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妹子是跟方姑娘一起,他的臉色就不好看了起來。
剛住進小院的時候,他對那方姑娘還有幾分好感,甚至還想過同是天涯淪落人,只要那方家愿意,他也愿意照顧兩家合一家的。平日生活中,他對方家母女的是盡他所能的多照顧一些。結果,那方姑娘不聲不響的,就勾搭上了肅郡王,把他的一片赤誠踩在了腳底。
要不是他現在手頭上銀子不夠,又怕妹子吃苦,他早早就搬離了這個小院,與她們撇清關系了。
馬家和帶著方家娘子回到租住的小院,院子里依舊空空,不見兩個姑娘的身影,他讓方家娘子留在院里等著,自己又出去找。
這一找,倒是讓他問到了些消息,有個車夫告訴他,一大早,他妹妹跟方姑娘租了他的馬車,去了東角胡同。
東角胡同,蕭懷丹的家就在那條胡同里,難道,她們去蕭家了?
一想到蕭家,他的臉色難看了起來。
方姑娘一個人作死就作死,為什么要扯上自家單純的妹子。若是這次妹子能平安回來,他說什么都要搬走。
不過,就算她們去了蕭家,這大半天的也應該回來了。
一想到某種可能性,馬家和的臉色瞬間鐵青,他日防夜防,還是沒防住嗎?
馬家和匆匆趕往東角胡同,半路上他聽到了一個最壞的消息。
他一把拽住了旁邊正與人津津有味說著自己親眼所見的男人,問道:“你說,有兩個姑娘在東角胡同行刺王妃,現在被押去了大理寺?”
“對啊,”那男人點頭,咂著嘴道:“真想不出來,兩個瞧著漂漂亮亮,文文弱弱的姑娘,竟然會是刺客。”
馬家和哆嗦著問:“那兩個姑娘穿什么樣的衣服?”
男人以為他懷疑自己所言,不高興了,道:“一個鵝黃,一個甘藍。”
馬家和寒了半邊身子,自家妹子,今天穿的真是鵝黃衣裙。他急切地又追問:“那她們……沖撞了哪位王妃?”行刺兩個字,他說不出來,他也不相信自家那妹子會做行刺的事。
男人這下子答不上來了,當時他都怕得半死了,哪里敢靠過去看,再說這事兒,他連打聽都沒地兒打聽去啊。他有些惱怒的推開了馬家和,憤憤地道:“你找茬是不是……”
馬家和被推到了地上,他沒有與男子計較,也知道現在不是計較的時候,他匆匆趕到東角胡同,向四周的人打聽。結果,越問越心寒,只是沒有人知道,那是哪家王府的馬車。他們之所以知道是王府的馬車,還是因為出事后,有侍衛向聽到動靜趕來的官兵亮了腰牌。
他本想去蕭家砸門的,走進胡同口的時候,又改變了主意。
天下烏鴉一般黑,事情發生在蕭家這條巷子里,蕭懷丹不可能不知道。知道后不僅不救他妹妹,甚至連個口信也沒給他送,可見蕭懷丹是不想管這件事的,他這一去,弄不好還也會被他們扣個罪名送進大理寺去。
他匆匆的趕回了家,路上,他想好了一個主意。
進屋之后,他就提筆寫了一個狀紙,吹干之后交給方家娘子:“方嬸子,若是要救方姑娘,那就只能上大理寺告狀了。”
“什么?”方家娘子嚇得都不敢哭了:“你讓我一個婦人前去告狀?”
馬家和冷笑著,把狀子甩給了方家娘子,道:“若不是方姑娘招惹了肅郡王,怎么會有今天!”自家妹子一向老實,而那方家姑娘就不是一個省心的,方姑娘招惹了肅郡王,還不想進王府去做妾,肅郡王府豈能容她。
他之所以沒有想到蕭明珠的頭上,那是蕭明珠今天乘坐的馬車,并非她平日出門的招牌鐵木馬車。
“要不要救人,隨你。”他板著臉,就往外趕人。
方家娘子本就是個沒有主張的,聽他這么一說,急了,滿口答應,然后在他的陪同下,到了大理寺。
蕭明珠只在蕭懷丹府里呆了一個時辰,就回了王府。
用過午膳后,她正躺在搖椅上,聽著韓允鈞彈琴,昏昏欲睡之間,聽到玄二在外頭低聲向繡兒詢問。
韓允鈞的琴聲沒停,看了眼知春,知春放下手中的活兒,往門邊走。她打了個呵欠,叫住了知春:“讓他進來吧。”
若沒事兒,玄二不會進來的。
韓允鈞優美的收了最后一弦,拿起帕子擦了擦手,“不睡了?”
“嗯,現在不睡了也好,省得晚上睡不著。”蕭明珠點頭,扶著知夏的手起身,一路還打著呵欠。不過她這話,沒人信,她現在一天能睡十個時辰,哪有睡不著的時候。
韓允鈞笑著上前,從知夏手里把她接過來,兩人挪到了熱炕上。
玄二在門邊跺了跺腳,又拍打掉身上的寒氣,才撩開簾子進來,他也沒廢話,直接道:“回王爺,方家娘子拿狀子去大理寺告肅郡王強搶民女不成,故意設計誣陷。”
蕭明珠的睡意一下子消盡了,兩眼睛瞪得賊亮:“啊……”
這是要唱對臺戲嗎?
不過,明明是她把人送過去的,為什么直指韓允昭呢?
玄二又道:“方家娘子手中的狀子,極像是出自于小蕭大人之手。”
蕭明珠想也沒想,張口就道:“不可能,丹二叔怎么可能會替那方家寫狀子。”除非,丹二叔的腦子被門給擠了!
韓允鈞倒是一聽就想透了其中的關鍵:“只怕是那馬家和寫的!”
見蕭明珠不解,他解釋道:“馬家和與丹二叔曾經往來過密,還經常在一起談文論詩,他應該非常熟悉丹二叔的筆跡以及書寫的習慣,若是他有心模仿,只怕很容易瞞過外人的。”他記得馬家和之前是在書樓里以抄書為生計的。
“他這么做,有什么好處?”蕭明珠想不明白,她更不想不明白的:“他以為他冒充了丹二叔,丹二叔就會承認?”
韓允鈞將她激動的身子壓回到榻上坐好:“好處不好處的,這事兒還得兩說。至于丹二叔認不認,他又沒直接在狀子上簽上丹二叔的名字。他這樣做,只不過是想把水給攪混了。”
行刺王妃,是死罪!
那馬家和還真是個聰明人,能想到這種混淆視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