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達姆彈出現于1897年,由達姆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設計。彈頭尖端沒有包覆而露出鉛心,子彈射入人體后鉛心擴張或破裂,因而擴大了創傷面,造成對人員的嚴重傷害。達姆彈
100米距離上遭到達姆彈的直接命中,頭部100的人會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臟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達姆彈現已被國際禁止使用
根據美國國家步槍協會(NRA)的定義:一種在印度達姆達姆兵工廠發展的英國軍用彈頭,曾經在達姆彈
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邊界和蘇丹被使用。口徑是點303英寸,金屬外殼并沒有完全包覆彈頭前端,其鉛質核心外露,來增加殺傷力。并沒有被進一步改良,因為在不久后的海牙公約(1899年)就被禁止在戰爭中使用這類子彈。"達姆彈"一詞也常被誤用為所有入身變形子彈。簡單整理如下:軟頭彈頭:擊入目標體內后更容易翻攪。中空彈頭:同上,如果上面再加上四條容易割裂的溝紋,就成了俗稱的開花彈,除了翻攪之外,也會在目標體內造成更嚴重的割裂傷。爆炸彈頭:中空彈頭內藏引信和火藥,會在擊入目標體內后爆炸。因為在大眾傳播媒體上時常見到以名氣最大的“達姆彈”代稱之,是否成為“約定俗成”的錯誤而成為達姆彈的廣義定義,還有待歷史驗證。上述的各種變形彈頭經過長時間的改良,在各方面性能上常比達姆彈更佳,也成為專業軍工廠可能的產品。除了地下兵工廠外,一般再難見到已走入歷史的達姆彈的生產了。
名稱來源
達姆彈的名稱來源于他的產地,英國設在印度的加爾各答附近的達姆達姆小鎮的兵工廠。歷史上的達姆彈出現于1897年,由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設計研制而成,他把7.7毫米槍彈去掉尖端被甲,裸露出鉛心,就成了威名赫赫的達姆彈。此后出現了眾多不同型式、不同口徑,具有類似性能的槍彈。如:彈頭殼尖端刻有十字切口或數條縱向裂紋的達姆彈、彈頭前部開一縱孔或再在孔內放一細薄金屬管的達姆彈、用鉛或其他材料制成無彈頭殼的軟彈頭的達姆彈等。
致傷機理
將彈頭的尖端被甲去掉,露出鉛心。當達姆彈射入人體后,鉛心由于慣性作用從被甲內涌出,被壓扁成蘑菇狀,被甲發生擴張或破裂,迅速釋放能量,擴大創傷出口,使彈頭具有類似爆炸彈頭的致傷效果。具體表現為彈頭嚴重發生形變乃至破裂,導致人體組織出現喇叭狀或葫蘆狀空腔,創傷面積是彈丸截面積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時出現口徑十幾倍甚至更大瞬間空腔,對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產生巨大的壓力。更令傷者痛苦的是,如果彈丸的碎片遺留在身體內部,那么就可能會造成鉛中毒,即使僥幸碎片遺留在身體內部比較少,但是破碎的巨大傷口極難愈和,容易造成感染。彈丸命中人體產生類似于爆炸性質的創口,我們把這種狀況稱為稱為“達姆效應”,我國民間把具有“達姆效應”的子彈俗稱為“炸子兒”。達姆彈的殺傷力十分驚人,遠超過常規彈頭。達姆彈和具有類似達姆效應的彈頭,具有可怕殺傷力,當然也具有極強的停止作用。由于達姆彈極高的致死率和對傷員造成的巨大痛苦,使得達姆彈成為一種十分不人道的武器。
1899年海牙公約的第三項聲明《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聲明》,明文禁止“進入人體后易于膨脹或變扁的彈頭”。而當時中國的代表清朝政府亦是簽署國之一。此乃禁止入身變形槍彈在國際戰爭中使用,并未禁止其他用途,如反恐、狩獵等。入身變形子彈的全面禁絕曾在國際會議上提出來討論,但并未成局。之后入身變形子彈仍然被廣泛運用。據說1947年發生在臺灣的二二八事件中,國民政府軍也使用入達姆彈
身變形子彈,在臺北二二八紀念館藏有實品。有部分歷史學者認為在其根據的二二八事件口述歷史資料中增加有關達姆彈的敘述只是為了操作歷史事件。美國軍隊中目前普遍裝備達姆彈,其也用于獵鹿,規定必須用入身變形槍彈來獵鹿,因為每人限獵一頭。英國警方目前在反恐任務中使用入身變形子彈,因為很可能會“未審先處決”地把犯人殺死,在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被誤殺事件后,引發國際譴責。歐洲議會屬下的一個特別委員會在1998年提出的報告中指出:擴張型彈頭的殺傷力較強,致命率也比較高,對中槍的嫌犯來說,幾乎等于不經審判而執行死刑,因此它們正考慮要對警察單位使用擴張型彈頭進行管制。但是,具有達姆效應的特種子彈停止作用突出,侵徹力小,很難貫穿目標造成附帶殺傷,所以具有達姆效應的各種特種子彈仍廣泛用于反恐、狩獵等活動。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就被英國警察使用具有達姆效應的特種彈誤殺。而美國根本就沒有相關法令禁止擴張型彈頭的使用,因此不論是打獵或是自衛用途,都可以看到這些彈頭的身影,而且幾乎所有執法單位都在使用,各大軍火公司也推出許許多多不同設計的擴張型彈頭,以滿足市場需求。加拿大長久以來一直將具有達姆效應的擴張型彈頭歸類為爆炸物,完全禁止使用。但在執法單位的強烈要求下,1996年通過將中空彈尖包覆型(JacketedHollowPoint,JHP)改列為管制使用的爆炸物,有限度開放,僅供治安單位使用。
流言及破解
達姆彈在民間俗稱“炸子”或“開花彈”,大概是各類槍彈中名氣最為響亮的一種。與之有關的坊間傳說很多,特別是關于其彈頭構造和制造方法,有著許多神乎其神的傳言,比如說其彈頭內裝有炸藥或者水銀,不管擊中人體任何部位都會致命,或是將槍彈在頭發或鞋底上蹭幾下就能變成達姆彈等等。雖然達姆彈具有巨大殺傷力這一點是不爭的事實,但這些傳說基本上都是以訛傳訛或是捕風捉影。[1]
流言之一:達姆彈裝有炸藥
達姆彈
[1]對于真正的達姆彈來說,彈頭內不含有任何炸藥成份,其殺傷力完全得益于彈頭的獨特設計。當高速飛行的達姆彈擊中有生目標時,由于肌體組織比空氣密度大得多,彈頭會受到極大的阻力。由于鉛比較軟而且有一定流動性,彈尖部外露的鉛會首先變形,進而撐開并撕裂彈尖周圍的被甲,而如同花瓣般張開的被甲會由于人體組織的阻力,不斷向后變形和翻卷,彈頭直徑會變得更大,因此在彈頭邊旋轉邊前進的過程中傷道是逐步擴大的。隨著彈頭能量的完全釋放,產生的瞬時空腔會相當可觀,而且由于徑向尺寸增加,加上尖利的被甲邊緣對途經的肌肉組織的破壞,造成的永久傷道也很大,從彈頭上脫落的被甲碎片和碎鉛屑也會在傷道中以不規則的軌跡運動,造成難于處理的多發傷道。因此,達姆彈遠比全被甲普通彈頭直接穿透人體造成的傷害大得多,當然這其中沒有炸藥的任何功勞。那么有沒有彈頭內裝炸藥的槍彈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早期設計的槍彈中,的確有一類彈頭內帶有炸藥的品種,稱為爆炸彈。各國設計的這種槍彈結構都大體相同,一般用在航空機槍上,通常具有爆炸/燃燒的雙重效果,用于指示彈著點或射擊飛艇、氣球、飛機等薄皮易燃目標。其中,比較典型的是英國早期生產的一種,303口徑爆炸彈,該彈彈頭內部設有一根銅管,內裝少量的鈍化硝化甘油炸藥,管底裝有黃磷或黃磷基物質作為助燃劑。但硝化甘油很不穩定,因此這種槍彈貯存和使用都比較危險,很快就被淘汰了。到二戰期間,只有大口徑機槍彈上還在廣泛使用爆炸彈頭,這種彈頭一般在頭部都有單獨的引信,結構類似于縮小比例的炮彈。而普通槍彈中只保留了爆炸燃燒彈作為一種輔助用特種彈,典型的有德國的7.92毫米B型爆炸燃燒彈和俄國的7.62毫米3D燃燒彈。二者彈頭結構基本相同,彈頭前部均裝有燃燒劑,中部裝有用來引燃燃燒劑的擊針和針刺火帽,尾部有鉛墊密封。這類彈頭在碰撞到人體這樣的軟目標時,也有爆炸燃燒的可能,此時的殺傷效果一點不比達姆彈低。[1]
流言之二:“水銀彈”的存在
這種說法的源頭來自于1981年2月由群眾出版社翻譯出版的《豺狼的末日》。該書作者是英國政治驚險小說家弗·福賽斯,他的作品以豐富的知識面和巧妙的細節安排而見長。該書描寫一名代號“豺狼”的職業刺客,受雇刺殺法國總統戴高樂的虛構故事。為完成任務,“豺狼”自己設計了一支可以拆開并藏匿在拐杖內的小型狙擊槍,并為其配備了彈頭內灌有水銀的“炸子”。書中對制造這支武器以及槍彈的過程描寫非常詳盡,給所有看過該書的讀者留下了深刻印象。該書在西方影響很大,1973年還被拍成了同名電影,在國內也曾多次再版,因此“水銀彈”的說法也不脛而走。水銀有毒,同時密度和流動性比鉛更大,理論上確實能提高達姆彈的威力。但這種設計看起來似乎可行,實際上卻沒有多大的應用價值。書中提到的“水銀彈”是用一種鎳銅合金被甲,22馬格努姆步槍彈改造而來的,由于彈頭體積有限,水銀是通過在彈頭縱長部分鉆孔放入的,然后用熔化的鉛液密封。而水銀常溫下是液態的,受熱后會產生劇毒的水銀蒸氣,吸入或皮膚接觸這種蒸汽都會造成中毒。即使在常溫下,如果沒有良好密封的話,水銀也會緩慢揮發,因此制造和使用這種彈頭對使用者本身來說就有很大的風險。水銀還有一個特性,就是能與銅等多種金屬互溶生成相應的汞齊,對密封條件的要求很高。就彈頭本身結構來說,由被甲和鉛芯組成的“外殼”必須足夠厚,以保證內部的水銀能夠承受發射時的高溫,而且不會因為強大的離心力而過早破裂釋放出水銀,這些條件在實際中是很難滿足的。最關鍵的一點是,由于“外殼”與內部的液態水銀無法緊密結合,因此“外殼”在膛線作用下旋轉時,無法帶動水銀一起旋轉,而水銀的密度又比“外殼”大得多,這樣的結果只能是彈頭出槍口后立即失穩,根本不能準確命中目標。最后,即使能夠一同旋轉,但在打孔、加注水銀和密封的過程中卻很難保證每顆彈頭的份量都一樣,彈頭有輕有重,自然彈著點不可能保持一致。所以“水銀彈”就像“冰彈頭”一樣,雖然符合物理學上的定義,但在操作中卻是無法實用化的。[1]
流言之三:普通彈可以改造成達姆彈
對這個說法最直接的支持,來自于一組一戰時期英軍士兵利用早期李一恩菲爾德步槍上的彈倉隔斷片改制達姆彈的照片。這組照片一共三張,第一張是士兵將,303步槍彈的彈尖部插入步槍彈倉隔斷片的扳手孔內,第二張是用力撬動槍彈本身,使彈頭尖部折斷或變彎,第三張是取出的槍彈外觀,可見彈尖部已經折斷或彎曲,這樣原本普通的制式槍彈就變成了達姆彈。這里需要說明的是,英國當時使用的是,303MKⅦ步槍彈,其彈頭尖部為鋁或壓縮纖維,其下才是鉛芯,這與當時大多數步槍彈彈頭內全部填充鉛芯的結構并不一樣,同時303步槍彈彈殼頸部較長,彈頭裝入彈殼的長度比其他槍彈大得多,綜合這三個原因,才能這樣輕易地將彈尖折彎。如果換了別的彈種這么干,尤其是像德國毛瑟7.92毫米S尖彈這類彈頭裝入彈殼較淺、彈頭內又全部為鉛芯的槍彈,彈殼口部首先就會因承受不住而出現變形,彈頭會直接脫落。所以,這種做法并不具有普遍意義。而在國內流傳甚廣的一種說法是,只要將普通彈的彈頭在頭發或鞋底上蹭幾下,就成了達姆彈,這就更是無稽之談了,頭發和鞋底并不是砂紙或銼刀,其摩擦力遠不足以破壞彈頭被甲,頂多是使被甲表面變得粗糙,還不如直接在地面磨幾下更加來得靠譜。另外,瑞士國家彈道研究實驗室曾做過大量相關實驗,他們的研究表明,簡單地通過剪斷彈頭尖部、磨平彈尖或給彈尖鉆孔等手工方式來使普通彈頭射入目標后“炸開”,是不太現實的,因為槍彈的終點效應和彈頭種類及具體結構有很大關系,而且這種手工改制的彈頭精度沒有保證,在自動武器上使用時容易造成卡彈故障,總體來說無法與工廠里專門制造的達姆彈相提并論。[1]
流言之四:傷口巨大則證明一定是達姆彈擊中
早先人們在沒有了解彈頭在各種特殊條件下的殺傷機理的情況下,籠統地認為只有達姆彈才會造成恐怖的巨大傷口。但隨著人們對創傷彈道學的認識不斷深入,發現其實任何能在短時間內釋放巨大能量的彈頭,均可以造成與達姆彈類似的效果,即便是普通全被甲彈頭也能如此。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就是跳彈,即正常穩定飛行的彈頭以某種角度碰撞到較硬物體表面后,發生了反彈,改變了彈頭飛行的軌跡和穩定性。如果這種彈頭又擊中人體,由于彈頭碰撞后已經發生變形,變得很不穩定,一般會以側面撞擊目標,進而彈頭發生解體和破碎。這類傷口一般較淺,但彈頭在進入目標很短距離后就將能量釋放完畢,傷口尺寸會比較大,損傷破壞較為嚴重,看起來幾乎與達姆彈的殺傷效果無異。有時彈頭的殺傷效果與被甲的結構和材料也有很大關系,比如說二戰期間日本使用的6.5×50毫米SR有坂步槍彈,彈頭較長,為使其質心保持在靠后一些的位置上,彈頭被甲前面的弧形部分很厚,而圓柱部分較薄。雖然38式步槍纏距小,彈頭轉速高,相對比較穩定,但彈頭出槍口后章動效果比較明顯,近距離內擊中有生目標時極易失穩翻滾,發生嚴重變形或斷裂,殺傷力和達姆彈類似。但章動消失后,進入穩定飛行階段,彈頭就不易翻滾,造成的傷道比較平直,殺傷效果明顯降低。這也是同一種槍彈在實際應用中對其殺傷力有著截然不同的兩種評價的原因。戰爭后期由于物資短缺,日本生產的有坂步槍彈被甲質量明顯下降,瑕疵較多,但擊中人體后變得更容易破裂和翻滾,殺傷力反則比以前的產品有所增加。此外,20世紀60年代以后出現的幾種小口徑軍用步槍彈,在設計上也都利用了這種失穩殺傷原理。典型的象美國5.56毫米M193步槍彈和俄國5.45毫米M74步槍彈。M193彈頭初速很高,但膛線纏度設計剛好使其能夠在空氣中穩定飛行,一旦碰到人體立即就會失穩、翻滾、破裂,造成很大的殺傷后效。但該彈沒有鋼芯,而且穩定性偏低,侵徹能力受到很大影響。后來的M855彈在鉛芯前增加了鋼尖,增大了彈頭質量,以提高其穩定性和遠距離侵徹性能,但這也帶來了停止作用不及M193彈的問題。而M74的彈尖部為一空腔,鋼芯頭部還有鉛套的延伸部分,當彈頭碰撞到目標后,空心彈尖很容易變形彎曲,彈頭減速后,鋼芯前面的鉛套發生位移,促進彈頭進一步失穩和翻滾。由于其彈頭長徑比達到4.52左右,因此能量釋放迅速而徹底。M193和M74的殺傷力已經在越南戰爭和阿富汗戰爭期間得到了證實,因此也有人譴責這類槍彈是變相的達姆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