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六章結案
蔡確得到陳安民的供詞,心中竊喜,掰倒宰相,名動天下的機會到來了。
與他一同審案的是御史中丞鄧潤甫,對蔡確的做法一直頗有微詞,如今蔡確卻興沖沖地跑來告訴他陳安民招供了,特意來約他一起去告訴趙頊。
鄧潤甫壓根沒有察覺到這是個圈套,對蔡確說,“未敢上殿”,勸告蔡確不要冒然驚動趙頊。
另一邊,鄧潤甫卻利用給趙頊講課的機會,控告蔡確在亂搞,借機告訴趙頊:“相州獄甚冤,大理寺實未嘗納賂。而蔡確深探其獄,枝蔓不已。”
“竇平等皆朝士,榜掠身無全膚,皆銜冤自誣。乞早結正。”
恰好權監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也上書,說竇平等人在御史臺獄受到刑訊逼供。
趙頊“甚駭異”,所以當蔡確隔了一天來見趙頊,準備匯報陳安民招供不諱、宰相吳充涉嫌受請托一事的時候,行至殿門,被合門使告知,皇帝拒絕見他。
隨后,蔡確便接到趙頊手詔:“聞御史臺勘相州法司頗失宜,遣知諫院黃履、勾當御藥院王中正,據見禁人款狀引問,證驗有無不同,結罪保明以聞。”
這是大宋法律中,為防止出現冤案、錯案而設立的最后一道防線——凡是徒刑以上的刑案,在庭審結束之后,都必須啟動“錄問”的程序。
所謂錄問,就是由一位未參加庭審、依法不必回避的法官,核查案狀,再提審被告人,讀示罪狀,核對供詞,詢問被告人,所供是否屬實的流程。
然而官場套路深不可測,為了應對這一切,蔡確早就做好了巧計安排,設計了煙霧彈。
當趙頊派的知諫院黃履、勾當御藥院王中正前來復合錄問的時候,周孝恭、潘開等一干嫌疑人,除了竇平還在喊冤,稱原供狀內“十有八事皆虛”外,其余人等竟然全都服服帖帖。
黃履和王中正面面相覷,無論如何,都想不到是這種情況,爭議這么大的案子,犯官們無論被問到什么,竟然都唯唯稱是,這情況實在是罕見。
沒辦法了,只好驗看眾人的身體,因為鄧潤甫之前舉報說蔡確刑訊逼。
結果一檢查,完全不是這么回事兒,“拷掠之痕則無之”,顯然,這些人并未受到嚴刑拷打。
鄧潤甫之前所說的,如今看來,完全是不實之詞。
所以當黃履和王中正錄問完畢后,回去向趙頊報告,說除了竇平,其他人等都沒有喊冤翻供,而竇平本人身上,也不見拷掠之痕。也就是說,鄧潤甫的話,有水分。
于是趙頊反過來開始對鄧潤甫等人生出不滿,認為他們在對蔡確造謠。
事情來了個大反轉,蔡確趁機哭訴,上書趙頊反告鄧潤甫與上官均,說他們明知陳安民有請求執政的情節,卻有意為之開脫,又“恐臣論列,故造飛語以中傷臣”。
在最后那次錄問當中,二人又“意欲開誘罪人翻異,而罪人了無異辭”,陛下派遣的黃履與王中正,完全可以為臣作證。
于是趙頊以“奏事不實,奉憲失中。言涉詆欺,內懷顧避。”為由,罷了鄧潤甫的御史中丞之職,出知撫州;
以“不務審知,茍為朋附。俾加閱實,不知所言。”為由,罷了上官均的權監察御史里行之職,出知光澤縣。
蔡確卻因此再次獲得擢升,任命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而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兒呢?原來蔡確不簡單,他知道后面有錄問這道程序,所以,他隔三差五把這些人拖出來,進行錄問模擬考試。
如果有人翻案,對不起不及格,回去暴打一頓,繼續虐待,然后重考。
經過二模,三模,不停地來模擬錄問這套程序,最后陳安民等人都被搞出條件反射了,你再怎么問,也不翻案了。
鬼知道你這是真的考試還是又是模擬?
所以當皇帝派人來真正開考的時候,啥都問不出來。
而且蔡確知道肯定會有人就此案打他的小報告。
這就需要讓趙頊判定小報告不真實。
怎么做呢?
想要讓別人真話失去信用,最好的法子,就是在那人的真話里摻點假,讓整個真話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蔡確騷就騷在都用自己不開口,便讓鄧潤甫和上官均乖乖掉進自己的陷阱里。
原來那次鄧潤甫夜里在御史臺聽到的嚴刑拷打刑訊逼供,并非對竇平等人的訊問,而是蔡確故意放出來的煙霧彈。
他故意誤導了鄧潤甫,讓他以為是在拷打竇蘋等人,其實是安排御史臺官員審訊其他案子的犯人。
扳倒了身邊的絆腳石,樹立了自己的威望之后,蔡確開始對更多的“相關人士”動手了。
首先開始審訊“潘開行賄案”,逮捕了陳安民的外甥、大理寺評事文及甫。
文及甫恐懼,供認曾將大理寺復核相州案一事,稟告過他的岳父、宰相吳充,吳充也允諾,會關注此事。
這道供述,與陳安民的供詞一致。而且文及甫還供稱,曾囑托太常博士吳安持過問相州案。
緊跟著,蔡確對之前不支持工作的中書刑房檢正公事劉奉世也實施了逮捕,并恫嚇他:大理寺的法官已供認受了你的風旨行事,你還不認罪?
劉奉世心里疑懼,稱自己的確曾經受到了吳安持的囑托。
劉奉世為什么就會接受吳安持的請托呢?原來劉奉世以前供職于樞密院,當時是樞密使吳充的下級。吳充拜相后,便奏請將劉奉世調入中書刑房,任檢正公事一職。
而吳安持,正是吳充的兒子,前朝宰相王安石的女婿。
這就又抓到了一條大魚。
到這里,蔡確將目標鎖定在吳安持身上,奏請逮捕吳安持問訊。
但神宗皇帝顧及宰相吳充的身份,沒有答應逮捕,“特免追攝”,由制勘院“遣人就問”。
吳安持恐被逮系下獄,承認亦曾請托過劉奉世。
受牽連的還有前宰相韓琦之子,時任三司副使的韓忠彥。
因為當時朝廷為了照顧韓琦,特意讓韓忠彥知相州,方便照顧老父親,相州案的判決書上有他的簽字。
在蔡確的梳理下,案情變成了如下:
陳安民在任相州簽書判官時,主審此案,判決失當;
又因害怕舊案被駁正,便向他的外甥、大理寺評事文及甫請托。
文及甫受陳安民之請,又轉托于他的大舅子、宰相吳充之子吳安持。
吳安持受托,囑咐跟吳家關系密切的中書刑房檢正公事劉奉世幫忙。
劉奉世復暗示大理寺法官裁定相州案并非失入殺人。
大理寺法官竇蘋、周孝恭承劉奉世風旨,遂認定相州案的原判不存在過錯,駁回周清的質難。
事情經過和關系鏈條,完整了。
元豐元年五月,案子結案。
前檢正中書刑房公事劉奉世落直史館,免勒停,監陳州糧料院;
太常博士吳安持奪一官,免勒停,沖替;
殿中丞陳安民追一官,勒停,展三期敘;
三司副使韓忠彥贖銅十斤;
大理寺詳斷官竇蘋追一官,勒停;
大理寺詳議官周孝恭、大理評事文及甫,沖替;
自余連坐者十余人。
宰相吳充因其子卷入案子而上表請退,闔門待罪者三四次,最后在神宗催促下才上朝視事。
而這個處分結果公布后,蔡確還不滿意,多次率領御史登對、上書,說對吳安持的懲處太輕。
蔡確之所以盯著吳安持不放,自然意在其父吳充。
然而就在蔡確春風得意窮追不舍之時,一封來自鄭州的彈章,讓事情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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