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在如此重要的場合獻上巨著,論理論情都當予以厚賜,李世民欲厚賞于李泰,并問于百官并無不妥。
而李泰為魏王多年,一向對太子之位虎視眈眈,以往李承乾為太子時如此,如今李恪為太子時更是如此,他想要什么東西可謂滿朝皆知,不過自然是誰也不會此時出面為他張目的。
李世民一開口,一時間許多人都齊齊說了話,有建議改封李泰為楚王的,畢竟楚王在四貴之列,又是太子李恪此前的封爵,是要尊于魏王的;也有給李泰加官的,加為太尉,位列三公;更有賞銀錢、賜封地的更是不勝其數,直到秘書丞段延芳的出現,卻一下子叫整個朝堂安靜了下來。
秘書丞,官正五品,在朝中也算是個閑職,其實秘書省不止是秘書丞一人是閑職,秘書省掌藏書與編校,整個秘書省上下都頗為清閑,在朝中幾乎沒有什么存在感,不止比不了三省六部,就連九寺五監都及不上,尤其還是遇到了李世民這般尚武的君王。
“啟稟陛下,魏王此書,乃功于當代,利于千秋之事,尋常恩賜豈能顯魏王之功。”段延芳出列,對李世民道。
段延芳官拜秘書丞,李泰的《括地志》將來就是要放在秘書省中珍藏,錄備本并留傳于后世的,段延芳出來說這個話倒也合乎情理。
李世民起初也并未多想,只是笑著問道:“那依段卿之意,魏王該當如何賞賜呢?”
段延芳回道:“當易爵雍王,拜雍州牧,如此方可見陛下于文事之重,魏王之功。”
段延芳之言一出,除了那些對大唐官職不知就里的外邦使節還在看著熱鬧外,朝中的百官中已經有許多面露詫異之色了。
雍州,即前隋之京兆郡,下轄萬年、長安、藍田、武功、咸陽諸縣,大唐國都所在,心腹之地,自然是萬分顯要。
李泰雖已為洛州都督,但若再拜雍州牧仔細計較起來也并無太多不妥,雍州牧因為管轄長安,既是位高權重,更是敏感非常,故而朝中雍州牧多為皇子兼任,而且還多是嫡子,李世民便曾已秦王爵兼為雍州牧,這是有先例的,也不至于叫百官如此訝異。
段延芳所言真正叫百官驚詫的是雍王的爵位,雍王所封便在雍州,若是擱在西晉,西晉定都洛陽,雍王只是二流王號而已,皇帝諸子誰封都可以。
可在大唐不行,大唐國都長安就在雍州之內,哪有把國都長安封給親王的道理?君不見大漢都于長安,四百年國祚,可曾出過一任雍王?
王爵四貴,秦、楚、晉、齊,其中以秦王為首,秦王所封便在雍州,而雍王亦是如此,雍王雖然不在四貴之列,但同樣有著極其獨特的意義。
皇帝諸子,以國儲太子最尊,這自然毋庸置疑,因為李世民的緣故,其次秦王,這也是必然,而在國朝定都長安這個特定的環境之下,秦王之下,晉、楚、齊三王號之上,便就屬這個統帥國都,最是敏感和有著象征意義的雍王了。
大唐立國二十余載,除了追封已故多年的李淵叔父李繪外,從無再封雍王的先例,并非沒有這個封號,而是不能封,封不得。
李世民曾以秦王、雍州牧入主東宮,而若是拜李泰為雍王、雍州牧,那與李世民又有何異?這不是在動搖李恪的太子之位嗎?
雍王封于長安,封于國都,若是還沒有立太子,誰封了雍王,誰必然就是皇帝屬意的太子人選,而既然已經有了太子,這雍王再封可就出了大事了。
段延芳之言才出,還不等李世民開口,本當先呵斥道:“段延芳,你是在玩笑嗎?你亦是飽學之士,當熟于青史,何謂雍王你豈能不知。”
有了岑文本打頭,這一次不止是馬周和王玄策等李恪心腹了,就連太子左庶子于志寧都看不下去,出列為李恪張目。
一時間,原本譽滿朝堂的李泰獻書一事反倒成了爭端,就連坐上殿上的李世民看了眼前的一幕,心中也不免有些擔憂。
經由此前李泰使人彈劾李恪一事,李世民對李泰的意圖已經有了擔憂,只是沒想到此番李泰借著獻書之事又鬧出了冊封雍王的事情來,看來他對太子之位的覬覦還是其心未死啊。
段延芳出自隴右門閥天水段氏,而關隴門閥又一向和李恪不和,有了此前李泰聯合關隴門閥對付李恪的事情在前,在李世民想來,段延芳此舉難免就有李泰在背后指使的意思了。
其實段延芳哪里是李泰的人,今日這一出實在不是李泰安排的,什么雍王、雍州牧,都和李泰無關,李泰站在殿中,看著眼前的場景,自己也宛在夢中一般,還是一頭霧水。
李泰想要站出來解釋,可他若是此時站出來解釋的話難免就有越描越黑的嫌疑,就在李泰左右兩難的時候,李世民思慮了片刻,終于開了口。
當著天下人的面,李世民并未叫李泰難堪,而是對李恪問道:“此事太子以為如何?”
李世民此舉看似是在問詢李恪對此事的意見,但實際上等于是把李泰交給了李恪處置,是在做給天下人看,讓天下人都看到自己回護李恪,穩固李恪太子之位的心思。
李恪聽著李世民的話,出列回道:“兒臣以為此事干系重大,不可急于一時,在眼下討論此事時間太過倉促,也不和時宜,此事可來日再議。”
李恪的回答可謂是顧忌了李泰的顏面,也考慮到了眼下外邦來朝的特殊局勢,極是妥當,李世民當即應道:“太子所言極是,那便依太子所言,來日再議此事。”
李世民原本正在興頭上,要是有意冊封早就冊封了,所為來日再議不過是緩兵之計罷了。
其實有了李恪和李世民的話,李泰封雍王的事情已經是絕無可能了,恐怕此事日后連議都不會再議,就此過了,剩下的就是李世民和李恪對此事的態度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