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是高階修士對敵的有力手段,然而法則的力量不是想用就能用的,必須以體內真元催動,這世間可沒有平白無故得到的力量,想要借助法則強大的力量,就要付出體內等量的真元,若是體內真元耗盡,那就再也無法引動法則的力量。
元一之前之所以根本就沒有想到法則,那是因為本能的認為,體內佛元不能催動,那就肯定無法動用法則的力量。
但是,在這樣一個詭異的地方,什么都不能按照常理出牌,在這里佛元不能用、神識不能用、肉身變為凡胎,說不定相反的,法則的力量卻可以不借助體內佛元輕易施展出來。
“試試,反正就算推測是錯誤的,我也沒有什么損失”。
想到這兒,元一當即就盤膝走在地上,雙眼緩緩閉上,意念集中在神魂當中。
他心境的修士,都是已經截取了很小一截所參悟法則的片段與自己神魂結合,元一此時所感應的,就是這些片段
他最近因為得到天隕之晶的緣故,空間法則提升了不少,因此他最先感悟的就是空間法則的片段。
在他的意念觸碰到與神魂結合的那一段小小的空間法則片段的剎那,那片段竟然微微一顫,吸收外界不知名一種力量,連帶著元一的神魂都跟之微微一顫,一股空間之力瞬間從片段當中噴涌而出,在元一體內經脈當中運轉周天,最終來到元一右手食指。
只見他伸手一指,就有一道空間利刃從指間飛出,對著前方一斬,瞬間將一株百年老樹斬成兩段。
“成了”,元一靜下心來感悟,就發現在這個地方,竟然有一種詭異的吸力,在不斷吸收著他體內的佛元,神魂的力量,肉身的力量,這種吸收是很細微的,如果不仔細感受的話,那就壓根感受不到。
與此同時,天地之間還有一股玄之又玄的力量,元一體內的諸多法則片段,可以吸收這股力量,將其轉化為自己的力量,這種力量,不能像佛元一樣儲藏在體內,卻可以借助這種力量法則法則的攻擊。
“還什么驚才艷艷,陰陽合合宗以前進來那些人,竟然半點沒有發現這一點,或者說就算發現了也沒能逃出去,還敢說驚才艷艷,真是笑死我了”,元一對于這陰陽合合宗,是徹底鄙視到了極點。
鄙視是鄙視了,有了法則之力也就有了一些自保的力量,然而這依然改變不了眼前的困境,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該怎么出去,甚至不知道這里是不是還藏著什么危險。
沒辦法,元一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沒有神念,他就只能靠肉眼去觀察,沒有佛元,就只能靠雙腳去走路,也幸好,他能夠催動法則,有了回春法則這一條法則,身體疲憊了立馬就能恢復,肚子餓了立馬就能解決。
就這般,元一漫無目的的在這里搜尋了起來,相比之前在虎嘯山脈,現在的搜索是既沒有效率的,不過幸運的是,他所料想的危險并沒有發生,這個地方的花草樹木都是普通的花草樹木,至于動物,很奇怪的是別說強大的妖獸了,就連普通的螞蟻都是一只也沒有。
這很有可能跟那詭異的吸力有關,將所有活著的動物體內生機全部抽走。
因為這股吸力的存在,元一可不敢耗太長的時間,否則遲早有被吸干的一天,想來之前進來那幾位,不是老死,就死被吸成了人干。
然而,元一沒有神念不能飛行,這般毫無效率的搜尋,使得他根本沒有半點的發現,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體內生機流失越發快速,沒過幾日,本來元一因為修為進階極快,看上去就跟一十七八歲少年一般,可是現在,臉上竟然破天荒的出現皺紋。
這可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情,要知道元一還有五千多年的壽命,也就是五千載的強大生機充斥在他體內,使得他就算過了三四千年,模樣都不會有半點的感應,現在臉上竟然生出的皺紋,可以想象他體內生機被抽走了多少。
“這樣可不行,沒辦法,只能試試這等有傷天和的手段了”,當下,元一不在遲疑,雙手張開,腦袋上養,使出了圣光祭。
這里有一樣存在在不停吸收活著的動物的生機,那就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有強大修士在這里潛修,并且修煉了可以吸收人體內生機的詭異功法,第二種,自然是這里孕育了某一種寶貝。
如果前一種,便是大兇,能夠連元一這種他心境秀修士的生機也吸走,可以想象其實力強大到何等程度,大乘渡劫修士是不會做這種事情的,因為大范圍吸人生機,有傷天和,他們以后可都是要度天劫了,如此大范圍殺戮,還不得被天雷滾滾轟擊成渣。
因此,如果是前一種情況,那么那個修士,很有可能是隱藏在下界的一位仙人,還是修煉了詭異魔功的魔仙。
至于第二種情況,那就是大吉了,有寶物要出世,需要大量生機,而且不能是植物體內生機,而要是動物體內生機,動物的生機跟植物不同之處就在于,動物是有血肉的,因此動物的生機,都是隱藏在一身的血氣當中。
之所以是大吉,能夠這么大范圍吸收生機的,那肯定是相當逆天的寶物,而這樣的寶物,如此大范圍吸收生機,可是跟這一片天地結下了大因果,因此一旦他出世,就必須要在這一區域內選擇一個幸存下來的人認主,借此來償還因果,這是天道規則所制,誰也無法更改。
因而,元一若是能夠堅持到寶物出世,作為此地唯一主人,并且還是被對方吸收了不少生機的主人,就成為寶物認主的不二人選,但若是堅持不到,那化為一具枯骨,萬事皆休。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元一的圣光祭,都是最好的選擇,若是強大修士的話,對方被圣光祭所驚,必然要顯露出馬腳,被元一發現所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