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看著郭伯明,徐浩東厲聲道:“郭伯明,你要搞搞清楚,你沒有資格討價還價,既然選擇自首坦白,你就要端正態度,不要說一半藏一半,這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大家都是體制里的人,都懂點法律層面上的東西,判你多少年你大概是知道的,還用得著我的承諾嗎?我的承諾管用嗎?我敢私下幫你說情嗎?”
胡宜生勸道:“老郭,浩東書記不顧身份,能在家里接受你的坦白自首,已經是夠給你面子了,浩東書記已經承擔了風險和責任,這意味著什么,你很明白的。有的態度需要明確表達,有的態度只需一個姿態,同樣的,有的承諾需要鄭重,有的承諾不需要回頭表達。”
郭伯明急忙道歉,“對不起,浩東書記,對不起啊。”
夏富麟道:“老郭,作為老同事,作為曾經的老鄰居,我倒可以跟你說幾句心里話。以你所言,你涉嫌受賄五千萬元,如果沒有其他的事情,也沒有因你的違法犯罪而給云嶺市造成重大損失,那你很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我的判斷,你會被判無期徒刑。你現在選擇坦白自首,所以你會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或被判無期徒刑,你揭發常昆,屬于立功表現,但因為常昆是你的同伙,你被查了,常昆自然會被查出,所以還不是重大立功表現。你要揭發某位現任市領導,如果揭發的確是事實,那你的罪行還可以減輕,以我的判斷,你的有期徒刑將在十五年到二十年之間,而且是就低不就高。此外,如果你還有其他表現,比方說你充當檢方證人等,說不定你被判的有期徒刑不會超過十五年。總而言之,何去何從,你自己考慮吧。”
呆坐了一會,郭伯明道:“好吧,我說,我全說。”
夏富麟乘機打開錄音筆,再讓胡宜生倒了半杯啤酒,讓郭伯明喝點酒再說。一邊喝酒,一邊坦白交代,這待遇也沒誰了。
“浩東書記,在說事之前,我有幾條建議,以我多年從事財務工作的經驗,為了確保政府資金的安全,防止政府資金被挪用被利用,有必要采取相應的改革措施。一,要嚴格限制市財稅局特別是市財稅局領導的權力,讓市財稅局回歸原來的職責,就是管錢撥錢,絕對不能擁有審批權,現在的市財稅局權力太大了。二,建立資金實時監控制度,市委市政府領導,市人大市政協的財委領導,都能實時查詢財政收支情況,都能查詢每筆百萬元以上資金的去向,對市財稅局形成巨大的震懾。三,嚴控和督查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使用,在審批上,減少主管領導的權力,增加和增強集體決策的作用。四,大膽聘請過硬的第三方機構,對市財稅局和政府資金進行審核,對每一筆財政支出實行監控,對每一筆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進行評估。四,建議市委市政府抓緊時間嚴查市發展銀行,市發展銀行肯定存在著一個地下錢莊,而且那幾個負責人一定是個犯罪團伙,他們替人保管黑錢,替人洗錢,只要嚴查,肯定會揭出無數黑幕。”
徐浩東一邊聽著,一邊點著頭道:“老郭,你的幾條建議很好,我謝謝你了。”
“浩東書記,我現在正式舉報那位現任市領導。”
說著,郭伯明先把那半杯啤酒喝光了。
徐浩東看了胡宜生一眼,胡宜生心領神會,再給郭伯明倒了半杯啤酒。
與此同時,徐浩東心里嘀咕起來,以他的判斷,郭伯明所說的現任市領導,應該屬于市委市政府兩套班子,而不包括市人大和市政協。還有,現任市領導應該不包括已經調離的,和近期才調到云嶺市的。
滿足上述三條件的市領導有:市委書記徐浩東、代理市長李繼國、市委副書記閻芳、市紀委書記沈騰、常務副市長孔正豪、市委宣傳部部長王偉明、市人民武裝部部長常達林、市委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室主任李瑩、副市長陳修杰、副市長吳俊奇、副市長陳洋、市政府秘書長兼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姚興斌。
徐浩東心想,我自己當然不是,代理市長李繼國,他還是比較清廉的,說他創造政績胡亂決策的有,說他在仕途上有野心的也是,但說他以權謀私,在暗地里撈錢,反正至今尚未,倒是他那個老婆比較活躍,但也是小打小鬧,應該整不出大動靜。市委副書記閻芳,這些年被“準老公”馮興貴管著,反映她搞小團伙倒是有,在市委組織部搞小圈子也有,但反映她撈錢的還真沒有。也不會是市紀委書記沈騰,他調來云嶺才半年多,反腐肅貪忙得不可開交呢。常務副市長孔正豪好象也不大可能,待在云嶺不滿一年半,有一年是掛職副市長,夾著尾巴過日子,借他十個膽他也不敢撈錢。市委宣傳部部長王偉明,老式知識分子的代表,也從不與市財政系統沾邊,他簡直是連撈錢的本事都沒學會。市人民武裝部部長常達林,兩套班子里的長者,軍人本色,一身正氣,而且也與市財政系統沾不上邊。市委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室主任李瑩,以徐浩東對她的了解,說她偷男人,徐浩東絕對相信,因為她十五六歲時就敢跟老師談戀愛了,但說她撈錢,她既沒這個膽,也沒這個本事。副市長陳修杰也不大可能,他倒是有機會也有能力撈錢,當副市長的時間也比較長,說白了,他這人比較透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要是撈錢,不會沒有反映。副市長吳俊奇,徐浩東的“親密戰友”,以前他當副市長僅僅兩年,羽翼未豐,后來副市長被撤,離開云嶺市整整三年,更沒有機會撈錢,而現在他回來還不到半年,一心想從市長助理爬到副市長的位置上,應該沒有心思和時間犯錯誤,再說了,他犯褲襠里的錯誤倒是很有可能,因為他有這個前科,但說他撈錢,徐浩東還真不信。副市長陳洋,以前長期在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已經養成了小媳婦的習慣和性格,沒有膽量去勾結別人撈錢。市政府秘書長兼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姚興斌,他剛剛調到市行政中心大樓,以前長期在基層工作,以他的背景和人脈,不可能與兩任市財稅局局長一起撈錢。
這個“現任市領導”會是誰呢?
“浩東書記,這個事還得從四年半前說起,有一天晚上,常昆局長把我叫到他的家里,一邊喝酒,一邊對我說,又多了一個分錢的主。我問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紀委給盯上了?他說不是,是被一個領導給盯上了。我急忙問他,那該怎么辦?常昆局長說,不用害怕,這也是見錢眼開的主,已經基本上談妥了,對方答應,只要分他一點錢,對方不但替咱們保密,還會力所能及地替咱們打掩護。我說既然如此,那就給他錢吧。常昆局長恨恨地說,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一個月給五十萬,但沒辦法,把柄落對方手里了,這城下之盟不得不簽啊。”
“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們每個月都要分給那個人五十萬元,但是,那個人是誰,究竟抓住了常昆局長什么把柄,我不根本不知道,除了常昆局長誰也不知道。有一次我私下問過常昆局長的老婆,她說也不知道,只知道有這么一個分錢的主。但看得出來,常昆局長很怕那個人,每次都是他親自送錢,而且全是現金。有一次,我和常昆局長一起吃飯,恰好那個人打電話給常昆局長,斥責他沒有按時交錢,常昆局長扔了筷子就走,二話不說就送錢去了。”
“當初常昆局長拉我入伙的時候,嚴格規定了一條紀律,要象解放前地下黨搞地下工作那樣,強調單線聯系,不該知道的不能知道,不該問的更不能問。所以至今為止,我也就與常昆局長和他老婆有接觸,其他人一概不聯系不見面,我只知道市發展銀行行長是同伙,常昆局長老婆的親戚是聯絡員,但也從未正面接觸過。至于下面送錢的人,我們倒是經常見面,但見面都是本正經的談工作,送錢是背地里的事,大家心照不宣,從來不談錢的事情。”
“從四年半前直到現在,一共整整五十三個月,每個月五十萬元,風雨無阻,從未落下,據常昆局長在這個月月初跟我說,整整兩千六百五十萬元,一個月也沒有缺過,每個月的一號二號三號,是送錢的日子,常昆局長說他從來就沒有耽誤過。常昆局長還說,現在風聲太緊,錢也收得夠多的的,也該收手了,他說我要找那個人談談,見好就收,到此為止,大家好聚好散,各奔東西。我問常昆局長,對方會同意嗎?常昆局長說,對方不同意也得同意,因為對方收了這么多錢,早已是一條船上的人,他要是不同意,大不了大家同歸于盡。”
聽到這里,徐浩東忍不住擺著手問道:“老郭,你說來說去說了這么多,是不是只知道有這么一個人,其實并不知道這個人具體是誰呢?”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