更大的空間,從中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這本是公私兩便之事啊。

再說朝廷增吏的問題——“今之吏較漢之吏,所增亦不過一二成耳,何得謂多?”中央分三臺三省十二部,機構是增加了,但職權清晰,減少交叉,不但辦事方便,而且真沒增加什么人——“乃可免冗吏冗政之弊也。”至于地方上,雖然正牌公務員的數量增多了,但你以為原本那些編外人員就不吃朝廷錢糧?他們的俸祿大多由正職官吏撥給,說到了還是來自于國庫啊。怎么可能改編外為編內,就把國家給吃窮了呢?

“至于鄉賢耆老,固能為朝廷分憂,亦易生尾大不掉之弊。彼等既掌鄉梓,則兼并乃不可免,土地兼并,國賦必缺,是真害民也。”從漢朝開始,歷代都大力打壓地方豪強,難道就全是錯的嗎?前代的賢守令,難道就全都是樂意跟豪強和平相處的嗎?

“汝之不慧,一至于斯,即赴都應試,料必不中也!”是峻越說越氣憤,干脆命人把陳纻拖將過來,強捏著他的手指在供狀上按了手印。陳茲免始終繃著的心弦終于就此斷裂,趴在地上,雙眼緊盯著那份供狀,放聲大哭,心說我這就要完蛋啦,而且罹此重罪,估計就連家中寡母也將受到牽連,說不定同日押赴刑場正法!真是禍從口出,若有來生,可再不敢隨意臧否朝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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