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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六章 宣威布德民大悅(七)

更新時間:2014-07-15  作者:美味羅宋湯
朱慈烺在整理記錄自己初高中數理化知識的時候,總是覺得自己在啃最硬的骨頭,一直安慰自己:只要把這輛重車推上軌道,日后的吏治整頓和法治改革就要輕松得多。

然而真正整頓吏治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能做的已經很少了,除了完善考成法、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增加官吏人數、推進基層控制、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之外,再難有本質性的改進。明朝官吏甚至連集體辦公都已經有了,而且還是源自魏晉的制度,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全是淚。

等到終于占據了大半個中國的實際控制權,加強了基層控制力度,可以嘗試法治改革,以更適合發展型國家的需求修訂大明律法……朱慈烺卻發現,自己這個法學科班出身的專業人士,在這方面能做的更少。

法律看似是國家專政力量,是統治階級的巨錘,但拋開表象看本質,它卻是被文化傳統、社會環境、人文思想、歷史沉淀、經濟基礎,甚至宗教禮儀等等所有上層建筑所決定的一個小馬仔。

比如親親得相隱匿,難道朱慈烺不希望全國人民只把他當神,連父母妻兒都可以大義滅親地告發、劃清界限?然而這樣做會得到一個什么樣的社會?只能得到一個喪失了基本人倫的社會!

連自己的至親都信不過靠不住,還怎么與外人交往?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一旦泯滅了道德,全部用法律來代替,那就只能逼迫全社會的人都成為罪犯。而國家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警力來維護法律的尊嚴,最終結果就是立法很細致,執法很粗糙。最后全民心安理得地犯法,法律也失去了公平正義可言。

朱慈烺記得另一個時空中的確有過這樣的現實,結果卻是幾代人為之埋單,華夏傳統幾乎斷絕。如果要這樣做,跟韃虜入主中原又有何區別?

既然人倫要維護,宗法社會的基礎不能打破。大明律里許多看似落后的糟粕也就無法剔除。朱慈烺真正能夠做到的,就只有一個方面:更多地訂立部門法,將民商、刑事分離,有條件地制定訴訟法,同時拆掉“民告官”的門檻,為日后行政復議和行政法做些鋪墊。

民商法中,主要是對如今商業習慣進行法條形式的確認。在大明這個近乎畸形的經濟體中,合伙、分紅、東主、掌柜已經十分成熟,除了習慣詞匯有些差異。幾乎可以完全套用后世《公司法》中的絕大部分內容。

刑法體系建設主要是總論部分對于“刑罰”的修改,加重了死刑判決,符合朱慈烺一貫受到的“重刑主義”教育,對當前尚未穩定的大明社會有“亂世用重典”的效果。同時也加重了流刑株連范圍,曾經主犯流放的罪刑在崇禎二十年之后很可能就是五服之親全部流放。

這主要是為了充實遼東、西北等邊境地區,促進漢人聚集地的擴展。因為目的是讓這些人活著,生養出更多的漢人,所以這些人流放過去之后。在公有土地上勞作生活,其實并沒有被剝奪人身自由。唯一需要面對只是水土不服帶來的小困擾。

至于徒刑,從周朝開始就有被關押為奴的內容,而國內大規模的基礎建設需要更多的苦役勞力,所以徒刑的適用范圍被擴大,笞、杖基本被并入徒刑。

從封建五刑誕生伊始,從輕到重的依次為笞杖徒流死。如今流刑卻比徒刑為輕。因為一旦進了苦役營,就享受高達百分之二十的死亡率,而流放的死亡率反倒更低。這種情況之下,為了罪刑相符,大理寺還要將這兩刑對調過來。開辟了笞杖流徒死的新系統。

后世法學學生都必須的記住崇禎二十年這個特殊的年份,否則法制史科目堪憂。因為老師最喜歡考的就是變化、節點和特例。

——不用謝。

朱慈烺如是說。

從朱慈烺的角度看,刑民分離是法制史上可書可寫的里程碑。在李明睿等大明法官看來,這不過是法典的另一種編寫方式,方便更多的專門法法官培養。

真正讓法官們心生敬佩的是皇太子法學修養的是皇太子提出的“司法回避制度”。

西方為了防止法官徇私而產生的回避制度,在東方卻是為了保護法官的人倫大義。當面臨自己的親眷故友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法官是該大義滅親秉公執法?還是成全人倫照顧人情?這一直都是法官們難以抉擇的大問題。

直到朱慈烺提出了一個最簡單的辦法:回避。

法官可以申請回避審理自己五服親、師徒、同窗、恩仇的案子,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申請主審法官因為以上原因回避。

如此一來,情義與忠誠可以兩全。

方法很簡單,只是很多時候人們陷入了思維盲區,看不見而已。

就如現在,朱慈烺一旦將“連帶無限責任”引入罰金制度,其斬衰至親就要承擔連帶無限責任,通俗地說:傾家蕩產一起賠。這里的斬衰已經不是穿孝服的單向關系,而是雙向的連帶。

李明睿想了想,又道:“殿下,兄弟呢?”

兄弟不是斬衰之親,而是齊衰之親。

“那就這樣:父母在,則斬衰連帶;父母亡故,未分家析產者,齊衰連帶,然以父母所留家產為限,為有限責任;父母亡故,且分家析產者,從其本犯所有私產中課金,不予連帶。”朱慈烺道。

李明睿微微皺眉:“殿下,如此一來,恐怕是在鼓勵民間分家析產啊!于國家實則有害。”

大宗小宗、數世同堂,這是宗族的基礎。如果分家析產遍布,則財力物力分散,宗族就要受到影響。儒家最重綱常,不可能放棄綱常。逐出祠堂,不得參與祭祀。對大部分人來說是比流放還殘酷的處罰。即便是目不識丁的白丁,也會覺得自己與祖宗的根被掘斷了,失去了庇佑,生死飄零,再無歸宿。

朱慈烺親身體驗過兩種社會生活之后,發現宗法社會反而比后世社會更安定平穩。雖然宗族有許多陋習。比如欺凌弱支小宗,比如動用私刑,比如組織私斗,還有時包庇犯罪,對抗官府。

然而他們也是官府在管控力不足時候的秩序維護者,以及傳統道德的載體。

人有祖宗敬畏,則有底線;有鄉約村規,則有風紀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則是人性的最后防線。當大明法律普遍頹敗之際。正是道德還在發揮作用。譬如錢謙益以正妻婚禮娶柳如是,大明律已經管不到他頭上了,而鄉人自發地投擲以磚瓦,維護社會道德風氣。

雖然看似有些無力,但也能震懾那些臉皮不如錢謙益的人了。

不打擊宗族,就會失去基層的控制力;打擊宗族,則會對華夏文明造成毀滅式的破壞,甚至永遠修復不了。人們就算能夠找回族譜。重新續寫,但中間斷絕的精神卻是找不回來的。對祖宗勸化的敬畏。也再難遵行。

“先生以為呢?”朱慈烺問道。

“莫若最后一條改為:已分家析產者,齊衰一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破落戶可找到個好去處。”朱慈烺搖頭道。

一旦實行這個方法,分家之后破落的一支,只需要故意犯罪,就可以將兄弟拖死。是否會有這種無賴在敗完了自己的那份家業之后,以此訛詐上進、勤儉的兄弟?朱慈烺以最惡意的心態去揣摩世人。想必是會有的。

這是嚴重違背善良風俗的惡法。

“那……”

“實在沒法子就只有國家吃些虧,讓他以勞役抵罰金吧。”朱慈烺已經覺得有些疲倦了,早餐在胃中消化殆盡,人開始有些動力不足。他搖鈴讓陸素瑤進來,送上點心。也請李明睿一起吃。

李明睿心事重重,又不能拒絕,只吃了一小塊桃花糕就停了。

朱慈烺喝了一碗銀耳羹,又道:“李先生,還有宗族私刑、私斗,可有方案了?”

“臣慚愧。”李明睿果然面露愧色。

這兩個陋習別說后世民國,就是改革開放之后二十年,在偏遠山區還是令人頭痛的問題。而后世已經名正言順地打破了宗法社會,此時的宗族卻是龐然大物。朱慈烺有時候真希望像在山東一樣,集村并屯,直接用暴力打破,但是一省容易一國難,短暫的壓榨百姓能夠承受,如果說徹底砸爛,卻是誰都不愿意的。

即便是山東,現在戰事平復,那些被遷徙的農民也仍舊想方設法與宗族取得聯系,再次聯絡起來。

“私刑、私斗……還有,如果族中有人做官,貪墨銀錢轉入族中,如何杜絕?如何追索?”朱慈烺問道。

李明睿紗帽之下已經出汗,最終只得搖了搖頭。

“族中人以子、侄之名,詭寄田畝,逃避糧稅,如何查處?”朱慈烺又問道。

李明睿終于抬起頭,道:“這部分倒是可以查。國朝優待士大夫,從生員起減免糧稅各有定制。如今只要卡住這定制,誰都說不出什么。如此一來,官宦士子連自己的免稅額度都不夠,遑論受人詭寄?”

朱慈烺總算點了點頭:“不管怎么說,宗族私刑私法必須先禁止。國體唯一,大明境內絕不許法出二人!先生回去還要在‘宗族’上多下功夫。”

大理寺有議法權,可以提請法律法條的通過,但只有皇帝才有權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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