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一對公孫谷也有些另眼相看了。道家崇尚無為而治小國寡民,在戰火紛爭的大環境下很難有諸侯國會采用道家學說治理國家,因此在地位上遠遠不如儒家和墨家,公孫谷在得知她是道家之后,卻還虛心求教,即使是病急亂投醫,但他這樣恭敬態度不是泛泛之輩能做到的。
“倘若不回趙,公孫將軍可有去處?可有哪國能君主能容將軍?”宋初一這是明知故問,之前她見公孫谷愁眉不展,便知道他并無去處。
公孫谷皺眉,他出自趙國公族,自小在趙國長大,倘若能夠辦法回答趙,他自然不愿意去投奔別國,“我在秦國有舊友,若請他引薦,我或許也能有容身之處。”
天地之大,容身之處自不少,公孫谷言下之意,是能在秦國任職。
“然而將軍這一戰,必然會令威信大減,即便道出事情,秦國內也未必所有人都會相信。”宋初一道。
公孫谷嘆息一聲,緊擰的眉頭又深了幾分,“自先主與魏王在漳水會盟,迫于無奈接受屈辱之約,便憂思成疾,今上即位不到五年,趙國內自亂……”
公孫谷再往后說了哪些,宋初一半個字也沒聽進去,她心中只反反復復的回蕩著“趙侯后五年,趙侯后五年”!
之前趙倚樓只告訴她,這是齊王后某年,具體是哪一年,他并不知道,所以宋初一以為她是借了別人的尸體還魂了,只是這位士族女與她長得很像,由著這個因果,才借用她的身體。至于季節不對,她以為是自己還魂耽誤了些時間,畢竟往后時間是不斷往后推的,子曾經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有誰曾見時光倒流?
眼下看來竟不是如此!她記得清清楚楚,在陽城城頭上服毒的時候,是趙侯后十九年!也就是她還魂到了十四年前……
“先生以為呢?”公孫谷問道。
宋初一回過神來,立刻收了心神,但她沒有聽見公孫谷的后半段話,又不欲令他知道,她根本沒有認真聽,便將重點放在了他前半句話上,“公孫將軍說的是,趙國兵力弱是不爭的事實,但主上乃是不可多得的賢明之主,這次事情既然是小人之計,想必主上必不會草率處理,將軍或可一賭。”
宋初一故意稱“主上”,以拉近親切感。不過她倒是沒有說半句假話,趙國兵力不強,受中原大國欺侮,林胡、匈奴等游牧民族也不時騷擾,連鄰境較小的中山國也時常進犯,趙成侯時期屢屢受辱。
趙肅侯比起其父更加有勇有謀,雖然現在剛剛即位不久,但宋初一知道,將來的趙國會在他手里逐漸強盛起來。
“先生一席話,如醍醐灌頂。”公孫谷不顧身上傷勢,直身給宋初一深深做了個長揖。他原本請教宋初一,也是病急亂投醫,自知去秦國也未必能夠得到重用,更何況他也不想離開趙國,對于前路一片迷茫之中,宋初一的出現就如大霧中如豆的燈火,一點微弱的光亮。
然而一番對話之后,公孫谷不得不重新衡量起宋初一的才學見識,“先生幽居深谷而知天下事,才可比孫臏!”
宋初一悵然,孫臏這時候剛剛過世不久吧,“前輩的才學如昊日,懷瑾微末螢光,豈敢與之爭輝,未曾得以瞻仰前輩風采,實為憾事。”
話雖這么說,宋初一從前不曾把孫臏當做榜樣。孫臏信龐涓,而被其所害,殘了雙腿,在魏國裝瘋賣傻數年,才逮到個機會與齊國使節聯系上,得以自救。謀者不能謀己,談何謀人?
然而最終她宋初一竟也是枉信他人,付出生命的代價。上天給了一次重新活的機會,孫臏失去的一雙臏骨,而她失去的,是愛一個人、信一個人的能力。
“懷瑾先生可愿與我回趙?有先生相助,趙國定可以強盛。”公孫谷一雙黑眸熠熠生輝。
宋初一屈膝支著下顎,抓了抓凌亂的頭發,看了一眼公孫谷。他看起來不過二十七八的年紀,正是熱血的時候,心中充滿抱負,因此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能夠助他一展抱負的機會,什么“趙國強盛”,都是些場面之言。
“我昨晚給將軍卜了一卦。”宋初一沒有接著他的話題,而是說起旁的事情。
道家擅卜卦,能夠預測未來兇吉,而且他們輕易不會給人卜卦,所以此刻聽聞宋初一的話,公孫谷十分感興趣,做出一副洗耳恭聽狀。
“卻卜不出兇吉。”宋初一見他面色微有變化,緊接著道,“并非將軍前途不可測,而是懷瑾學藝不精。我父擅觀星術,我師是南華真人,我如今尚未出師,不足為將軍謀事。”
宋初一半開玩笑的道,“將軍此去必是明潮暗涌,懷瑾可不想尚未學成便身死啊!”
“原來懷瑾先生師出名門!”公孫谷略顯遺憾,但想到自己如今的確是連自身難保,以何求有才之士相助?所以也不逼宋初一。
宋初一也瞧出他并非陰鷙之人,因此才直言,倘若換了個人,她未必會是這番話了。
公孫谷下定決心之后,心情便開朗了許多,連帶著箭傷的影響亦減弱,拉著宋初一聊了足足一個時辰。
宋初一也隱隱發覺,公孫谷雖并未認出她是個女子,卻對她分外感興趣。
想來想去,她覺得也許是因為自己看上去分明年紀很小,說話卻十分老成的關系,因此她之后便收斂了許多,聽的多,說的少。
直到出去打獵的兩名兵卒拎著四只兔子回來,公孫谷才放過她。
趙倚樓縮在石壁的一角,見宋初一過來,微微往旁邊挪了挪。
兵卒在水潭邊飛快的將幾只兔子剝皮,然后升起火堆,架在火上烤。
宋初一的肚子不爭氣的發出一聲咕嚕嚕如雷般動靜,那邊的兵卒笑著看過來,宋初一干咳了一聲,一本正經的對趙倚樓道,“雖則饑餓并非可以控制,但你在人前不稍加掩飾,實在太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