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克謙:論先秦道家的道德哲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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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家的道德修養論
道家的德育理論,也是跟他們對“道德”的理解相一致的。說到道德教育,儒家、道家都講要“修身”,也即道德修養。儒家提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大學》)。老子也說:“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有余;修之于鄉,其德乃長;修之于國,其德乃豐;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老子》五十四章)。但儒、道兩家“修身”的方法和路徑卻很不一樣。
如果說“修身”或道德修養是一項心靈工程,那么儒家的“修身”是在做加法,試圖在人的心靈中培育一些東西、樹立一些東西,如仁義孝悌忠信的觀念、禮的規范等等。在這一點上,孟子和荀子的區別僅僅在于:孟子認為道德的萌芽本來就在人的心性中,只要精心呵護,勤除草勤施肥就可以,但不要拔苗助長;而荀子認為這些東西人性中本來就沒有,要用人為的方式栽培進去。而道家的“修身”恰好相反,是在做減法,是要把人的心靈中那些不“道德”的東西都減掉,減掉以后人就“道德”了,這就是老子說的“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老子》四十八章)要減掉或“損”掉的東西包括貪婪之欲、爭斗之心、夸耀之心、驕傲之氣、世俗的功名心,乃至于儒家的“仁義”觀念。之所以要“損”掉,就是因為這些東西本來就是“道德”之外的東西,多余的東西,是對原始本真的“道德”的遮蔽,是超出正常人性之外的旁支斜出,用莊子的話說,就是“駢拇枝指”、“附贅懸疣”。減損掉這些東西的過程,就是回歸“道”的過程,也就是“積德”的過程。
損之又損,也就是逐步向嬰兒、向原始本真的狀態復歸。因為在道家看來,嬰兒、孩童比成年人更“道德”,原始人比文明人更“道德”。老子說“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五十五章);“常德不離,復歸于嬰兒”(《老子》二十八章)。莊子認為原始人生活在“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不知道有什么“君子”“小人”之分,“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莊子·馬蹄》)他們是“道德”最高的人、“至德”“全德”之人。嬰兒和原始人,是天然“道德”的,他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樣才會不“道德”。因此對于成年人、文明人來說,道德修養,就是要在更高的層次上復歸于嬰兒,回歸原始之“德”。
具體體現這種減損的道德修養的方法,就是莊子所謂“心齋”與“坐忘”。“心齋”就是要排除一切私心雜念,讓心靈保持虛空狀態,這樣“道”才能進入人心,人才會有“德”。所以莊子說“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莊子·人間世》)所謂“坐忘”,就是通過精神修煉,使自己逐漸忘掉那些世俗的觀念,首先是“忘仁義”,“忘禮樂”,進而“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于大通”(《莊子·大宗師》。又如《大宗師》篇女偊向南伯子葵介紹自己修道的方法,也是從“外天下”開始,到“外物”、“外生”,然后“朝徹”“見獨”,最后進入“無古今”、“不生不死”,與“道”融為一體的境界。這也是一種逐步減損的方法。當一個人一步一步將貪鄙之心、世俗的雜念、人間的功名乃至于生死的觀念都排除忘卻了之后,他當然就自然而然回歸崇高的“道德”了。
此外,道家提倡一種“不言之教”(《老子》四十三章)。因為道家認為真正的“道德”不是一種言辭的說教,那種“道德”的至高境界甚至是不可以用語言來表達的,只能去感悟、去體驗。而能夠讓別人感悟、體驗到“道德”人,自己首先得是“全德之人”,就像《莊子·德充符》所記載的兀者王駘一類人物,“立不教,坐不議”,但卻能吸引很多人到他們那里去“從之游”,盡管他們的外貌并不美,但其內在之“德”卻使他們有一種不可抗拒的人格魅力。因此真正的道德教育,主要不是靠教育者夸夸其談、天花亂墜的言辭,而是靠教育者自身內在的真誠鮮活的道德感染力。一個自身沒有“德”卻還在那里對別人進行道德說教的人,借用《莊子·德充符》里的一個比喻,就好比一頭已經死去的母豬還在給小豬們喂奶,小豬們開始不覺察,也許還會吮幾口,等到過一會兒覺察到不是那么回事兒,就會棄之而去了。
與此相聯系的,就是道家強調“道德”要“真”:“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莊子·漁父》)嘴上說一套,行動做的又是一套,就不“真”。道家之所以不滿意儒家的禮教,原因之一就是認為它不“真”。早期儒家經典里確實連一個“真”字都找不到,“真”這個字是在《莊子》書中才開始大量使用的。而道家的“道德”是屬“天”的,是天然的“真”:“禮者,世俗之所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貴真,不拘于俗。”(同上)
道家的道德修養,是個體內在的需求和自覺自愿,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因此并不需要外在的“名”來認可,不需要什么表彰。在道家思想中,內在的“道德”與外在的“功名”是排斥的。而儒家則是“立德”與“立名”可以并行不悖,后來甚至有“道德功名”的合稱。受其影響,古代有舉孝廉、立牌坊等表彰道德的形式,現在人們也會用評選“道德楷模”、表彰“道德標兵”之類的手段,鼓勵人們爭當“道德楷模”、“道德標兵”,以為這樣就可以促進道德水平的提升。但在道家看來,這樣做,恰恰把“道德”給毀了。因為立了外在的“名”人們就會有意識地去“爭”,而道家認為“爭”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是“道德”淪喪的表現。因此道家主張“不尚賢,使民不爭”(《老子》三章)。道家認為“道德”之“善”的最高境界,是人們普遍都那么做,但卻不意識到那就是“善”。如果是因為知道那樣做就叫做“善”,因而故意那樣去做,那就反而是“不善”了。這就是老子所說的“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老子》二章)對于個人來說,真正的“善”德應該是像水滋潤萬物而不求回報一樣,就是一種自然而然的付出,而不是要爭得什么表彰或獎勵,如老子所說:“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又不爭。”(《老子》八章)
三、道家哲學對當今德育的啟示
道家的德育哲學對我們今天的道德教育,無論從內容還是方法上,都可以提供一些啟示。
首先,道家思想啟發我們要提升“道德”的境界。我們固然需要一些很具體的道德規范,例如師德、醫德、商業道德、政治道德等等職業道德規范,家庭內部和社會人際關系中的倫理道德,以及日常生活、公共秩序中一些文明道德,等等。離開了這些具體的道德規范,道德就會變得很空洞。但是如果僅僅局限于這些小道德的層面,那還是不夠的。莊子說過“盜亦有道”,強盜其實也有強盜的職業道德,一伙盜賊在偷盜的過程中,圣、勇、義、知、仁五種道德品質都體現出來了(《莊子·胠篋》)。他們算不算“道德”呢?因此在小道德之上,還要有大道德,必須把道德提升到更高的境界,才能給那些小道德以更加清楚的價值導向,才能為那些具體的道德規范賦予更深刻的意義,奠定更堅實的基礎。特別是在今天,整個人類所共同面臨的一些重大難題,已經不是那些小道德層次所能解決的問題了,就更需要我們有大境界、高層次的“道德”。就道德教育的對象而言,如果能使他們的道德境界提升到更高的層次,那些行為規范和操守層面上的道德問題,便會水到渠成,迎刃而解。
其次,道家認為修養“道德”,其實是個向“道德”回歸的過程,也即向人的自然本性回歸,因為素樸原始的人性就是“道德”的。先秦諸子經常喜歡以陶工、木匠用規矩繩墨把泥坯、樹木制作成有用的器皿,來比喻通過道德修養或道德教育把人培養為君子。荀子認為這個比喻很恰當,人的本性是不善的,就是要用仁義禮作為規矩繩墨,來矯治人性,才能把人培養成君子。而孟子則指出將樹木制作成器皿,那是要扭曲樹木的本性的;但用仁義來教育人卻與此相反,不是扭曲人的本性,因為人的本性中原來就有仁義的萌芽。莊子《馬蹄》篇也用了類似的比喻,但是莊子的態度跟孟子、荀子都不一樣,他認為陶工、木匠把泥土、樹木制作成器皿,恰恰是毀掉了泥土、樹木的本性。同樣,用仁義禮樂來治人,也是把人的本性毀了。人的本性本來就是“道德”的,“道德不廢,安取仁義?……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圣人之過也。”也許我們今天不會完全贊同道家的這種極端的觀點,但是這種觀點也提醒我們,道德教育,一定要以人為本,合乎人性,避免使道德教育異化,走向扭曲人性、“禮教吃人”邪路。從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道家的“道德”哲學,是對儒家道德教化的一種補充與制衡。
再次,道家講“不言之教”、“精誠動人”,對我們今天的德育工作者也很有啟發。道德在今人看來也算是一種知識,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也曾說過:“美德即知識”。既是知識就離不開語言,因此通過語言來進行道德教育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對于道家來說,“道德”卻絕不只是一種知識(在道家文本里有些段落甚至暗示,越是“無知”越是接近“道德”),或者可以說不是常人所理解的小知識,“德固不小識,小識傷德”(《莊子·繕性》),也不是只靠語言可以講得清楚的。“道德”對人來說,更重要的是一種符合“道”的真實生存狀態,其魅力與生命力就在于真誠實在。對于今天的德育工作者來說,用語言來傳播道德的知識當然也仍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則是教育者自己身體力行的道德實踐,這才是對教育對象最具有說服力和示范作用的東西,是道德之本。離開了這個根本的空口說教,不但令人生厭,而且也沒有效果。
最后,道家的德育觀,重視道德主體的無為自化,讓道德主體在沒有外在強制和約束情況下自我完善、“自化”、“自正”。老子說:“我無為而人自化,我好靜而人自正,我無事而人自富,我無欲而人自樸。”(《老子》五十七章)莊子說:“夫虛靜恬淡寂漠無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故帝王圣人休焉。”道家認為“道”本來就是“無為”的,而“德”則是萬物和人類本然的根性。所以對于統治者來說,只要清靜無為,不刻意用“名”“利”來挑逗民眾的欲望,刺激民眾為了這個名為了那個利而爭個不休,使得民眾不能安寧,民眾自然會歸于純樸和安靜,復歸于“道德”。
1.陳鼓應.老子注釋及評介[M].北京:中華書局,1984.
2.郭慶藩.莊子集釋[M].北京:中華書局,1981.
3.陳澔.禮記集說[M].上海:世界書局,1936.
4.梁啟雄.荀子簡釋[M].北京:中華書局,1983.
5.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本文原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0年第6期第p.19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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