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后話:
第一集的卷后話,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估計很多人都忘了吧,不過,無論如何我不會忘的,那是最原點的創作理念,要把每個書中人物的激動、感動、成長,傳達給大家。
基于這段理念,有了荒村的這段劇情,構思的時候,幫忙看稿的幾位友人,都表示了擔心,覺得這劇情太過復雜,或是太過沉重,普通讀者不易看得懂,恐怕會趕跑客戶,要三思。
我考慮了挺久,最終還是決定把這段劇情完成,因為荒村這一段,同時牽動龍云兒、司徒小書、溫去病、香雪、武蒼霓,雖然只是一段,卻情牽五名重要角色,五個人不同的思維與抉擇,這正是碎星創作的原點,因此,這一段還是寫出
來了。
荒村的劇情,重點不在吃不吃人、獸人算不算人、能不能吃,這些都不是此段要表現的重點。
寫這一段的時候,腦里浮現的現實,是那些婦女孩童被拐賣的新聞,那些很窮、生活很困難、充滿很多苦衷的偏遠山村,每次出了事被訪問,都會聽到「我們窮,我們沒辦法」、「你們從小就生活在富裕都市,和我們是不同世界,怎么
會知道我們的苦處」。
這些話,其實都對,也其實很有市場,我也曾有一段時間覺得「對啊,人家也有人家的無奈,不能用城市的眼光去看鄉村,窮人就沒資格過好日子嗎」,直到隨著年紀漸增,我明白,什么叫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過多的大道理都省掉,最基本的一句話:無論窮與富,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益,但請別在追求的過程中,把腳踩在別人的臉上或手上!
每個行兇者都說得出一堆苦衷,他們要求體諒苦衷,那被害人的苦衷誰體諒?買賣婦女兒童的窮人,苦衷也一堆,那些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苦衷又怎么算?
這個世界,不應該是我有苦衷我偉大,我窮故我無敵,如果因為我窮,就可以套無敵狀態在身上,這個世界豈不是很可怕?
哪個販毒的沒苦衷?哪個小偷強盜不喊窮?就算跑到中東去問,他們照樣說自己是受害者,如果不是你美國人巴拉巴拉,我們又怎么會嘩啦嘩啦?
問題是,我窮,我就可以買獸人孩子、吃獸人孩子;我窮,我就可以販毒、可以偷、可以搶,可以殺人放火嗎?
我們都已經不是國小、中二生,早就過了看水滸便熱血沸騰的年紀。以前,看的都是英雄受貪官汙吏欺壓,殺官上梁山,何等英豪?現在,卻困惑于英雄因為受貪官汙吏欺壓,就可以打家劫舍,濫屠無辜,殺人放火?
壞人干的事情,你都干光了,你他媽的是哪門子英雄?
仗義每多屠狗輩,看事不能看表面,要說這話讓人認同,就別一面講這個,一面他媽的拿刀逼我掏口袋的錢出來!
「我窮,我沒辦法」這話的后面,應該是接「所以我比任何人都努力,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心血,才有了這樣的成就」。
不良的環境,可以是一個起點,也可以是一個終點,端看處在那環境里的人,努力上爬,或是自愿沉淪,絕不是一句我窮,我沒辦法,所以我自暴自棄,放給他爛,所以滿世界都欠我!
同情與理解,可以一年、十年、半輩子,不能同情一輩子,人有自強的義務,無論是什么人;窮一代,可能是天災,窮三代,絕對是自己的責任!
整天以窮為藉口耍無賴,這是一種生存手段,姑且不論善惡,不過,這個世上還是有愿賭服輸這句話,將來要是有一天,出現更窮的人,為了自己生存,開更蠻橫的無敵狀態,掠奪上門的時候,請別大聲慘叫,愿賭,請服輸。
窮人之間,也是講究弱肉強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