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懷雯滿身是傷,身上還穿著一身里衣,腳上只穿著襪子,這個樣子,根本就沒法出現在人前。
不過,她算好運氣,最后被廣源縣尼姑庵的一個女人救了。
此后,蘇懷雯也跟著尼姑庵里的女人一起,做起了不要臉的賣肉買賣。
而郭氏,是蘇懷雯特意派人來京城接過去的。
郭氏被休后,就曾去家廟里探望過蘇懷雯,蘇懷雯能聯系到莊頭,也是郭氏幫到忙。
郭氏一直都跟蘇懷雯有聯系,只是后來,蘇懷雯被莊頭賣了,才跟郭氏失去了聯系。
后來,蘇懷雯賣肉,賺了不少銀子,就在廣源縣買了一棟二進的宅子,還買了幾個下人,然后派了個小廝來京城,把郭氏接去了。
段旭霆最后道,“蘇懷雯抗旨不尊,藐視皇上旨意,這事報到皇上那兒去了,皇上很氣憤,直接判蘇懷雯三十年牢獄。”
蘇懷雯已十九歲,三十年后,等出來,蘇懷雯都五十歲老婦了,這一輩子,也就這樣了。
命短的,都等不到出獄,就會死在牢房里。
“昨日下午,大哥去刑部大牢里看過她,他告訴我,蘇懷雯住的牢房,恰巧是段旭昌曾住過的。”段旭霆道。
段旭昌曾被判刑十年牢獄,如今都過去了五年,也不知道人怎么樣了。
而段武峰自北堯國回來后,就從未過問過段旭昌,甚至提都沒提一句,就好像他從來就沒有過這個兒子似的。
“家廟里都庵主等人,族里都人怎么說?”既然蘇懷雯,已經得到了她應有都下場,那么,犯錯都家廟里的人,是不是也該有處罰?
段家每年都要拿出一筆銀子來白養著她們,可是,到后來,她們卻為了一點兒銀子出賣段家,竟然連皇上的旨意都敢違抗,這也太大膽了。
段旭霆道,“爹和族里的幾個有威望的長輩商量了,決定每年給家廟里加三成嚼用,另外,負責給家廟里送嚼用和吃喝的管事,也重新換了一個。
而之前的管事,已經被送去官府了。
罪責是貪污東家的財物。
每年,段家送去給家廟的嚼用銀子和吃喝用等物品都不少,絕對足夠家廟里的十幾個女人過上吃飽喝足穿暖的日子。
可是,這些物品和銀子大部分都會被管事給私吞了,只給家廟送去一少部分,使得那十幾個女人天天喝粥,都難以維持活下去。
這次,段武峰和族里的幾個長輩出現在家廟里,那十幾個女人就趁機訴苦了一番,讓段武峰和族里的長輩們知道,段家給家廟送去的財物,大部分被管事私吞。
段武峰十分生氣,昨日下午回來就處置了那管事,又重新立了一個心腹做管事,專門管理家廟里的事物。
不過,那十幾個女人也被族里的人處罰了,每個人被罰抄寫女戒女德五千遍。
因此,段武峰還特地派人,買了厚厚一挪紙送去家廟。
“昨日下午,大嫂還派人送了一籮筐包好的粽子送去家廟。”段旭霆告訴蘇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