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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婦人之仁

更新時間:2019-05-01  作者:赤軍
郭思道素來奸滑,既然敢來見裴該,那么該怎么文過飾非,自然也早就打過腹稿了。

他先申明自己無罪,隨即便解釋道:“諸戎造亂,無一部不參與,即便為酋大之命,其下青壯,皆曾執械以逆王師,豈非亂戎么?又豈可輕縱啊?”

裴該厲聲喝道:“還敢狡辯!汝不過萬余眾,難道戰陣之上,能夠殺敵上萬么?逃散者捕俘可也,及其降者,當稟我處置,豈可肆行殺戮?且我行來見不少白發首級,難道彼等竟連老弱也能為兵,且頑抗至死不成么?!”

冷兵器時代,即便正規軍的組織力都普遍很差,一支軍隊死傷二成就會崩潰,戰陣之上,動輒殺敵上萬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對此郭默也不可能睜倆大眼說瞎話,說我所殺都是對陣之時的正常行為。而即便沒有后世人道主義精神的熏陶,儒家思想也是這年月的主流,講究一個“仁”字,殺俘、殺降從來都是受到輿論鞭笞的。因而郭思道特意含糊了裴該前兩句話,而只是就最后一句加以辯駁,他說:

“大都督請暫息雷霆之怒,容末將回稟。西戎素來剽悍,彭盧久不服王化,無論老弱,皆可操械。大都督今見其蒼蒼白發,心生不忍,安知其少壯之時,未曾屠戮過晉人啊?且今舉部皆叛,從逆是實……”

其實就總體而言,盧水胡在西戎中算是相對老實的一支。其先祖本為商代的盧方和西遷的彭人,長期與中國人雜處,并吸收其它戎部,主支在安定,此外還有臨松、湟中兩大支系。東漢時期,盧水胡曾經多次奉詔從征匈奴,乃是河西漢軍的主要來源。

彭盧之亂,起因就是賈疋誘斬彭蕩仲,導致蕩仲子彭夫護掀起反旗,并且僥幸于陣上殺死了賈彥度——至今也不過才五六年而已。然而彭夫護雖叛,卻并沒有大肆向外擴張,也并沒有肆意殺戮晉人。不同民族之間,欺壓、盤剝也是常態,彭盧之欺晉人,其實就跟從前晉官之欺彭盧差不多,還遠不到民族仇殺的程度。

當然啦,此番彭夫護還鄉,主要目的是騷擾、搶掠,那膏于其刀下的晉人就不在少數了——至于那些老戎,真未必象郭默所說的,“安知其少壯之時,未曾屠戮過晉人啊”。

但是郭默終究久鎮安定,對于彭盧情況比較了解,則他言之鑿鑿,裴該一時間也不便反詰。才剛一立眉毛,就聽郭默繼續說道:“非止老戎,即戎婦亦多有執械自衛者,察其父兄皆為王師所殺,彼等又豈能心無怨懟呢?心既有怨,必教其子,則待幼兒長成,又成禍患。末將此行,多見戎婦、戎兒,目露仇恨之色,使我難以安寢。想此地近戎,必遭騷擾,若境內之戎與境外之戎相勾結,兵戈久不能息,今日之事,必將復現于明日,受害者唯晉人耳……”

裴該喝問:“汝是說我婦人之仁么?!”

郭默趕緊躬身,說:“不敢。大都督欲以仁德化被,奈何戎人不識好意,今日既然能叛,明日也未必肯從王化,若不除根,其草更生。還望大都督三思……且軍法中,不見有‘不重傷,不禽二毛’之律……”

這是宋襄公的典故,根據《左傳》記載,襄公在泓水戰敗,國人皆怨,他就說啦——“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余,不鼓不成列……”我就算戰敗了,那也得講規矩,這才是仁義——“二毛”是指年長之人。

郭默的意思,老年人又怎么了,老年人也不能說全無戰斗力吧,他們若是抄起武器來抵御王師,難道我還不能殺了不成么?軍法上沒這條吧?只說不得屠戮平民,但這些老戎真不能算是平民啊。

裴該緊緊盯著郭默的眼睛,問他:“然則婦孺又如何?”

郭默趕緊回答說:“婦孺皆俘,并未殺戮,即亂軍中死者,亦不梟首……”

其實這是瞎話。事實上郭默歸郡之后,便即分派兵馬,搜掠各部戎人,某些部族的青壯大多或在六盤山麓被殺,或者逃散,某些部族的青壯則跟著彭夫護去攻打烏氏了,因此所獲多為老弱婦孺。郭默視察俘獲,略一偏頭,就見一名十歲上下的小戎死死盯著他,目露兇光,隨即還矮身撿起塊石頭,朝著郭默便狠狠拋擲過來……

附近的戎人盡皆大驚,趕緊撲過來,把這熊孩子按倒在地,讓他向郭默磕頭請罪。有一戎婦,也不知道是孩子母親啊還是祖母,同樣跪在旁邊,磕頭如同搗蒜,哀哀求告。然而郭默本無仁心,再加惱怒,當即抽刀上前,一刀一個,便將兩名婦孺劈翻在地,鮮血四濺。

隨即下令,把這些逮來的戎人不分年齡、性別,全都給我砍嘍!

還是司馬裴度死死扯住了郭默,告誡說:“大都督軍法森嚴,禁止殺戮,將軍慎勿違犯啊。”郭默瞥他一眼,說:“便大都督在此,須無此婦人之仁……”

其實這話應該反著理解,他的本意是說:在我看來,大都督多少都有點兒婦人之仁哪。

“天下大亂,皆因胡戎,若能殺盡彼輩,天下自然安泰。前此平彭盧時未能殺盡,才有今日之叛,今若殺盡,乃無明日之患!然察前此不殺者,為雍州尚未底定,秦州不在掌握,恐其再亂,遷延日久,有害方略。如今雍、秦二州,皆歸大都督,而彼獠又起叛亂,則此時不殺,更待何時啊?!”

隨即揚鞭一指,厲聲道:“叛者皆當殺!今殺此一族,諸戎俱恐,才能保得西陲長治久安!”

裴度一扳郭默的膀子,說請將軍略行幾步,我有幾句心腹話要說。

于是二人避至一旁,裴度壓低聲音說:“我本大都督家奴,承大都督看顧,釋籍為民,且賜裴姓,等于子侄。昔在江東、徐方,侍奉大都督數年,則大都督心意,度能略知一二——將軍可肯聽否?”

郭默說好啊,大都督究竟是怎么想的,還請你不吝賜教。

裴度道:“大都督實有仁者之心,不分晉戎,皆目為子民。且將軍適才云,亂天下者是胡戎?私以為不然。大都督曾與我等言道,亂天下者,實諸藩也,胡戎不過趁亂而起罷了……”

郭默聞言,雙眼略略一瞇,捻須垂首,若有所思。

裴度續道:“既然仁德化被,不分晉戎,則必不愿見將軍殺戮過重。若屠青壯,猶有可說,若殺婦孺,恐怕大都督得知,必然責罰將軍,卻又何苦來哉?彼婦孺又有何能,何必殺盡?”

眼瞧著郭默仍然是一副不以為然的表情,裴度又改口勸道:“且安定為邊塞,地近于戎,劉曜覬覦于側,戶口原本不蕃,若將戎人殺盡,必然貧瘠,所駐兵馬皆須他處糧秣供養,耗費必巨……將軍三思。”

裴度反復勸說,郭默這才收起屠刀,說把戎人中十五歲以上的男子都挑出來,全部斬首;其余婦孺,暫且圈禁起來,以待將來發落吧。

如今他來見裴該,卻見裴該雷霆震怒,心說好險,幸虧我當日聽了裴司馬所言,略微收了收手……于是稟報說:“婦孺皆俘,并未殺戮,即亂軍中死者,亦不梟首。”至于我親手殺那兩個,事出有因,部下士卒也難免有少量殺戮,比例太低,那就干脆含糊過去算啦。

裴該不再言語,卻瞪著郭默好半天,一直瞪到郭默低下頭去,目光閃爍,這才輕輕嘆了口氣,告誡說:“思道,所謂‘兵者是兇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唯存仁心,始是國家棟梁,若貪殺戮,止一屠夫耳。軍法既不禁,不能說卿有罪,但卿捫心自問,所殺皆不得已,還是有意為之啊?

裴度天賦并不甚高,但確實跟隨裴該多年,是多少是能夠摸到一些大都督的脈搏的。郭默殺戎人青壯,他并不多勸,直到郭思道要向婦孺舉起屠刀,這才趕緊扯住——因為他知道,那是裴該的心理底線,萬萬不可突破。

裴該自命并無婦人之仁,他更欣賞孔子的話,要“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那么何以為“直”呢?你操械反我,我必殺之,若只求自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誠如郭默所言,戎婦普遍比晉婦要剽悍,也有一定抄家伙干仗的能力,但光有能力不算為罪吧?即便游牧民族,也很少有編婦人為軍,出征搶掠之事,絕大多數情況下,婦人只有在保護自己親眷和財產的時候,才會被迫端起武器來。

則殺老戎猶有可說——全民皆兵嘛,老戎確實也有可能上陣——殺婦孺就屬十惡不赦了,裴該的這條底線是絕對不可觸碰的。

裴家軍法中并沒有不可殺降、殺俘一說,因為其實裴該也曾多次殺過,只是數量很少罷了。因應具體情況,或者是為震懾敵膽,或者是方便圈押俘虜,有時候亦不得不作此暴行,所以不可能明確劃線,一律嚴禁。那么既然如此,在還沒有深入調查之前,就不能說郭默觸犯了軍法啊。

除非郭默真的殺戮了婦孺,那才罪無可赦——因為軍法嚴禁殺害平民,不管晉戎,而婦孺理論上是不能算作軍事人員的。

所以他也只能暫時按壓住胸中怒火,改為諄諄教導郭默了——

“且卿一路行來,不許戎部請降,則其必然操戈,豈非先將兵械交于彼手,再以此論罪,故意坑陷么?且殺其卒而滅其族,猶可震懾他戎,若連老弱皆戮,其誰還敢降者?西州如何底定?社稷如何得復?”

后世網絡上有很多殺光某族的叫囂,這種極端種族主義言論,向為裴該所不齒。固然,即便中華民族也不是純以仁德化被萬方——那只是美好的理想而已——的,偌大疆域,也不是充話費送的,對于別族的血腥屠戮,史不絕書。但存在的未必合理,即便合理也不合乎道德,不合乎道德的事物必留絕大隱患。

從來種族屠殺就絕不可能使一個國家富強,與此相反,是一個國家富強之后,才有種族屠殺的資本,且同時,對于一個富強的國家而言,種族屠殺反倒是最失敗的擴張手段。某些笨伯或者說懶蟲,完全不會分析社會現狀,不屑于研究復雜多變的民族問題和階級問題,只是啟動他們平滑如鏡的大腦回路,揪住未必真實的表面現狀,然后想用簡簡單單一個“屠”字就解決全部問題——搞政治怎可能那么輕松愜意?

即以今時今日而論,倘若種族屠殺真能加速中國重新統一,進而富強的步伐,那么裴該寧可抹殺良心,遭到萬世唾罵,也會嘗試采取這一政策。但那根本是不切實際的妄想,雍、秦兩州胡戎有數十上百萬之多,你怎么可能殺得過來?需要花多少時間、代價才可能殺絕?對方難道就束手任由你殺不成么?你屠彭胡一支,則他族驚懼之下,是從此偏過脖子來任由你砍,還是干脆起而一搏?

“茍晞、王彌等殺戮百姓,所過殘破,于今安在啊?豈晉殺不盡,而胡可殺盡么?我不欲使卿為白起、項藉,身死而名墮,卿其能知我苦心否?”

郭默聽裴該口氣有所松動,倒也見好就收,不再狡辯,只是連連頷首請罪,說自從大都督遣使頒令以來,我就沒再妄動屠刀了……

可是他殺的就已經不少啦,事后清點,三縣戎人,泰半屠戮,竟不下三萬之眾!裴該緊著攔阻,才剩下萬余青壯,以及大群的婦孺而已。

而且經過彭夫護這么一鬧,都盧已成空城,晉人也基本流散,于是裴該無奈之下,只得毀棄都盧城,將剩余晉人也全都遷居到烏氏去。

對于所俘戎人,多數押往扶風國,與晉人混居屯墾,其中戎婦適齡者,皆配晉人——倒有一半兒都被前軍將士瓜分了——小戎擇十歲以下孤兒,送長安入孤兒營。

對于郭默,裴該先是訓斥,繼而勸誡一番,暫不嚴懲,記其大過一次——并將此事通告諸將,引以為戒。郭默逃過一劫,深感裴度勸諫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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