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塔克拉瑪干沙漠的邊緣,繼續往西,就是著名的絲綢之路。
沙漠南北兩端各有一條路,都是沿著沙漠的邊緣前行,兩條路往東匯合后,自然是樓蘭城。
而往西方向,一條路經過疏勒城,然后到達沙陀城。
而另一條路則是經過于闐,然后再過一個小城皮山,順著昆侖山脈繼續蜿蜒往西,同樣是到達沙陀城。
而沙陀城,已經算是進入了帕米爾高原的高海拔地域,再往前則就是,如今還被大唐牢牢控制的波斯都督府。
從沙陀城順著噴赤河一路南下,就可以進入吐蕃地域,而沙陀城,自然是就是吐蕃下一個必經之地。
帕米爾高原,也就是蔥嶺一帶,并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平坦高原面,而是由幾組山脈跟山脈之間寬闊的地帶,形成了看似平坦、水草豐沃的谷地跟盆地組成。
高原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八大部分,被當地人稱之為‘帕’,每一帕也都有著其游牧族控制。
因為水草豐沃不均,這里經常會有游牧族進行小規模的戰爭,主要就是為了爭奪肥沃的土地,用來供養族人。
部落群體規模并不是很大,大到萬人,小到千人。
大唐長安城,離這里已經遠大萬里之遙,而石頭城、黃土夯筑的小城,隨處可見。
對這里的控制自然是乏力至極,因為吐蕃的強大與干預,大唐很難在這里形成有效的控制。
而讓李弘更為震驚的是,這里在他上一世的19世紀70年代,依然還是屬于中國。
而再往正西,就是被如今的白衣大食占領的吐火羅,如今在李弘坐鎮西域后,變成了白衣大食跟大唐之間的戰略緩沖地帶。
看似還附屬于白衣大食,但在其國內,已經有人開始漸漸偏向了大唐。
李弘率領著的兩千人馬,早已經習慣了高原上的生活,所以高原反應在所有人中,只有半梅跟尋蘭有些輕度不適。
但令李弘沒有想到的是,最不適合這里的竟然是白起那頭色狼,此刻舌頭拉的老長,竟然還沒有緩過神來。
不過話說回來,這也不能怪白起,這頭色狼從第二日開始就厭倦了沙漠,自從經過昆侖山脈,兩側有沙漠變戈壁,再到變成綠洲。
這頭狼就瘋了,看見了綠油油的水草后,就開始從馬背上跳下來,在草原上狂奔,所以此刻想不難受都難。
選擇了一處北風、平坦的地方,遠離游牧族、靠近昆侖山脈腳下的一處地方,一汪小湖泊便出現在了眼前。
仔細查探,會發現這周圍有不少人曾經駐留、扎營的痕跡。
已經化成灰燼殘留的火堆,帳篷扎營時所需的石塊,還有那牛羊糞便,都證明了這里確實是一個適合扎營的地方。
“爺,咱們是不是跑的太遠了?是不是應該讓無法無天援兵一些?”山鷹在空中翱翔、野兔在草叢中偷偷打量著這些外來客,不想卻掉進了狼嘴中。
“來不及了,等從于闐派兵過來,吐蕃的商隊也就快要到達了。”李弘仰頭望著湛藍的天空,這里簡直太美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純凈。
“商隊再快,也會比咱們慢上四五天,如此一來,時間應該足夠吧?”花孟檢查完李弘的帳篷是否牢固后,同意權毅的意見,附和道。
這里太空曠了,空曠的讓人心里發虛,仿佛是感覺進入了一個空靈的世界一樣。
大唐的太子殿下只身來此,如果發生什么意外,這不是在這里的所有人,能夠擔待的起的責任。
“沙陀城是唯一的大城,只要越過沙漠,這里只有商隊行進,人跡罕至,如果無法無天派人來,只會被謹慎的吐蕃人,從這路上的蹄印上發現端倪,所以與其找援兵,不如利用這幾天的時間,把這里的地形弄熟悉,如此比援兵更為可靠。”
李弘接過尋蘭抱怨中遞過來的水,只聽見尋蘭嘴里小聲嘟囔道:“燒了好久了,看著水已經開了,但是為什么感覺好像沒有開,都不燙手。”
一臉的悶悶不樂、明亮的眼睛閃現著淚花兒,因為沒有把水燒開,此時竟然覺得自己太沒用了,連燒個水都燒不好。
李弘呵呵笑了下,一把拉住尋蘭的手,拉著坐在自己旁邊,拍了拍尋蘭的臉頰,說道:“這不怪你,是這里的地域問題……。”
“啊……殿下,難道這里有鬼不成?”尋蘭連忙警惕的看著四周。
李弘一句話,不單尋蘭魔怔了,其他人也是有些慌張的望向寧靜的曠野。
那如峭壁般的巨大山脈,遮擋著陽光的照耀,不由自主的,讓人還是感到有些詭異。
李弘沒辦法跟他們解釋因為氣壓過低,所以這水看似燒開了,其實都被蒸發了。而溫度實則還遠遠達不到,根本就無法煮熟食物。
只好胡亂解釋道:“就跟我們剛到這里時,會有呼吸困難的感覺一樣,所以這水是很難如此燒開的。”
花孟跟芒種兩人,撲棱著機靈的眼睛,琢磨了半天,然后諾諾說道:“爺,這是不是跟您當年,把一張白紙放在杯口處,水灑不出來有異曲同工之妙處?”
李弘含笑點點頭,然后說道:“差不多吧,告訴他們,用我們那些封蓋很嚴實的鍋蓋來煮水,這樣會好一些。”
這些在于闐等地還不算是難事兒,所以這一年多來,李弘的軍隊一直還沒有遇到這個‘詭異’的問題。
如今遇見了,自然也就用上早就配給軍隊牛筋鍋蓋,邊緣處可以嚴絲合縫的擠壓進,大鍋的邊緣。
這樣便可以讓鍋內的水跟食物,處在相對的真空中,完全可以把食物煮熟煮爛。
夜幕很快降臨,除了負責警戒的兵士外,其他兵士則都開始進入到了夢鄉。
而李弘的帳篷,自然是處在整個軍隊中,最中央的位置。
簡易的方凳、方桌等必備物品,都是在于闐補給時,騎兵隊里的那幾十匹駱駝,跟著運送過來的。
李弘身穿大皮裘、半梅跟尋蘭同樣穿著皮裘裝束,笑臉在火堆的照耀下,變得紅撲撲的,煞是誘人。
白起不知道又從哪里逮了一只野兔,如今正嚴肅臉,監工般的等著花孟給它烤熟。權毅不一會兒的功夫便跑了過來,身后還跟著幾個兵士,臉上興奮的神色,早就已經暴露了他查探的收獲。
“爺,從這里出去,只要繞過前面的高地,往前約莫三十來里地,那里就很適合我們突擊商隊。”權毅伸手烤著火,作勢要搶花孟手里,正烤的香噴噴的野兔。
白起頓時警惕的站了起來,一雙狼眼充滿了警告,敢碰下我的兔肉,跟你死磕。
“斥候派出去了嗎?”李弘笑看權毅問道。
“都已經派出去了,只要一接近這片草原,我們就能夠得到消息。”權毅邊說話,邊看著白起叼起被花孟綁好的,烤熟了的兩只野兔,然后頭也不回的消失在了夜色中。
“這……爺,它這是干嘛去?”權毅驚訝的看著小牛犢一般壯實的白起,那雄壯的身型,無論是誰在大晚上碰見,都會頭皮發麻。
“不知道,這家伙下午就消失了很久,估計這附近有狼群。”李弘猜測著說道。
但讓李弘有點兒納悶的是,自己撿的這頭狼,也太懂得交際了吧!
當初在樓蘭,勾結外狼伙同作案,如今看那德行,肯定是叼著烤熟的野兔,去賄賂這里的狼群去了。
“這家伙要成精啊,太通人性了吧?”權毅在長安,也見過權貴人家豢養豹、虎等野性動物。
但養狼在長安城,甚至是在整個大唐還沒有聽說過。
而李弘也是很納悶,狼應該是最難被人馴服的動物,獅子、老虎、熊等等野性動物,通過人類的嚴苛訓練,都能夠進行一定的表演動作。
但唯獨狼,從來就沒有見人馴服過,那馬戲團,可以用獅子、虎、熊等野性動物表演,但狼是從來,也是永遠不會出現在那里的一種動物。
李弘也懶得理會白起,如果它愿意回歸草原,那么自己也不會攔著它,所以這一年來,白起在李弘看來,更像是野生的。
揮退了幾人后,李弘便扎進了自己碩大的帳篷,帳篷分區域,甚至連書房都有準備。
花孟跟芒種,早已經燒好了熱水,再把一切都為李弘準備好,兩人便回到了自己的帳篷,距離李弘不遠,一左一右。
然后再往外,便是親衛隊兵士的帳篷,不過也已經給李弘的帳篷四周,留出了很大的余地。
在半梅與尋蘭的侍奉下,李弘自然是如同在樓蘭一般,一切用起來都還是那么順手。
早已經讓宮女陪侍的他,對于一切也都已經習慣,但他寶貴的第一次,他還沒打算交出去。
在李弘看來,自己還正是長身體的時候,還是再過兩年吧。
懷里每天晚上摟著,如同美玉泛著誘人光澤的軀體,對如今的李弘來說簡直就是煎熬。
每天早上的一柱擎天,就足以說明他如今在生理上,是多么的饑渴。
而無論是夏至、小雪,還是半梅跟尋蘭,都早已經做好了準備,只是她們心里若有若無的都明白,或許殿下是在等白純。
(ps:不好意思,臨近春節,確實有點兒忙,今天就匆匆一更吧,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