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菡瑤等人便被請上堂來。
火凰瀅令衙役搬椅子、讓座,忙了好一會,待段存睿、趙朝宗、顏貺等坐了,才安靜。
火凰瀅才問:“本官判李春無罪,各位大人可有異議?”
李菡瑤不是什么“大人”,卻第一個呼應火凰瀅,她道:“李菡瑤附議火大人,認為李春無罪。”
落無塵微笑道:“在下也認為李春無罪。”
隨后,鄢蕓等人紛紛附和火凰瀅。
趙朝宗猶豫了,若換個場合,他定為李春開脫,然這案子是火凰瀅上任后審的第一個案子,在座許多人都不希望火凰瀅“初戰告捷”,正想方設法揪她的錯兒他也不想看火凰瀅得意,又不愿連累無辜,因此猶豫。
思索再三,他決定不偏不倚。
他起身,義正言辭道:“如何判,在下以為,該以律法為準,不能因為火大人是女子,就質疑她的決定。然在下從未審過案子,更比不上各位大人懂律法,因此不敢班門弄斧。若有哪位大人質疑火大人的判決,就請與火大人辯駁,孰是孰非,請各位大人公評,百姓們作證。”
這話贏得一陣贊聲。
李菡瑤也道:“說的好!”
段存睿也道:“這話在理。”
他們再容不下火凰瀅,也不能在眾目睽睽之下陷害無辜的百姓,況且李菡瑤等人熟知律法,若他們亂判,李菡瑤定不會放過這個踩踏他們的機會,證明火凰瀅這個女子比在座的官員更強,他們將名聲掃地。
趙朝宗開心地坐下。
他忽然醒悟:跟李菡瑤合作并不難,只要一切以大義為先,以百姓為重,哪怕因此被李菡瑤搶占了某些先機,也不算錯的無可挽回,更不會良心不安,將來王納哥哥也絕不會責怪他,想罷,前所未有的輕松。
雖要辯駁,段存睿卻不打算親自出面。他吸取昨天的教訓,不再公然反對李菡瑤況且他是布政使,官職高,是要留到最后判定孰是孰非的,辯論自有下屬們出面,比如馬知府,已經摩拳擦掌地上前了。
馬知府站在堂下,環視眾人道:“本官以為:李春該當判罪。誤殺也要承擔相應的罪責。何為誤殺?關鍵就在一個誤字。火大人說他不是有心的。他若有心,便不是誤殺了,是蓄意謀殺了,將判斬刑眼下要以誤殺定罪。”
這番話很是中肯。
寧波知府聞直當即附和。
其他官員紛紛附和。
段存睿看向火凰瀅。
李菡瑤也看向火凰瀅,看她怎么說,并不打算幫她,今天這案子必須要火凰瀅自己審定!
火凰瀅再不像之前嬉笑、慵懶,一派肅然地端坐在公案后,清雅中透著威嚴,連說話的語氣都變了,不再嬌柔。她斷然道:“本官不認同!”
馬知府道:“火大人有何高見?”
火凰瀅道:“若沒有李明虐妻一節,沒有萬氏在場,是李春跟李明倆兄弟發生斗毆,性質便不同了,即便李春誤傷了李明,也要判罪然李春是為了保護嫂嫂。”
馬知府忙道:“都是誤傷,這有何不同?”
火凰瀅道:“當然不同。諸位,當時李明正揪住萬氏的頭發撞向假山,難道李春該眼睜睜看著李明撞死萬氏才罷?或者上前幫他哥哥?”
馬知府道:“那他也不該失手把哥哥推碰到假山上,若他手下有分寸,李明便不會死。”
火凰瀅道:“拉扯中難免有失手。”
馬知府道:“所以本官說他誤殺。”
火凰瀅道:“李春很難不失手。這不是李明夫妻普通的口角紛爭,若是普通的紛爭,李春不該插入其中,但李明暴虐,常虐待妻子。這點有李家父母和街坊鄰里可作證。李春見嫂嫂兇險,豈能不救?再者他救嫂子,也是維護李明,怕李明鬧出人命。誰知李明竟頭部受傷,平日能經得起的推搡、碰撞,當時卻經不起,所以才命喪黃泉。”
話音才落,李家人紛紛開口。
他們要保李春,怎敢再掩飾!
李父含淚道:“不錯,我那大兒子不成器的很,吃喝嫖賭,脾氣還大,常打媳婦出氣。”
李母跟著就捶胸頓足地哭道:“從前我不說,那是看他從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啊!我有什么法子,再苦再難也只能自個吞了。今天我敞開了說:那就是個禍害,禍害我跟他爹來的!大媳婦嫁給他,也是攤上了苦命”
說到這,她轉向萬氏。
萬氏正流淚。
李母懺悔道:“大媳婦,剛才娘罵了你,你不要怨娘。我是急火攻心啊!”萬氏含淚道:“我沒怪娘。”“娘知道你嫁給那殺千刀的受了苦。那殺千刀的死了,娘可有說你半個字?沒有說過。因為我跟他爹早就料到了:這殺千刀的遲早有一天要作死,我們做父母的只求他別連累了李家。我大兒子不成器,可我這小兒子待人沒的說呀,街坊鄰里都知道的,不信你們去我家那一片打聽打聽。我不能看著他被冤枉!他心善的很,是為了救他嫂子,不是有心推他哥哥。求大人們開恩。求求你們!”
說完猛磕頭。
李父也用力叩頭。
萬氏更道:“這件事因小婦人而起,小叔是為了維護小婦人,大人若要判,就讓小婦人抵罪。”
外面百姓見此情形,無不落淚,紛紛都道“李明那禍害死就死了,做什么要連累弟弟?”
火凰瀅趁機又道:“本官并非為李春開脫,實在是情勢特殊。諸位可以想想:若那天不是李春碰上此事,換上李父、李母,看見大兒子毆打大兒媳,是不是要上前攔阻?”
李父李母異口同聲道:“我肯定要攔。”
火凰瀅道:“誰去攔,以李明當時的傷勢,拉扯之下,難免碰撞至死!這難道是李春之過?”
馬知府并非多有才的人,資質中等,平日里只會依照律法條文斷案,似這樣將律法條文靈活運用,他是斷斷做不來的,因此竟反駁不了火凰瀅。
趙朝宗心里有了決斷。
段存睿也做出了決定。他目光炯炯地看著火凰瀅,心中不得不承認:把一樁簡單的民事糾紛案審得這樣清晰,撇開身份不提,這是一個有才能的女子,絕對有能力擔任霞照縣令。他當然不能顛倒黑白。
還有一點:民不舉官不究。李父李母不追究小兒子誤殺大兒子的責任,官府是無法判的。
火凰瀅為何沒提起這條?
難道是忘了?
段存睿覺得她沒忘,正留著等他們呢。他與湖州按察使董大人對視一眼,同時出聲:“李春無罪!”
同時趙朝宗也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