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靈術是一種很特殊的術法,正常情況下施展此術者都是要培育陰靈一段時間,讓得陰靈對施法者不再排斥。[隨_夢]小說w.SuiMеng.lā
所以,擅長此術的人一般都是會選擇那些剛剛死去沒多久的嬰兒的鬼魂來進行培育,因為嬰兒的智慧還沒有徹底形成,經過培育之后會對施法者言聽計從。
當然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控靈術很容易遭到反噬,所以一般施法者都會先將陰靈鬼魂的靈智給抹殺掉,說白了就是講其煉制成傀儡,只不過這傀儡沒有身軀罷了。
當然方銘沒有抹殺掉這小女鬼的靈智,而且他也做不到這一點,滅掉一個鬼魂容易,但抹殺一個鬼魂的靈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先前方銘直接是通過陰靈交流之術給這小女鬼傳音,是小女鬼主動讓他給控制身軀。
而被控靈術所控制的鬼魂實力將會得到增長,這也是為什么后面小女鬼不再怕那些紅繩的原因。
“那報紙是你放在我店鋪門口的吧,陳樂兒,即使你有再大的冤屈,但既然已死那就該前往陰間投胎,陽間終究不是你逗留的地方,這一次我出手可以救下你,但不代表著你下次還有這么好的運氣。”
方銘看著小女鬼,那報紙上的新聞有著小女鬼的名字。
陳樂兒,十三歲,魔都南山附中初一的學生,一個在半個月前死去的女孩,一個死于自殺的女孩。
一個中學生自殺,雖然會有一些報紙發表新聞消息,但絕對不會讓大柱那么氣憤,大柱氣憤的原因是因為陳樂兒自殺的原因。
一個月前的陳樂兒和所有初中生沒有區別,忙于學業而有充滿著青春的活力,可一個月前的一個下午,一切都改變了。
陳樂兒的父母接到了一個電話,說她們女兒撞倒了一個老人,讓他們趕快帶著錢去醫院。
從體檢到看病再到開藥,雖然陳樂兒一直哭著說老人不是她撞倒的,她是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所以上前將老人給扶了起來。
然而老人的家人一口咬定了老人是被陳樂兒給撞倒的,理由很簡單,當時那么多人走過,為何只有陳樂兒一個人會去扶老人,不是你撞倒的你干嘛要扶?
沒有攝像頭,沒有證人,更讓陳樂兒絕望的是,當老人醒過來之后也是一口咬定是陳樂兒撞倒的她。
賠醫藥費,配損失費。
陳樂兒的父母只是外來打工者,在魔都開了一家不到十平米的早餐店,在老人親屬家人的怒目瞪視下不得不加了上萬塊的醫藥費和賠償了兩萬多的健康損失費后帶著自己女兒離開。
三萬多塊錢,這是陳樂兒一家兩個月的收入了,一下子沒了,陳樂兒的父母極其的痛心,回到家里也是對女兒給痛罵了一頓。
“你同學都不扶你為什么要去扶?”
“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你這樣還讀什么書,我們辛辛苦苦掙錢供你讀書,不是讓你最后讀傻了腦子的。”
那一刻,陳樂兒的整個認知崩塌了,她不明白老師口中的尊老愛幼助人為樂錯在了哪里?
不明白以為總是跟她說要當一個好學生要認真聽老師講課,聽老師的話的父母為何在她聽了老師的話后會如此責罵自己。
更不明白那位明明是自己倒在地上被她扶起的老奶奶為何會說是被她給撞倒的?
這些不明白讓得陳樂兒的整個世界崩塌了,整個情緒變得非常的低落,而陳樂兒的父母每天忙著早餐店也根本沒有察覺到女兒的異常,就算是察覺了也因為這幾萬塊錢的損失而覺得有必要冷落下女兒,給她一個教訓。
所以,十五天后,陳樂兒帶著對這個世界的困惑,帶著認知的崩潰從學校的天臺跳下,永遠的離開的人世,唯一留下的只有一份遺書。
“我親愛的爸爸媽媽,老師說人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封書信叫做遺書,所以當你們看到這份遺書的時候女兒應該已經是離開了這個世界了。
原諒女兒的自私,以后不能再陪伴爸媽,不能完成十歲生日時候許下的愿望,等以后長大了,帶爸媽去京城爬長城。
我知道我們家沒有其他同學那么有錢,爸媽供錢我讀書很辛苦,每天早上女兒起來的時候爸媽都已經起床離開家了,我記得放假的時候有一天我在店里跟著媽媽賣包子,一天下來總共賺了四百三十二塊錢。
所以每一次媽媽給我的零花錢我都存起來,后來學校要交錢買輔導資料的時候我都沒有向媽媽要錢,因為我知道我們家的錢賺的很辛苦,別的同學夏天喝著汽水和牛奶,我用零錢買了一個塑料杯,每天從家里裝一瓶水帶到學校去。
只有碰到有體育課的時候,一瓶水實在是不夠我喝,我才會去學校的小賣部買水喝。
三萬塊錢,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想到咱們家賠了三萬塊,我就想到爸爸和媽媽頭上的白頭發。
爸爸、媽媽,女兒錯了,我對不起你們。
你們打我、罵我都是對的,但是我真的沒有撞倒老奶奶,真的沒有……
還記得小時候老師給我講雷鋒的故事,記得小學的時候撿到五塊錢交給老師的時候,老師獎勵了我一朵大紅花,我拿回家給爸爸看,爸爸笑著摸了摸我的頭說:咱家女兒是好樣的。
做了好事老師會表揚我,爸爸會驕傲的抱著我,但是為什么這一次就不一樣了?
為什么那老奶奶會說是我撞倒的?
女兒想不明白,但是我知道我讓咱們家少了很大一筆錢,讓得爸爸媽媽白干了幾個月。
今天上語文課的時候,我學到了一個新的詞語叫做:贖罪。
老師說,贖罪是用錢來補償自己犯下的錯。
可是我身上只有十三塊錢,離著咱們家的三萬塊差了很多很多,我想贖罪……
老師說,這世上最珍貴的就是人的生命了,我沒有錢,那我就用我的命來贖罪吧。
再見了,女兒用自己的命給你們贖罪了。
這份日記一字未改被報紙登載了,甚至后面還有著復印圖片,可以看到陳樂兒的字跡很秀美,可就是這些秀美的字流露出陳樂兒的自責和痛苦。
在新聞的最后還有著最后一段文字,這段文字是記者所寫的。
筆者看完這日記之后曾聯系過事件中的另外一位當事人李某某,然而李某某依然是一口咬定是陳樂兒撞倒的她。
一個十三歲的女孩用她的死來贖罪,那么活著的人能做什么,我想,活著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真相。
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這么一段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我們國家有著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
然而這一刻筆者該選擇相信誰?
一個以自殺來贖罪的女孩,還是一個躺在病床上的老人。
但不管真相如何,筆者始終相信一點,真相終究會被揭開,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對不會缺席。
這就是整個新聞的完整報道,也是大柱憤怒的原因,因為雖然這位作者沒有明著說,但字里行間流露出來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如果不是被誣陷,一個連花季都沒到的小女孩又怎么會自殺?
當然,那位作者無法明說,因為他沒有證據來證明這一切,然而方銘卻是知道,陳樂兒是被冤枉的,因為當他在黃埔江邊看到陳樂兒的時候,陳樂兒的身上有著一層青色的光影。
只有含冤而死之人的鬼魂身上才會有這層光暈,也正是這層光暈的存在才讓得陳樂兒能夠在陽光下出現,否則的話一個才死了沒多天的鬼魂遇見陽光早就會魂飛魄散了。
這也就是方銘為什么會出手救下陳樂兒的原因,也是方銘當初在黃埔江邊會阻止葉子瑜救人的原因。
那老人便是報紙中的李某某,而陳樂兒是去復仇的。
人死后變成了鬼魂,而鬼魂在經過了頭七、二七……七七總共四十九天之前,是無法開口說話的,所以此刻的陳樂兒只是用可憐的目光看向方銘。
所以她也只能用將報紙放在店鋪門口的形式讓得方銘知道她身上所發生的事情。
雖然這報紙是一個禮拜前的。
“你要報仇我沒有阻止,但我也同樣不會幫你復仇,因為你終究是自殺,而且我也不是執法者。”
聽到方銘這話,小女孩臉上露出著急神色,嘴唇張著說著什么,只是方銘一個字都聽不到,而且他也沒有說過唇語。
“你想說什么?”
方銘皺了下一眉,隨后走出了房門,沒多久再次進來的時候手上卻是多了一個紙人。
“附身在這上面吧,把你想說的話都說出來。”
紙人附身,利用紙人為媒介,可以讓未過七七四十九天的鬼魂開口說話。
陳樂兒點了點頭,隨即身影飄起換做一道黑煙飄入了那紙人身上,紙人晃動了兩下,緊接著一道脆生生的聲音響起。
“哥哥,求求你救救我爸媽。”
陳樂兒的聲音第一次出現,只是這聲音充滿了著急和無助,而她的話語則是讓得方銘一楞。
方銘想過陳樂兒跟隨著自己不愿意離去的幾個可能,其中最大的一個可能就是陳樂兒想讓自己為她報仇或者為她證明清白,可他沒有想到陳樂兒開口的第一句話竟然會是這個。
陳樂兒的父母除了要承受喪女之痛外似乎沒有其他的危險,難不成這對夫妻承受不住這痛苦也要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