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劉六管亥等人上前之時劉毅一直是在后方詳細觀察的,他之所以未立刻亮出身份便想看看族中這個旁支在晉縣之地是否有囂張跋扈之舉,依眼前所見其雖是家大業大也并未太過,以貌取人亦是此時之常情不必過于苛責,其后的那番沖突除了劉平的紈绔之氣外也多是由劉六先行出手而起,打到門上還不敢反抗也太過奇怪了!因此對于劉府眾人的舉動劉毅未在心中深責,劉六的出手亦是勢所必為。(全文字更新速度快百度搜莽荒紀即可找到本站。)
“起來吧,今日孤親來此間是有一事相問,劉致你且坐下說話。”見眾人跪了一地面上俱有畏懼之色劉毅面容稍緩言道,他此來只是為了馮家之事要給百姓一個交代,至于府門之前的紛爭自然不會加以計較,所謂不知者不罪,眼前的這些人也不值得自己與他們計較!
“燕王架前,豈能有草民的坐處,在公在私,劉致都當肅立聞教才是。”想到關于劉毅的眾多傳言,再見秦豹等八個黑衣人與劉平的模樣,劉致心中已經隱隱有所察覺,定是這不肖子又做了什么不當之事卻正好撞在了燕王眼前!但見劉毅面色有所和緩,出言亦非太過嚴厲心神略略安定少許,眼前雖是賜坐可他哪里敢坐在燕王面前!
論身份燕王高高在上自己不過是個白身,只是借著族中之勢有些身家罷了,相差何以以千里計?說起輩分劉毅更是自己的叔父,如今劉六劉七等人尚且站立,他又豈能安坐?當下恭敬之極的言道,言罷垂手低頭站在一旁,劉府眾人亦是隨之起身卻不敢出半點聲響。
“劉六,將這劉平所作所為盡數告知。”劉毅聞言微微頷首便也不再堅持,他之所以給劉致賜坐也不過表同族之意罷了,見他如此自然作罷,當即便讓劉六將昨夜之事盡數告知,目光亦細查劉致神情,方才觀他的表現似乎并不知此中詳細,倘若當真如此,此人最多便是教子不嚴之過,可若他明明知曉卻不阻止那便是父子二人同流合污了,二者處置的方法自然不同,劉毅相信其真假逃不過自己雙眼!
劉六聞言便將昨日之事向劉致訴說qīngchu,為了表明查有實據還特地將那八名黑衣人押上過堂!本來今日聽說擒了自己的一眾人等要來晉縣劉府理論,秦豹心中還是存了一份僥幸之心的,劉家在此處的實力可不是一般的大,處理得當的話就是縣府也難以追究,誰知到后才知擒拿自己之人竟是燕王手下,難怪他們顯得如此的不堪一擊,可在燕王身邊護衛之人那身手定是千里挑一,豈是尋常護院能夠抗衡?又聽此時劉六問起此事,八人都是言之詳盡不敢再有半點隱瞞!
其實論起此事他們已經算是幸運的了,昨夜燕王便就在那村屋之中,而自己等人打探的行為與行刺何異?憑那些神出鬼沒之人的身手真要殺他們也不會讓其活到今天,恐怕亦是輕而易舉之事,如今看來燕王只是想要追查此事,一眾就算收到懲罰想必性命亦是無礙了。
他們八人尚能結結巴巴的將事情經過說出,而劉平被帶上來之時卻是渾身打顫,雙唇抖動難以說出一句完整的話來,要知道燕王就在那處山村之中的給他個天做膽子他也不敢如此為之,這可不是簡單的以下犯上了,燕王的威嚴豈是他們可以冒犯的,以此就足以治他死罪,而在傳言之中劉毅向來不是心慈手軟之人,更是殺伐決斷!不過他就算不言,憑八人之辭與他那副表情已經足以說明一切了!
“燕王,此事皆因草民教子無方,未料到這逆子竟敢如此膽大妄為,如今已是證據確鑿容不得他抵賴,如何處置但憑燕王決斷,只是、只是族侄這一脈僅靠此逆子傳遞香火,還望燕王恕之死罪!”俗話說知子莫若父,觀劉平之言行劉致心中已如明鏡一般,定是他見色起意才會為此不法之事,竟還惹到了燕王頭上,這一下可是氣得不輕,當即來到劉毅面前雙膝跪倒拜伏下去,可終究是父子情深,雖在盛怒之下見劉平一副可憐模樣又是心疼,猶豫一番還是為其求情!
其實說起強搶民女按律罪不至死,最重不過流放邊疆,更不必說按后世的說法劉平還是犯罪未遂,屬于可以從輕發落的類型!但在劉致心中,兒子派人窺探燕王行蹤圖謀不軌就足夠他死上一百回了,律法固然重要但與王者的威嚴相比確要輕上許多了,令他最為憂心之處還在此間,倘若燕王真的追究起來,不但愛子性命不保晉縣劉家亦要收到牽連,說重一點昨夜的舉動形同謀反,那可是要夷三族的!
“看來此事你的確不知,皆是劉平私下所為,既如此你最多便是教子不嚴之過!可圣人有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與百姓相較天子尚且為輕何況劉平乎?此事定要加以嚴懲,否則國家法度何在?此乃大義,便是孤族中之人亦不可縱之,聽聞平章在這晉縣之地頗有聲望,你倒與孤說說,這劉平該當何罪!”從劉致的神色表現之中劉毅已經可以看出此事乃是劉平一意為之,微一沉吟出言問道。
此時幽州各州的律法之事多是出自劉毅之手,對此中詳細更是深知,劉平之罪便是從重處罰亦罪不至死,但劉致出言之時的心思他也是極為了解的,華夏自古以來各朝都有著頗為詳盡的律法,但卻從來都不是一個法制的國家,上位者的尊嚴是不可輕范的,特權階層更能凌駕在律法之上,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多的不過是一種宣傳手法罷了,這個現實有著深厚的歷史基礎,便是劉毅也改變不了,他只能盡量去增加律法的公平性,但人制始終是今后很長時間的主題。
“回稟燕王,草民與律法之事并不精通,但燕王卻是愛民如子之人,這不肖子既然觸及律法,自當由府衙定罪,若燕王首肯,草民立刻將之送往縣府之中聽候黃縣尉秉公決斷!那馮倩一家因此收到驚嚇打攪我亦當與之補償,但在此之前還當究之以下犯上之事,此舉按我族中家法當杖責四十,可先行之再送往縣府!”聞聽劉毅之言劉致心中頗有欣喜之意,看來燕王是不會追究兒子的冒犯之失了,只要能夠保住愛子性命,讓他吃些苦頭也非壞事,當下急忙沉聲言道。
送往縣府公判他并不在意,便是流放之刑對世家而言也是可以以罰代刑的,最多便是捱上一頓班子罷了,反而在他心中這以下犯上之罪還要勝過劉平昨夜之舉,律法他可以不知之甚詳,但家法卻是不能不qīngchu的,劉毅除了燕王的身份之外更是上黨劉家的族長,平日里對族人管教極嚴,此時切不可因憐惜兒子而有不當之處,至于給馮家補償就是尋常之事了,也算表明自己的公允,當然在他心中也是有所想法的,這馮家能得燕王撐腰肯定與之有所干系,絕不容小視。
很顯然劉致的這番猜度與劉毅心中所想相去甚遠,可那是因為朗生有著后世的經歷,他的想法與這個時代的很多人都是大為不同的,至少管亥劉六等人在聽到劉致這番言論之后已是對他的安排頗為滿意了,站在燕王的立場,如此行之也足夠可與百姓一個交代!此事也就是發生在冀州,倘若換了不是燕王治下何有如此之懲?
“恩,平章此言倒也不失公允之處,既如此,你立刻派人將劉平及這八人送往縣府之中,劉六,你可將此事盡數說與那黃縣尉,讓他派人前往馮家村將那馮淺一家接來縣中,待其到后便與后日公審此案,孤亦要親往之聽他決斷!至于這家法之事便暫且記下,待縣府決斷之后再行不遲!”劉致可能不清律例,劉毅卻是能倒背如流了,以劉平的罪行最重可流三年,杖責六十,但因此事他并未能夠得手是可以從輕發落的,這便要看縣尉如何定案了,他并不想zuo誘其決斷。
就是這流三年杖責六十還是劉毅改良之后加重處罰了,若是鬧出人命這流刑是不可以罰相帶的,還要追究人命官司的責任,原本關于此處的律例還要更輕,正是因此這樣的事情才在歷朝歷代都屢見不鮮,而劉毅便是對之改良也只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除了加重處罰力度之外也規定了賠償的細則,此處也算是對百姓的有利之處了,地位的不平等必定會造成律法的不平等,這在后世都難以解決!劉毅的改良是不可能超越時代的范疇的,否則很可能起到反效果!
至于這公審之法便是劉毅此舉的真正目的,他要借此立威,燕王對待自家人尚且如此嚴厲,對別的士族子弟絕對是一種有力的威懾,可能在劉毅的心目之中這樣的處置并不完美,但已經足夠讓百姓感激了,越是大戰臨近之時朗生便越需要內部的穩定與民眾的支持,而劉平的這個舉動卻正給了他將之加以宣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