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章我們離婚吧(五)
陽美英聽哥哥說家庭保不住了,便哭了起來——她是真的不想離婚!
不過,聽他哥哥說到兩個孩子的歸屬問題。她馬上想到了,她兩個兒子,大的顧星經商,小的顧辰參軍。
雖然說,小兒子才二十歲就已經是連長,以后會很有出息。但她更想要大兒子跟著她,因為,大兒子經商,只要大兒子才能供她揮霍。
“不,顧辰不是顧銘的種,他肯定不會要,但顧辰,在明面上可是我前夫的遺腹子,他照樣不能要!所以,兩個兒子都是我的!”陽美英說。
陽成雄眼睛一亮:是啊,顧辰不是顧銘的種,這點不用說,顧家是不會要的,只能跟著妹妹走,而大兒子顧星——妹妹完全可以以前夫遺腹子的名義,將他一起帶離顧家。
那樣,也就相當于將顧家的公司一起帶走了。
顧銘不同意?
明面上,顧星可是跟他沒有血緣關系。難道他要公開承認顧星是他的親生兒子?
為了前途,他肯定不會這樣做,這樣一來,兒子歸妹妹,公司歸妹妹,顧家的一切都歸了妹妹,顧銘等于是凈身出戶了。
當顧銘聽到陽美英提出的離婚方案時,他幾乎沒有猶豫,就答應了——只要能離婚,他什么都可以不要。
但他也提了要求,現在住的這棟二層小樓,是屬于部隊的,陽美英必須盡快搬出。
另外,顧辰和顧星已經成年,跟誰過,由孩子自己選擇,他不會干涉。
最后,兩個兒子都選擇了跟陽美英過。顧星,是因為他就算知道顧銘是自己的生父,但在明面上,他一直都是陽美英前夫的遺腹子,父母離婚,他只能選擇跟著母親走,否則,他就成了奸生子!
而顧辰,得知自己不是顧銘的種,很自然也選擇了陽美英。
于是,當天中午,顧銘的兒子顧東行還在得月樓舉行訂婚禮,下午,顧銘便跟陽美英去領了離婚證。
只是,陽美英和陽成雄都忘了,當他們以為顧星能將公司帶走的時候時候,才發現他們根本帶不走公司,因為,公司不是屬于顧星個人的,而是屬于整個顧家的。
兩個兒子各自在外,根本就很少歸家,離婚后,回來得更少了。
離開了軍區大院,陽美英回到了哥哥家,平時奉承著她的嫂子,卻變了臉,每一句里,都能讓她聽出點意味來。因此,只住了不到一個星期,她就租了一個小套間搬了出去。
而顧銘,卻獨自擁有一座二層小樓,工資本也回到了他自己手中。至于公司,他壓根就不關心,他的工資足夠他開支!
原本是想讓顧銘凈身出戶,現在反倒是陽美英更象凈身出戶了。這是后話不提。
另一邊,南云傲回了南家,才想起他去得月樓的目的,只是,卻按不下面子再得月樓去找南蕭。只得給南蕭傳音:“南蕭,南宮呢?”
南蕭怔了一怔,也傳音回答:“家主您應該知道我這次出仙門的任務,是抓捕用我南家子弟療傷的魔修秋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