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妹子依然沒有回答,只是笑,一笑兩個酒窩有點甜蜜的意思。
這年頭能長出酒窩的姑娘大概也就飯店服務員這一群體了。
但萬峰卻有疑問:不會是個花癡吧。
“冷家吳屯。”服務員終于開口了,但只說個住址卻沒說自己的名字。
“妹子,你還沒告訴我名字呢?”
“不告訴你。”說完服務員留下一個笑容轉身款款而去。
于慶濤看著女生的背影十分失望:“她為什么不告訴我名字?”
“我說濤哥,你腦袋是不是石頭做的?人家都告訴你家在哪兒了,你去冷家吳屯打聽不就知道了,這難度不高吧。”
于慶濤點頭:“也對,反正吳屯又不大,一打聽就能打聽到。”
這酒喝得也沒準了,人家還特么王八瞅綠豆對眼了。
這叫什么事兒?
大概剛才于慶濤露出的王八之氣引起女孩的注意了。
按照八零年的審美觀,這個女孩的眼神很有毛病,那時期的混混可是不怎么吃香的,是不務正業、五馬六混的代名詞,很容易找不到老婆的。
但世界就是這么奇怪,百貨迎百客,這就像一件破了洞的褲頭偏偏就遇上一個有露陰癖的主兒。
萬峰呵呵地笑,笑的于慶濤莫名其妙。
“兄弟,別為了那攤狗屎耽誤了咱們的酒興,來走一個。”
這貨已經喝了四兩了,臉色快和蝦爬子一個色了。
“我說待會你還能回去嗎?別喝多了掉海里淹死。”
這可不是十幾年后出來的那種亂七八糟的三十八、四十二度的酒,這可是正宗六十度的燒酒,不是鬧著玩兒的。
“沒事兒,我喝個六七兩一點都不帶晃的。”
那年頭能喝這么多酒的這也算是能耐了。
又一盅下肚,于慶濤終于說到正題了。
“兄弟,你說街里的老夏是你大哥?”
萬峰點頭。
“是這么個事兒,前些日子我們和南島的猛子有點過節,他們吃了點虧揚言要找老夏收拾我們。”
猛子是誰萬峰不認識也沒聽說,但南島他還是知道的,雖然名字叫南島但也是在陸地上并不在海里。
“你們在黑礁公社東南南島在黑礁公社西南,隔著幾十里你們也能發生摩擦?”
這就是搶地盤了,爭奪誰是黑礁老大。
“這不碰上了嗎。”
“你的意思是讓我和老夏說一聲讓他別趟你們中間這渾水唄?”
“兄弟你真是聰明人,哥就是這個意思。”
“我以為多大的事兒,這好辦,一句話的事兒,老夏保證不會來的。”
對萬峰來說這確實不叫事兒,還真就一句話的事兒。
但話又說回來,他就是不和夏秋隆說,這貨現在跟著老婆賺錢都紅眼了,哪有功夫搭理這些雞毛蒜皮。
“這就好,兄弟,不是哥吹牛皮,只要街里的人不出面用不了多久黑礁就是哥說了算,以后在這一片有什么事兒,你提哥的名字就好使,來來,再整一個!”
麻痹的提你的名字不會挨揍?還是等你闖出名聲再說吧。
飯店里陸陸續續地進來了一些客人開始熱鬧起來。
而萬峰和于慶濤的酒局則進入了尾聲階段。
萬峰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的時候,于慶濤已經半斤白酒下肚了。
“濤哥,我家里有很多事兒就不陪你在這里喝了,你自己慢慢喝,心里有點數別喝得連東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回不了家。”
“沒事兒,我就是都喝了也沒什么事兒。”
都已經開始晃悠了還吹牛比。
這貨會不會喝死萬峰不會去考慮,他確實要回去了,家里還一大攤子事兒呢。
兩人在飯店外面握手告別后,于慶濤回去自斟自飲,萬峰則騎車向北走王莊那條線回家。
雖然只是一啤酒,但萬峰也感覺身體有飄飄欲仙的沖動。
上一輩子他的酒量就稀松平常,自己一人喝酒一啤酒還要剩下五分之一,就算酒桌上有話語投機的人助興也不會超過三。
今天這是他重生以來第一次喝酒,十二點五度的啤酒讓他的胸中清醒但頭腦卻異常興奮,心中有一種激情想噴薄而出。
如果此時欒鳳在身邊說不定他就會獸性大發做出些兒童不宜的事情。
可惜欒鳳沒在這里。
此時萬峰走在王莊和樸屯只見的山道上,兩邊是即將進入收割季節的莊稼,因為是中午大路上除他之外空無一人。
風吹過頭頂讓他心中有豪情涌動,他決定唱一首歌,上一輩子他就很喜歡唱歌,但重生后好像沒唱過幾次。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廣闊不經歷磨難怎能感到
命運它無法讓我們跪地求饒
就算鮮血灑滿了懷抱
繼續跑
帶著赤子的驕傲
生命的閃耀不歷經磨難怎能感到
與其茍延殘喘不如縱情燃燒吧
有一天會再發芽”
唱到這里,萬峰被自己嚇了一跳,連那點酒勁都嚇醒了。
這首歌的副歌他竟然唱上來了!唱上來了!
沒有一點假音完全靠本音唱上來了,沒有降調,盡管最高調部分有點翻車。
翻車不是問題,這首歌如果在部分不翻點車根本就唱不出那種歇斯底里、誓死爆發的感覺。
這是上一世萬峰最喜歡的幾首歌之一。
在聽歌方面萬峰自認自己是個另類,作為一個男人他幾乎從來不聽女人唱歌,原因只有一個,太陰柔。
他只聽男人唱歌但娘炮除外。
他只聽那些節奏較快充滿金屬感的歌曲,那些綿軟無力你愛我我愛她她又愛著她的歌曲他從來不聽。
他認為歌曲就要給人一種奮發向上的感染,而不是聽完了有去死的沖動。
所以他聽得歌曲都是這種力量感十足的歌曲,這一世依然如此。
追夢赤子心這首歌曲是他上一世最愛的歌曲,但是只敢聽卻不敢唱,因為副歌部分語調太高就是用假音都唱不上去。
但是今天,他竟然毫無壓力地唱上去了!
為了確定剛才發生的一切不是幻想,他認認真真地完整地唱了一遍。
沒毛病,自己確實可以駕馭這首歌。
難道重生的時候嗓子變好了?莫非老天讓他重生是讓他當歌星來的?
如果當歌星是不是邁克爾杰克遜就得靠邊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