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眠看她笑的一臉淡定,心中不由感嘆,想著果然是人生如戲全靠演技啊,要不是知道她在小說里YY自己,自己還真要被她這一臉淡定騙過去了,不過知道對方在小說里YY自己喜歡她,這會兒就覺得安然這笑是掩飾了,想著她喜歡自己,但因知道自己不喜歡她,只能放下,在小說里YY一番,心中對她既不由有些同情,同時也有些迷之得意,想著她那些讀者還反對他的話,說什么怎么可能他想愛誰誰就愛自己,嗯,倒的確不會他想愛誰,誰就一定愛自己,要不然宋晴雨也不會嫁別人了,但最起碼,她們口中的大大喜歡自己啊。
這時衛眠聽她問,便試探地問道:“你不說筆名,那能說說,你都寫的是什么小說嗎?”
他倒要看看安然怎么說她那本小說。
安然聽了他的詢問,想著這倒沒什么不能說的,于是便道:“哦,現代小說。”
“大概內容寫什么的?”
“男女談戀愛唄,還能寫什么。”
“這不是廢話么,說詳細點。”
“你問這個干什么。”安然不想說,便打岔,道。
“好奇唄,這都不能說么?”
“也不是不能說,不過你可能沒興趣聽……”
“你不說,怎么知道我沒興趣呢?”
看衛眠一直追問,安然只得道:“其實就是個普通的言情小說,真沒什么好說的,無非就是男主喜歡女主,女主不喜歡男主,男主非要喜歡女主,經過一番波折,最后女主感動,終于喜歡男主,皆大歡喜的故事。”
好像說了什么,又好像沒說什么,許多言情小說,不都是這種套路嗎?所以安然其實就是糊弄衛眠。
但衛眠不覺得安然是在糊弄自己,以為這真是小說內容,暗道什么“男主喜歡女主,女主不喜歡男主,男主非要喜歡女主”,臉要不要這么大,明明是她喜歡自己好不好?于是當下衛眠就隱晦地提醒道:“怎么不是女主喜歡男主,男主不喜歡女主,女主非要喜歡男主?”
安然笑道:“我不是大神,怕寫不好倒追文,被人罵,所以自然寫男主喜歡女主了。”
裝,裝,你就裝吧。
衛眠認定安然是在裝傻,本想戳破她的謊言,看她窘態的,但想著她也挺可憐的,現在又沒糾纏自己,打擾自己的生活,只是在小說里YY一下自己喜歡她,算了,他是個男人,看在她這么喜歡自己的份上,就不斤斤計較了。
雖然他不喜歡她,不能回報同等的感情,但想到自己也是喜歡一個人求而不得,跟她倒有點同病相憐的份上,只要她以后保持現在的狀態,不糾纏她,不打擾自己的生活,自己就對她好一點吧,畢竟大家都不容易;當然了,如果還像先前那樣,以為自己包養她了,她就能順桿子往上爬,得隴望蜀,企圖讓自己喜歡她,那他肯定還會繼續厭惡的。
“去哪玩?”安然怕衛眠繼續追問小說的事,便轉移話題,道。
“前一段時間,你不是一直吵著要我帶你見見我那些朋友么,剛好今天晚上跟朋友有個聚會,就帶你去吧,現在還早,先帶你置一套行頭。”衛眠道。
原來是帶她買衣裳首飾,安然便點點頭,表示知道了,不過心里卻有點驚訝衛眠會帶她出來玩,要知道在原身的記憶里,原身一直企圖打進衛眠的朋友圈,但衛眠不但不帶,后來惹煩了,還對她越來越冷淡。
當然那都是以后的事,這會兒的衛眠還沒徹底厭煩沈安然,而沈安然也才提幾次想跟衛眠出去玩,當然了,之前都被衛眠拒絕了,但這次自己沒提,對方卻主動帶她過去玩,自是讓安然有些驚訝,想著這衛眠是吃錯了什么藥,今天竟然這樣好心。
她卻不知道衛眠看了她的小說,覺得她挺可憐的,想著她想去,就帶她去看看吧,其實也沒什么。
安然收到了答案,雖然覺得疑惑,但也沒多問什么,反正金主怎么安排,她就跟著行動唄。
不過她也不是事事都聽金主的安排,在買衣服的時候,她就拒絕了衛眠給她挑的——原身與衛眠開始在一起的時候,衛眠拿原身當替身,所以一直以來,衛眠都是按照宋晴雨的穿衣打扮來給原身買衣服首飾的,后來原身越來越喜歡衛眠,生怕打扮的不像宋晴雨,衛眠不喜歡她,就開始主動模仿宋晴雨的穿衣打扮,所以原身衣柜里的衣服首飾,大多都是宋晴雨喜歡的那種張揚活潑的色澤,紅橙等顏色為主。
但安然并不喜歡紅橙等張揚的顏色,再說了,跟她的氣質也不配,所以這會兒看衛眠又幫她挑了這樣的,便搖頭道:“我不愛這樣的。”
衛眠不明白,道:“你以前不都愛這個調調嗎?”
安然一邊拿了另外一種顏色的一邊瞄了他一眼,道:“你說錯了,是‘你’愛這個調調,我以前喜歡你,為了迎合你的口味,就選了那樣的,但其實我根本不喜歡那樣的,現在既然放下了對你的感情,自然得做回自己,當然了,如果金主有要求,必須我穿成你喜歡的人的樣子,那我可以聽從你的安排,畢竟出錢的人最大。”
衛眠聽她這樣說,這才明白了原因。
與沈安然在一起有一兩年了,他現在也不像最開始時那樣,執著于沈安然一定要打扮的跟宋晴雨一模一樣了,畢竟看久了,早看夠了,執念也就不深了,所以這會兒看安然說要做回自己,便沒阻攔,道:“行,你喜歡穿什么樣就穿什么樣吧。”
安然看衛眠沒堅持,不由松了口氣,說句實話,穿衣不合自己的口味,心里甭提多別扭了。
當下安然就挑了幾套自己喜歡的風格,之后買首飾也一樣,也挑的是自己喜歡的品味,衛眠沒做聲。
衛眠雖然沒做聲,但看安然挑的,心里倒是想著,這沈安然,出身普通家庭,沒想到眼光倒還不錯,這一套穿起來,讓她頗有一種古典范,相當有韻味——他哪知道安然可是做過幾十年古代頂尖門庭親王側妃的人,穿的吃的用的,都是超一流的,再怎么普通家庭出身,幾十年熏陶下來,要還沒點長勁,那除非腦子里全是水,所以有過一世經歷的安然,現在看東西的眼光,早非吳下阿蒙。
也萬幸原身以前都是按照衛眠的口味活的,要不然這會兒安然口味大變,還要惹人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