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蓋茨在06年的時候,宣布了他將在08年6月份“下課”正式退休,然后就會把自己和老婆數百億美元的家產正式的全部捐贈給慈善事業,不給子女留一分錢。這聽起來顯得比爾蓋茨太高大了吧?其實也不盡然,從某種角度來說,只是避免子女太過于“富二代”以及避稅的一種措施而已。
為什么這么說?很簡單,美國的遺產稅是4050的份額,假設比爾蓋茨有800億美元的身家,他和老婆在死后把遺產全部傳給了子女的話,那么其中一半左右是要上交給美國政府的!這時候別說是別人了,就是賈鴻漸也不樂意啊!他辛辛苦苦勞累一輩子,弄的這么大的產業,結果變成了是給美國政府打工了?那怎么辦?正好美國等等歐美國家基本都有一個捐贈給慈善事業可以免稅的這么一個政策,于是乎一個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避稅方案就產生了——把遺產捐給慈善機構,然后讓自己子女來掌控這慈善機構不就完了?
沒錯!這玩意兒用一個印度的段子來解釋是最適合不過的了——印度的種姓制度里面,最高級的種姓是婆羅門階層,也就是僧侶階層。這么一個僧侶階層呢,控制著信仰等等一系列的東西。而這么一個階層的人死去之前,是要把自己所有的財產進貢給他們的神的!當然了,說是進貢給神,實際上就是進貢給了神廟。這樣多虔誠,是不是?婆羅門階層作為印度最富裕的階層,他們的人死了的時候,都會把全部身家捐給信仰,不留一分錢給自己的孩子!然后神廟的長老們收到了這筆財富之后,扭頭看了看捐贈人那可憐的孩子——這孩子多可憐啊,本來家里多富裕啊,結果他爸媽死之前把財產都捐獻給了神靈,太虔誠了!不行。我們不能讓這么虔誠的人孩子沒有個未來啊!所以我們再捐錢給他吧!于是乎,再把他老爹老媽虔誠捐出來的錢“捐”給了那孩子……
這樣不就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么?差不多,但是顯得多虔誠多善良啊!而歐美的慈善事業實際上很多時候也跟這一樣!很多富人活著的時候把錢捐了,是因為可以減稅甚至是免稅——比如一年賺了50萬。然后捐個5萬,對其他的45萬減稅不少,最終拿到手里的錢還是比一分錢不捐的50萬被扣稅后的多。而像是比爾蓋茨這種身死之后全部捐款的呢?那就有說道了,因為是全部捐了,肯定政府不會收稅啊。但是這錢也不在子女名下了不是?那么讓子女去當這慈善機構的高管呢?那么子女就可以控制爹媽一輩子賺來的錢。對吧?
而最關鍵的地方在于,實際上全世界的慈善事業,都沒有人規定他們一定要把全部的錢都要用來做好事兒!沒錯,哪怕是紅十字會這種機構,也是要首先用捐款在維持自身運營之后,才會選擇一部分資金出來做好事兒!相對官方一些的紅十字機構都這樣呢,那更加私人的慈善機構會怎么樣?反正按照歐美國家的法律,只限定他們每年資產凈增加額的5要用來做好事兒而已!這是啥意思?意思就是小A在爹媽死了之后,掌控著爹媽一輩子財富捐贈出來的這么一個基金會,每年做各種投資啥的。轉到了一個億美金,然后只需要拿500萬美金出來做好事兒就行了!剩下的9500萬美金……那就可以繼續做投資,然后“維持自身運營”啊!
這維持自身運營,那也有說道——比如說這小A作為基金會老大,每年拿千萬美元級別的工資什么的,不為過吧?畢竟像是美國大公司的CEO每年工資也都是這數啊!甚至像是基金會做投資賺錢多了,那么給這小A“分紅”一些,也沒問題吧?用金錢獎勵來刺激高管的積極性嘛!于是到了最后,這小A明明是“白手起家”,一分身家都沒有。就是靠著給慈善機構“打工”,結果賺的錢跟當年老爹老媽差的并不多!這點子多聰明啊!同時這么以來,這小A還是要上班,還是要做一定的事業。同時也是每年拿到一定的金錢,這樣起碼不會讓小A一次性手里拿著幾百億美元,然后整天無所事事的亂玩兒吧?至少作為慈善機構的老大,成天見到的人都是各種社會名流,至少不會學的太壞吧?實際上歐美的慈善事業,背后有很多這種事兒!不說百分百是這樣。至少百分之八十九十都是這種情況!
當然了,這樣就不是說比爾蓋茨不高尚了——再怎么說,人家全部資產捐出來之后,每年通過投資賺的錢還是有5要用到慈善事業上的,不是么?而且5是法律規定的下限,人家比爾蓋茨他們的基金會說不定花出來的還更多呢!而且再怎么說,也的確是有錢用在了需要被幫助的人以及事情上面,這總是有客觀好處的啊。這道理就相當于是子貢贖人以及子路受牛!子貢贖人是什么?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金錢的補償和獎勵。
孔子的學生子貢,把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不向國家領取金錢。孔子說:“端木賜啊,你錯了!圣人做的事,可用來改變民風世俗,教導可以傳授給百姓,不僅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為。現在魯國富的人少窮人多,向國家領取補償金,對你沒有任何損失;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而子路救起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
所以這事兒就是這么回事兒,如果說比爾蓋茨全部身家都捐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做好人好事兒了,甚至可能是只有很少一部分,而其他的部分還是留給了他子女花,那最終也的確是有錢花在了老百姓身上不是?而如果說要求人人都跟圣人一樣,如果要求比爾蓋茨捐錢就必須把所有錢都用在做好人好事兒上,不能讓他子女花一分錢,那么人家比爾蓋茨甚至還有很多的美國富人根本就不會捐錢出來了!這樣以來對國家來說對窮人來說,是好事兒么?主觀上是不是有意的要做好事兒,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客觀上是不是做了有利于他人的事兒!只要客觀上做了有利于他人的事兒,那就是好事兒嘛!
同樣,賈鴻漸和奧巴馬他們合作的這么一個方案,那也的確是有利于窮人的——畢竟這世上失業了還需要救助的人,除了是窮人還能是誰?至少絕大多數是窮人唄!所以這么一個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符合比爾蓋茨和他老婆建立的那么一個慈善基金會的主旨的——他們的那個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的宗旨,就是要減少世界上的不平等現象。要真的說起來,明明美國的次貸危機是金融巨頭們搞出來的,是各種金融巨頭的CEO們為了業績好看,才選擇了風險比較大的業務來瘋狂的做。在市場好的時候,風險大的業務并沒有顯示出來風險所在,帶來了大量的回報,讓這些CEO們拿到了大量的分紅以及獎金,然后到了市場不那么景氣的時候,瞬間企業一個個的垮臺。然后呢,這些CEO人生贏家們,一個個的還是拿著公司給的工資以及獎金,然后鐵血的把公司里面的普通員工給解雇了,甚至連帶導致國內其他中小企業倒閉潮,然后更多的人失業!
這不就是不平等么!制造出來危機的人沒有任何的懲罰,甚至錢還照樣拿,而明明只是聽命令甚至絲毫沒有關系的人卻被連累的沒了工作不說,一家老小隨時還可能被趕出房子睡在大街上,這難道不是不平等么?所以,比爾蓋茨和他老婆的基金會,聽了賈鴻漸的描述之后,那很快就決定往這么一個項目里面注資一筆錢!當然了,因為這個項目賈鴻漸提前說了是非營利項目,本身項目就不指望賺錢,因此比爾蓋茨夫婦也沒有往里面砸大錢——真的說起來,人家比爾蓋茨夫婦的財力,真的要砸大錢的話,不說砸個上百億出來,至少二三十億美金那是隨隨便便拿的!畢竟人家身家800億美金呢!
但是實際上最后比爾蓋茨他們夫婦倆,只捐了5000萬美元而已。對此賈鴻漸也沒有抱怨,甚至心里也沒有看不起比爾蓋茨夫婦,也沒有失望什么的——他本身就不圖這些錢,他本來就沒指望著從別人手里弄來多少錢!他找大家過來投資,只是為了防止未來共和黨可能會拿付錢的人只有賈鴻漸一個中國人的事兒來做文章而已!所以他需要的就是美國白人、黑人等等富翁過來掛名,大家都掛名了,那自然他賈鴻漸也就不那么刺眼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