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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唇槍舌戰

更新時間:2018-10-16  作者:高月
在開封府衙左堂內,包拯正在審理范明仁狀告富貴橋關撲店一案,堂外看審案的百姓擠得里三層外三層,站在最外圍的百余人根本看不到大堂,但依舊不肯離去。

唯一離開的人是富貴橋東主張堯承,他覺得在這里應訴有失身份,便全權委托吳大掌柜代表關撲店應訴。

事實上,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出面,而是他們各自委托的訟師出面陳述。

大堂上兩名訟師唇槍舌戰,斗得十分激烈。

郭訟師的聲音比較高亢,指責對方的語氣十分嚴厲,他是想從氣勢上壓倒對方。

“我們都知道買關撲的規矩,單子一分為二,關撲單給客人,底單留在關撲店,同時關撲店要進行記錄,有這么嚴密的手續,范官人怎么可能訛詐你們?

但你們不但關了舊曹門關撲店,原來的掌柜也不知去向,這分明就是不想承擔這筆高昂的關撲賠銀,居然還說范官人訛詐你們,簡直是無恥之極!”

富貴橋關撲店委托的訟師姓王,也是京城很有名的訟師,經驗豐富,善于抓住實質。

這位王訟師很清楚關撲店確實有些理虧,從常理來看,關撲店確實有點站不住腳,他們不該關掉舊曹門關撲店,也不該換掉那名掌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過他抓住對方沒有確鑿證據,也沒有證人這一點做文章,畢竟常理是常理,律法是律法,官府不能靠常理的判案,必須要有證據和證人。

他振振有詞道:“俗話說,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很一種人明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他偏要去做,就像我們都知道,冬天汴河水面不能走人,很容易冰裂落水,每個汴京人都知道,這是常識,但每年冬天還是有人會落水淹死,同樣的道理,我們都知道關撲票做假沒有用,但你就能保證,真沒有人做假票來領錢?”

王訟師看了一眼包拯,見他沒有打斷自己,又繼續道:“至于你說的關閉舊曹門分店,調走原來的掌柜,那是關撲店內部的事情,和這件事無關,你們也知道,舊曹門關撲店關了,就跑去找總店,難道總店不知道?它們關舊曹門分店又有什么意義?”

這時,郭訟師向包拯行一禮道:“啟稟包大官人,關撲票都是連號印刷,原告一共提供五份關撲票,其中第三份是五兩銀子押注童子試第一,結果押中了,贏了一百六十兩銀子,關撲店已經兌換了。

那么第一份和第二份,第四份和第五份,明明與第三份都是聯號在一起,關撲店卻不認這四份,豈不是很滑稽,為什么前后不認,獨認中間這份,就因為它金額小,這又是什么緣故呢?”

包拯點點頭,對衙役道:“被告在哪里?本官有些話要問問他。”

衙役跑了出去,片刻,吳大掌柜快步走來,躬身道:“小民是富貴橋關撲店大掌柜吳群,受東主委托,代表關撲店應訴此案!”

包拯倒沒有挑刺,因為范明仁告的是關撲店,不是張堯承,所以張堯承讓大掌柜出面也可以,只要能代表關撲店便可。

包拯問道:“你們關撲店怎么認為這四份單子是假冒的?”

“回稟大官人,因為我們店里的記錄簿上沒有這四份單子的記錄,也沒有相應底單,所以我們很容易判定。”

“但據本官所知,關撲店的單子都是連號的,既然中間一份你們兌換了,那前后四個號的單子應該也有,本官沒說錯吧!”

吳大掌柜心中暗恨,不知道那個掌柜在混亂之中把中間一張單子給兌換了,導致他現在十分被動,雖然他做了準備,但畢竟是假的,不到萬不得已,他絕不想把造假之物拿出來。

但現在證據擺在這里,他不得不認,他只得點點頭,“我們確實有單子!”

“那就請大掌柜把四份同樣號碼的底單拿出來,記錄簿也請一并拿來,證明你們的認定。”

吳大掌柜萬般無奈,只得吩咐一名伙計回去拿單子和記錄,包拯讓一名書令使帶著幾名衙役一同前去,這種證物,官府是有權調用的。

潘樓街距離開封府衙不遠,就在包拯喝完一杯茶時,書令使和對方的伙計已經回來了。

書令使手中拿著一只大盒子,里面是厚厚一本登記簿,旁邊還有四份關撲底單,這名書令使很精明,順便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那張底單也一并取來了。

書令使低聲對包拯道:“他們東主讓我轉告少尹,他說此案涉及貴妃的顏面,請少尹注意這一點。”

包拯冷笑一聲,動不動就把貴妃搬出來,張家就是這個德性,張堯佐是這種人,他兄弟也是一樣,他們卻忘了,包拯是什么人?

包拯把四份單子攤開,和手中原告的四張單子進行對比,四份底單都是押注一貫錢,押汴梁縣張秋奪得童子試第一,顯然都沒有押中,賭客自然也不會來了,四份底單上都蓋了未中的印章。

由于對方的四份單子是底單,而原告的四份單子是正單,格式不一樣,紙張也不一樣,筆跡也不一樣。

當然,這正好證明底單和正單不是一份單子,不是原告造假,就是被告造了假。

包拯又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底單拿出來對比。

一對比就看出一些端倪了,紙張不一樣,雖然都是黃麻紙,但已兌換那張底單的紙張略有點發黃,有點舊了,而這四張底單紙張比較新,印刷體都是一樣,都是同一個板子,號是用手寫上去,字跡雖然很像,但還是能看出不是一個人所寫。

包拯又將四份原告的正單和五兩銀子的底單對比,完全就是一樣,紙張相同,筆跡也一致。

包拯冷笑一聲,又翻了翻記錄薄,他發現這本厚厚的記錄薄的裝訂細麻繩居然是新的,而記錄簿已經很久了,說明這本記錄簿被拆開過,再找到登記的兩頁紙,也是比較新,和前后都不太一樣。

包拯一拍驚堂木,對吳大掌柜厲聲道:“你的四份底單和記錄簿分明是偽造,不是原件,你當本官看不出來嗎?”

吳大掌柜一時語塞,旁邊王訟師卻不慌不忙道:“大官人覺得底單不符,是因為原單子已經銷毀,但官府需要它,所以才臨時補做四張。”

吳大掌柜連忙點頭,“確實如此,這些沒有用的單子我們都會及時銷毀,因為單子太多,留著它們非常礙事,所以不會保留。”

“那為什么這張不銷毀呢?”包拯揚了揚五兩銀子那張底單。

王訟師笑道:“這是中獎單子,當然要保留,這是一般關撲店的慣例,吳掌柜,我說得沒錯吧!”

吳大掌柜連忙道:“正是這個原因,原單子確實已經被我們銷毀了,這份中獎保留三個月后也要銷毀,關撲店都是這樣。”

郭頌師在一旁道:“既然你們也拿不出證據,為什么一口咬定我們這四份單子是假的?”

王訟師得意一笑,“關撲店當然認為你們的單子是假冒,你們也認為我們是假冒,既然雙方各執一詞,你們可有證人?拿出證人來,說不定你們能就翻盤。”

這時,堂外傳來一聲爽朗的大笑,“很不幸,我可以替原告作證!”

一個穿著白色錦袍的年輕人拿著折扇不慌不忙走進了大堂,后面跟著范寧,明仁大喜,范寧真把這個姓曹的太學生找來了。

包拯看見這個太學生一下子愣住了,年輕男子向包拯眨眨眼,示意包拯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包拯看了一眼他身后的范寧,心中著實好笑,看來范寧也不知道這位年輕人是誰,半晌才他才笑著問道:“衙內怎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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