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新情況新問題
壬辰,幸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醴泉觀、大相國寺,御宣德門,召從臣觀燈。
這次出幸宮觀,除了給三山五岳諸天神佛燒香,趙煦也是為自己的皇后和子嗣祈福,格外虔誠。
一月,翰林侍講學士范祖禹上奏,請求撤銷賊盜重法:“臣聞王者之德,如天無不覆,地無不載。四海之內,皆赤子也。無有遠邇,當視之如一。”
“今一人犯罪,連及妻孥,沒其家產,便同反逆。先王制刑,必使民得以自新,不聞別異州城,偏行峻令,恐非圣世所宜為也。”
“恭惟祖宗,無不哀矜庶獄,刑罰從寬,遠過前代,實有陰德,上當天心,是以承平百年,福祚無窮。”
“若于赦文悉除此法,一切蕩滌,與之更始,足以感格人心,召致和氣,則帝舜好生之德,大禹泣谸之仁,成湯解網之恩,復見于今矣。”
有臣子上奏,以為如此施行,賊盜必重新昌熾。
范祖禹以為不然,:“自嘉佑以來,行重法至今,不聞地分盜賊衰少;
近元佑編敕比舊法漸輕,亦不聞盜賊滋多;
河北四路,乃盜賊久熾之區,司徒蘇油按治之,行法尤寬,而盜賊寢熄。
以此知盜賊多少,不系重法,決可除去無疑,并乞檢會臣前奏施行。”
乙未,詔大理寺卿畢仲衍檢點權宜重法條款可去者奏聞。
丙申,樞密院上奏:“近歲豐熟,少人投軍。及雖有驍勇愿充軍之人,多以不及等樣,或年拘礙。若不措置,慮虧兵額。”
“欲令諸路見闕禁軍,依式例增錢一千,河北、西域、寧夏別更增絹一匹。其年二十五以下權減兩指,三十以下權減一指,候額足日依條施行。”
這里反映出來兩個問題,一是老百姓生活好了起來,不愿意讓子弟參軍了,其二是新軍對兵員的身體素質,要求也不再如以往那么高,可以降低點身高的要求。
樞密院這道奏章的確反映出了大問題,但是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了一個好現象——大宋的冗軍,以前可是束縛在大宋腿上的沉重負擔,曾令這個國家步履艱難。
如今卻和冗官一樣,不但徹底得到解決,甚至還發生了短缺的現象。
蘇油上奏朝廷,見用兵員,多出北方,此事要解決起來不難,其一提高軍士待遇,其二擴大兵源地。
大宋出兵的地方其實很多,川峽、荊湖、廣南東西、淮南東西,其實都可以列為招兵之地。
且兵并不需要本地招納,本地操訓,本地駐守。這些兵,一樣可以部署于邊防。
詔從之。
戶部上書:“元佑元年二月五日敕:‘官員差出所帶人吏,如合支馹券,從本部契勘職名,依令內則例,不許陳乞別等則例,如違許劾奏。’
自降朝旨,差官出外所帶人吏,多乞優厚券俸,申請特旨。近降朝旨遂成空文。”
“欲今后人吏、公人差出,雖有特旨不依常制,或特依已降指揮,別支破驛券之人,并從本部只依本職名則例支給。”
又是新矛盾新問題。
京官出差,尤其是奉皇帝差遣出巡地方的中官們,經常將差遣視作發財的手段,攪動地方。
趙頊在元祐改制之后,要求官員出差采用“預支”制度,先行給付“馹券”,即驛站消費券,用于支付沿途驛站食宿的花用,地方不再供給。
但是很快官員們又想出新花招,每次出發前找尋名目,請求“別支”。
因為官員們是要帶手下的,將手下設置得多一些,這樣就能夠從這些人的“別支”里邊獲取利潤。
這道肥菜,歷任戶部尚書包括蔡京在內,都不敢動,直到來了個孤臣——蘇元貞。
新任戶部尚書蘇元貞要求,朝官出差帶隨員可以,但是必須申報。
戶部要審查這些隨員的職務、級別,是否符合這次差遣所需要求,審查通過之后,方才能支給。
詔從之。
緊跟著,刑部侍郎畢仲游上書:“官員舉借錢物,于任所交還。州官于諸縣鎮寨,或諸縣鎮寨官于本州者,皆為任所。
計本過五十貫者,徒二年。重疊及于數人處舉借,并通計。
錢物主并保引人,如過數借者,各杖一百,數外錢物沒官。
若償外錢物不及五十貫之數事發者,減本罪二等;不及三十貫者,又減二等;全償訖者,又減三等。
以上償錢應減罪者,數外錢物數,仍免沒官。
其所償錢物內,有系任所受乞借貸之類者,各不減。”
從之。
這是要打擊地方官員與當地豪強們以借貸之名,行納賄受賄之實。
官員舉借“官物”,就是從國庫中借出的錢財,拿去放貸、做生意。
刑部要求必須于任所內交還,到期還未還上的,不光官做不成,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還對“任所”也加以了明確定義,就是最大不能出州。
除此以外,還要追究錢物持有有人、保管人、保引人,其實也就是地方豪強們的責任,如果此類借貸產生了非法所得,所得沒官。
同時還明確了責任人。在州郡之內,如果官員是受人所托借貸國庫,那官員一樣是主要責任人,而不在減罪之列。
但是也開了一個口子和分出檔次,就是將欠債分成了五十貫以上、五十到三十貫和三十貫以下,五十貫以下又能及時還清的,概不追究。
蘇油收到詔書后有些哭笑不得,這情形,與另一個時空改革開放初期的一些亂象,如各單位利用名目私開小金庫,然后以“借用”的名義供官員們揮霍,幾乎如出一轍。
這事情在清代康熙末年也曾經鬧得大發,不過宋代和清代的最大不同,就是元豐改制以后,官員們的俸祿優厚。
因此打擊官員向國庫伸手,名正言順,不存在“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問題。
不過蘇油是“好上司”,將詔書行下之后,依舊附加了一個四路都轉運司的“附加諭令”,許各地有欠國庫錢糧的官員上章自辯,說明情況。
如果的確是官員家中經濟困難,或者說是為了役務臨時周轉一類,四路都轉運司會酌情予以考慮。
總之,還是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庚戌,戶部上奏:“勘會無為軍崑山白礬元條,禁止官自出賣,昨權許通商,每百斤收稅五十文。
準元佑敕,晉礬給引,指住賣處納稅,沿路稅務止得驗引批到發月日,更不收稅。
今無為軍崑山礬,欲依晉礬通商條例。”
晉礬,就是太原礬。蘇油給晉礬解綁,除了行坐兩稅,其余概不征收,一下就調動起了礬務工人與商賈們的積極性,沈括在太原賣礬賣到飛起。
蘇元貞于是上奏昆山礬務也依從太原之例,以刺激和擴大生產。
詔依戶部所申。
以上這些,如刑罰過重、兵源不繼、官員新形式的貪腐、優良稅制尚未普及等諸多問題,都是元祐刷新以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亟待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
所幸的是如今的朝中官員們,都能夠及時地看清問題,并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進行調整,有力防范。
雖然蘇油不在朝中,但是如蘇元貞、畢仲游等后進的官員,依然敏銳地把握住了問題關鍵,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可以說,蘇油運營幾十年所希望見到的局面,希望見到的人才,已經開始嶄露頭角,漸漸走上歷史的舞臺。
壬子,太皇太后宣諭三省曰:“大寧郡王已下漸長,欲令就學,可擇教導官二人。”
雖然是盲人,但是學習一樣不能放松,不過趙煦偏心弟弟,教導官任命了陳昭明、蘇容夫妻,說白了,就是將趙佖送去皇家理工學院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