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相隔,東洼村。
項君面無表情地在墻上畫宣傳畫,略有點兒心不在焉,眼睛總忍不住向對面的方家莊張望,現在薛彬他們應該已經去了……不能怪自己狠心,既然方家的人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欺負老百姓的人必須受到懲罰,為了他們的理想,他們的追求,他不得不大義滅親!
想起一身優雅的方若華,項君嘆了口氣,如果方家的情況真特別糟糕,他不會放下那個女人不理,再怎么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并非無情無義。
就讓她和父母一起生活,相信冰心也會理解自己的,冰心那么善解人意,肯定能理解他的苦衷。
周圍的老百姓們嘰嘰喳喳,環境嘈雜的厲害,小孩子追貓逗狗,時不時跌跌撞撞地撞在梯子上,撞得他搖搖晃晃,項君的眉宇間露出一絲憂郁,他其實……不太喜歡這樣的生活,想象中,他應該是個無畏的戰士,應該做更重要的工作,而不是窩在這樣的小山村里,做這些隨便哪個人都能完成的工作。
雖然說工作無分高下,但能力有大有小,他這樣有知識有文化的年輕人,本就該承擔更重的責任!
哐當!
劇烈的撞擊,項君撲通一聲落地,渾身劇痛,隨即就被嘈噪聲吵得腦袋快要裂開。
抬頭就見葉志飛狼狽地向前面沖去,臨走還瞪了他一眼,項君皺眉:“葉志飛,你怎么回事兒!”
這都什么素質!
話音未落,不遠處的吵鬧聲更大,他慢吞吞地把梯子扶好,看了看袖子上的油漆,臉色更難看,還不及說話,便看到王隊長大踏步地沖出來,一陣風一樣狂飆而去,葉志飛也垂頭喪氣,氣喘吁吁的,慢慢向這邊走,居然一路走到項君身前,臉上露出幾分憤怒:“都是你,你怎么也不調查清楚,都胡說什么,人家方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周圍幾個村子的村民無不夸贊人家有情有義,好多人都受過方老爺的大恩!”
啪一聲!
一塊兒石頭砸在葉志飛的胳膊上,疼得他臉孔扭曲,回過頭正好看到虎子沖他呲牙咧嘴,“壞蛋,欺負夏嬸嬸,壞蛋!”
虎子娘一把抱住孩子,扭頭就跑。
葉志飛憋屈地不行,虎子活潑好動,本來和他們的關系特別好,連忙陪著笑臉追過去:“虎子別生氣,如果是我不小心搞錯了,回頭我就去給你夏嬸嬸磕頭賠罪,好不好!”
項君半天回不過神,許久許久,背后的汗水冷了,一陣風吹過,打了個寒顫,他陡然發現,自己也許做錯了事!
“項君!”
王隊長好不容易賠禮道歉,把從方家莊過來的那些老少都勸了回去,要不是花大娘過來收拾殘局,這事兒恐怕還完不了,他累得身心俱疲,一看到項君,怒氣上揚,“你到底怎么回事,還懂不懂紀律了?沒有經過調查研究,就隨便讓人去查抄一個善良鄉紳的家,你這是給組織抹黑……說,你這是不是公報私仇!”
“絕對不是!”
項君臉上一白,“王隊長你可別冤枉我,哪來的仇?我,我大概是被人蒙蔽了,方若華是我的前妻,我對她,她們家要求更嚴格些,也是,也是……”
王隊長冷著臉:“嚴格些?人家和你有什么關系,你哪來的臉敢說對人家嚴格?行了,跟我來,你的問題也不是一個人能解決的。”
項君閉上嘴,血色頓失,等進了臨時的會議室,看到那么多張嚴肅的面孔,聽到一句接一句的批判,一直到被關于禁閉室,他的心還是慌的,腳下發飄,強烈委屈,濃濃的屈辱,讓他惡狠狠地咬破了嘴唇!
一天,兩天,三天……呆在禁閉室里,聽著外面的人來去匆匆,大家都很忙碌,唯獨自己無事可做,項君默默地坐在窗邊,拿出一封信,借著昏暗的光線讀,臉上的表情終于柔和了一點兒,還好,他還有朋友,菲菲和冰心的消息都沒有斷絕,若非如此,他怕是要擔心得心力憔悴。
窗外大樹下,端著個茶缸子吃飯的老人家,漫不經意地看了關著項君的禁閉室一眼,默默把一封信塞在袖子深處,蔣小姐快把這個人給掏干,估計很快他就再也沒有用處。
項君這邊發生的是非紛擾,驚動不了方家這邊,方若華正陪著大家伙兒,呃,盤點收獲。
方肖和夏芬也特別好奇,難得都放下手頭兒的事,齊聚在院子里看那七八口散亂的箱子。
說起來也活該南邊那幫土匪倒霉,他們把方家莊當成這些年勒索過的所有村子一樣,以為幾十個人,幾條槍,一擁而上,來動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幫順民嚇得乖乖交錢,交糧食,可惜,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居然是披著羊皮的熊,讓人一路追殺剿了老窩,一年多的收獲全成了別人的盤中餐。
方若華看著箱子笑:“不算富貴呢!”
牛叔道:“不是什么悍匪,也就收收保護費,打劫個把商隊,大部分時候要錢不要命,但也不都是多么老實的人,估計有些手上有血債。”
方肖點點頭:“處理這些事,還是牛哥有經驗,你看著辦。”
錢糧拿去各村分一分,剩下的這些古董字畫之類,就都便宜方肖了,方肖也沒有矯情不收,這年頭都是如此,不過,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手頭這些東西保存的不太好,好些需要修復整理,算是個不小的工程。
“對了,還救回來兩個人,都是被綁上山的,其中一個還是個洋婆子。”一說起這兩個人,牛叔的臉紅了一下,“咳咳,畢竟是女人,咱們都是大老粗,照顧人家不方便,還是請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華也跟著去,目前兩個人被安頓在客房里,打開客房的門,方若華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種眼睛被灼傷的感覺。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個女孩子,實在很美,漆黑的發散著,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狀極好,若隱若現,鮮紅的唇,雪白的臉,才十四五歲的模樣,卻讓人看了都覺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聲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艷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這個,方若華這幾日有空,新寫了一篇小說,就叫艷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們都說看了之后不敢一個人走夜路,雖然故事中害人的從來都是人,不是那一個只求一縷溫暖的艷鬼。
方若華眨眨眼,笑道:“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輩子見過的都多,以前也沒覺得自己丑陋,如今和他們比,簡直有點兒不敢見人。”
美人總能讓人心中憐愛,方若華的聲音也溫柔許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兒?”
漂亮的女孩兒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頭就露出一個純潔至極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紅安書寓。”
一口吳儂軟語,分外動人。
方若華:……
“你們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來的,回頭你們處置了刁三兒跟我說一聲,他要活著我還跟他過日子,他要死了,我陪著他就是。”
方若華:……
這小女孩兒說的話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歲的姑娘說的,到像是飽經風霜的老婦人。
只說了這么幾句話,從此之后小女孩兒便一言不發,花大娘她們企圖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無用處,別看這孩子年紀小,到仿佛極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鬧,該吃飯時吃飯,還會拿桌上的書讀,見她識字,方若華就指給她小圖書館的位置,由著她去看書。
沒過幾日,查明那個刁三雖然是這幫土匪的老大,但為人單純得很,寨子里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穩位置,人家純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并沒有血債,相反,但凡他帶隊出去搶劫,到還寬容些,肯給別人留下路費,想了想,方肖就沒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村子里的路不好走,坑洼泥濘,出入很不方便,早就應該修,只是先前光顧著莊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撿來一些壯勞力,到替方肖省錢。
方若華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邊,小姑娘高高興興地去,臨走還大大方方地朝方若華要了一疊舊報紙。
“我喜歡讀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書寓,阿娘不讓讀的。”
過了些日子,方若華偶然看到刁三背著那小姑娘,給她鋪上茅草,又鋪上擔子,小心翼翼地擱在上面,低眉順眼,溫順至極,終于明白為什么絕色美麗的女孩兒,愿意跟一個把她搶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后來熟悉起來,小姑娘氣色越來越好,待人處事都大方得體,并不因為身世自卑,別人勸她再找個好人家,跟個土匪又有什么前程,她也不生氣,只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誰也別嫌棄誰。”
私底下喝醉了酒,卻跟幾個相熟的,不鄙棄她的姐妹說,“是他搶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沒有一個人把我當人看,他們都當我是個玩物,閑情逸致地時候拿出來看看,顯擺顯擺,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沒了,如今他當我是人,愿意保護我,我也要回報他這片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