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買房遇極品(五)
萌玉冷笑:“父母?你確定是我的母親?
你那個時候結婚幾年都沒有生養,聽人指點說你自己命里無子,要認養個孩子,才能靠那孩子帶來弟妹。
所以,你就從我母親身邊偷偷帶走了剛出生的我,靠著我命里有弟妹,你才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你這個偷竊嬰兒的拐子,你還敢自稱我的父母?”
眾人聽到這話,頓時看向江母的眼光就變了,將人家孩子偷來,使得人家母女骨肉分離,這——難怪人家知道后不認你做母親了。
江母想說,是她父親交給她的,你父親還收了我的錢,但那樣一來,就更加坐實她人販子的罪名了。
萌玉又接著說:“還有,你剛才說只是對我罵幾句,打兩下?我可是被你們一家從小打罵大的。”
江萌玉將自己在江家從小干活,經常挨餓,十歲了還不許讀書,讀書了又不給學雜費,連撿垃圾賣點錢也經常被搜走等等都說了。
“若不是在家時有隔壁的大娘時不時接濟我一餐飯,在校時有同學接濟我午飯,我早就餓死了。
她李春花把我從親生母親身邊偷來,除了我還在嬰兒時期我不知道,我記事起,就開始做事才有飯吃。
我三歲開始做事,五歲就包里家里的家務活,若是有半點做的不到位,打罵也罷了,還不敢飯吃。
好容易我靠著自己撿垃圾賣得的錢讀了書,不斷跳級,今年才考上了大學,可她卻為了把我辛苦考上的上大學名額給她的親生女兒去讀,將我賣給了山里一對兄弟。
若不是我機靈跳崖逃走,我現在已經成了老虎坳一對兄弟的共妻。
大家想想看,這樣的人,能稱之為父母嗎?你們誰愿意有這樣的父母?”
眾人聽了萌玉的控訴,一個個都被激得義憤填膺,之前還守著“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則,此時激于義憤,卻是議論紛紛起來:
“這哪里是養女兒,分明是養丫頭啊!”
“是啊是啊,這樣偷人孩子,又不把孩子當人,也是太過份了。”
“我好象聽說過這個女人,因為買賣人口被抓過。”
“把人家孩子從媽媽身邊偷來,就該坐牢。”
“不是這個,是因為她賣了女兒。”
“好象,我也聽說過,把女兒賣到深山里給人作共妻。”
李春花沒想到,江萌玉居然將她差點被賣進深山作共妻的事說出來,她難道不知道,這事說出來對她的名譽也有影響嗎?
而且,這里居然有人聽過她做過的那點事。這事之前不是只在村里流傳過嗎?什么時候縣城的人也知道了?
她不由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招惹江萌玉了,實在是這事若是在縣城傳開,她以后還怎么在縣城過日子?
江懷玉見萌玉將他們家對她做的事當眾抖出來,心中也是非常著急。
她連忙站到臺階上,朝著眾人喊道:“你們別聽她胡說,若是我媽真做了買賣人口的事,那法律還能放過她啊,我們能站在這里嗎?早就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