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章改制
但是百年以來,制度繁復,機構重疊,很多不適合的舊政沒有取消,而新制度又不斷地出現,新法推行之后,此等現象更加突出。
祖宗解除了藩鎮的勢力,卻允許開國功臣的子孫以“恩蔭”世代做官,導致國家機構,既無定員、也無專職。
許多徒有其名而無所事事的冗閑機構和官員,充斥在政體當中,如同黃金當中雜進了土石,讓官制失去了應有的價值。
其二則是蒞其官而不任其職,官職在名實之間悖離、混亂。
大宋官制,源于割據時期,帶有濃烈的小朝廷色彩。
那時候的知州多帶軍職,授進的時候或文或武,其實還是屬于藩鎮的格局。
官、職、差遣,俱用官名,再加上勛號,榮賞,內殿橫行封官,使官制更加混亂。
而之后國家一直沿用,沒有騰出手來梳理。等到空有其名的三省制度加入之后,官制不但沒有厘清,反而更加混亂。
王相公主政期間,主張只要各個機構能恢復職能和作用,就算達到了改革的目的。
如司農寺、都水監等,已對革新發揮了重要作用,收到“董正官制之實”。
但是其實,還是“名不正,言不順”。
以自己為例,在南海時的官職,全稱應該是——崇仁保順佐運宣德功臣,上柱國,蒼梧郡開國公,保和殿大學士,特進,太子少保,知交州軍州事,權南海四路轉運使。
這么大一堆的稱呼里邊,其實只有最后兩個才是正經的官職。
而且在大宋,這樣的情況是普遍現象。
比如蘇元貞的本官是殿中侍御史,差遣是鄭州知州,結果他拿著自己定工資級別的本官,把人家真正負責彈劾工作的御史蔡確彈劾了一次,這就是職務不明造成的混亂。
因為殿中侍御史這個官職除了可以做本官,還能做差遣,朝中另有真正干這個差遣的人存在。
比如當年趙公大展雄風,彈劾陳執中去職,就是在這個差遣上。
而趙抃當時的本官,卻又是翰林學士。
這就大宋冗官現象的存在現實,大量職務虛實間雜,給了很多人偷懶的空間,造成官員在其位不謀其政,互相推諉、扯皮的情況非常普遍。
而且官職不但名不副實,且官職之間的進階,還達到驚人的三十七階之多。
所有這些,導致一個下級部門,同時有幾個上級管理部門存在,下頭常常都不知道,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管理者。
甚至真正能有效管理的,一個都沒有,有些下屬工作多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上級是誰!
因此減少冗官冗政的弊端,提高朝廷的辦事效率,這一場官制改革,必須進行。
怎么進行呢?其實也不難,將政令歸還給相應的部門,恢復唐代三省制度,基本便可以將官制理順。
大宋如今已經存在門下省,中書省和尚書省,但是都是寄托虛銜,安養元戎的地方,稱謂“寄祿官”。
而真正的中樞政務,卻另設了一個名目,稱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代替三省行使職權。
這依舊是小朝廷混亂的格局,已經不符合大宋如今的勃勃氣象。
因此臣請改革官制,校勘《唐六典》,將之與如今大宋機構的職能進行參照劃分,還政三省,恢復大朝廷的制度規模。
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之職;右仆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之職;借以發揮中書揆議、門下審復、尚書承行的職能,實際上權歸于上;
同時,參知政事改稱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和尚書左、右丞;
凡省、臺、寺、監領空名者,一切罷去,使各機構有定編、定員和固定的職責;
許多機構或省或并,如三司,可以解構,歸戶部和工部;
審官院,可并于吏部;
審刑院,可劃歸刑部。
過去的“官”,僅用以定祿秩、序位著,與差遣發生很大的混淆。
此次改革,“還政于官”的同時,還可以“以階易官”,將散官正名為本官,而原來的本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三十七級,整理合并成工資等級名稱,作為“寄祿”之用。
兩者互換之后,至少在名義上,大宋朝廷便恢復了漢唐之制。
這些大概就是歷史上趙頊元豐改制的全部內容,換湯不換藥,導致行政效率沒有提高,比過去還顯得拖沓。
所得的好處,僅僅是節省了兩萬緡的行政開支而已,但卻是以行政效率更加底下為代價,因為其本質沒有得到改變。
為了避免這些問題,蘇油在奏表中寫明,其一,唐朝至今已然數百年,即便是最強盛的開元時期,人口,經濟規模,生活方式,社會結構,今日與之相比,都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
改制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為恢復舊制而恢復舊制,而是要更好地為新朝服務。
因此在校勘《唐六典》的同時,還需要將大宋如今的官制進行同步梳理,厘清兩者間的關系,能平移的最好辦,直接平移,其余的必須或增或減,保證滿足一個前提的需要,那就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有人做。
第二就是事有大小經權,不能搞一刀切,比如中書的部門職能需要制衡監督,但是到了基層還這么搞,除了降低效率提高行政成本以外,一點好處都沒有。
另外就是手續流程,比如五十萬貫的河工經費,重大殺人案件,造反謀逆的罪行,與一兩貫的差旅費報銷,偷雞摸狗的社會治安事件,其手續流程當然是不一樣的,這就還需要具體職務具體分析。
不能小瞧這一點,歷史上元豐改制的巨大失敗,就是小事流轉審批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造成政務停滯,最終名存實亡,到徽宗朝又基本換湯不換藥的改了回去。
制度問題梳理清晰之后,還有人員問題。
人員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人員的退出機制,一是吏員和底層公務員薪酬機制。
歷史上官員一旦退出政府,收入就徹底沒有了,宋代做了一些改革,但是成效不明顯,對于退休的大臣,多加以宮觀之職,作為養老之用,導致冗官更盛。
公務員沒有了職業保障,就不能指望他有職業素養。如今財政好轉,每年南海收入多了數千萬貫,納入國家賦稅收入的,也有千萬貫之多,加上京師冗軍問題的解決,又節省出數百萬貫,這部分財政盈余每年高達兩千萬貫,已經可以使用其中的一部分,來著手解決公務員的養老以及吏員的收入發放問題。
就跟做生意一個道理,要得回報,首先就得先有付出。
官吏的養老金,得在官吏退休之后開始發放,如果官吏因貪腐,犯罪等原因被提前剔除出了官僚體系,那他一文錢都得不到。
同樣的,中下層小吏的薪水提升,也要克扣一部分下來,視一年績效在年終發放。
這樣就能保證他們能夠積極做事,還能讓一大部分出身寒微的人,有興趣投身到基層政府的運轉當中來,而地方官員,將不再是只有當地豪強可以依靠。
這會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有了這個,封建社會才有可能實現政權下鄉,被鄉老,族長,豪紳們一直以來把持的社會基層政權,會被這項制度撕開一條縫,而普通民眾,也能得到更大的喘息機會。
這部分人的薪水捏在政府的手里,知縣知州的手里,這樣即便是流官,哪怕新到一地,也將天然獲得與鄉老豪紳們對抗的力量,站在政府一邊的力量。
所以蘇油規劃里的元豐改制,已經不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到官制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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