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方歡誤會了半神的定義。
他們強大的根本,從來不只是屬性三圍而已!
對NPC而言,半神的強大之處就是生命層次的進化。
NPC最低階的是每個種族主城內的那些平民或軍團的士兵,他們或許擁有不錯的戰力,甚至某些NPC的戰力不弱于一些英雄單位,但他們仍然只是最低階的單位。
普通NPC之上是精英階層,精英化的NPC屬性強大,戰力強悍,在同等級之中,屬性大都超過同等級英雄,比普通單位強大許多。
其實,無論是最低階的NPC還是精英,他們都屬于同一生命層次的NPC,在系統的判定中表現的更為明顯。
玩家的同一控制技能,對英雄單位和非英雄單位產生的效果一樣,可是控制時間一般都有明顯差別。
同樣是眩暈技能,對兵種單位,無論是否是精英單位,眩暈效果往往長達十幾秒甚至更久,但對英雄單位,大多只能持續兩三秒的時間,人類最常用的法師兵種女巫,擁有一種強大的變形法術——變羊術,可以讓敵人變成虛弱無害的小綿羊,對兵種單位,這種法術生效時間長達十五秒,對英雄單位或許只有三秒左右,其中的差距不言而喻。
這個層次的NPC或兵種還未脫離“普通”單位的限制,系統判定時,他們也大多處于“弱勢”地位。
精英之上,就是玩家喜聞樂見的領主boss單位了。
領主的屬性往往更強,特別是血量,動輒就是同等級單位的數百上千倍之多,基礎攻擊、防御和技能也遠超精英單位。
領主單位的生命層次與普通單位相比已經有了明顯變化,他們強大且無懼于控制,大多能免疫或減少大多數控制技能的效果及時間,并且擁有更多、更強大、更高權級的技能,以及專屬于領主BOSS的獨特技能機制。
之前方歡遇到的蛞唳就很明顯,全身觸腳形成的獨特攻擊方式,海陸空通吃不說,又擁有極遠的攻擊范圍,讓玩家的人海消耗戰術完全無法奏效。
這種BOSS機制是常態,隨著玩家等級提升,會遇到越來越多更加難纏的BOSS!
面對這種BOSS,系統判定時也大多會偏向它們,很多技能對領主級直接失效,常見的控制技能大多無用,即便有效也會被極度削弱。
領主與普通、精英單位已經有了明顯的不同,這種不同不僅僅體現在屬性上,而是系統的判定上已經將它們區分開來。
到了領主這個層次,已經算是尋常NPC的巔峰了,但他們依然與尋常生命一樣,會生老病死,死亡后會化作一組數據,再也不會出現在游戲世界之中。
而在領主之后,NPC的生命層次會有一次十分詭異的變化。
英雄!
英雄單位的生命層次很明顯高于領主BOSS,或許他們不如領主戰力強悍,他們也沒有領主獨特的機制技能,但他們卻擁有完全不同的攻擊類型和護甲類型,以及偽永生!
正宗的英雄單位擁有英雄攻擊和英雄護甲,面對普通單位有著極大的優勢,英雄護甲面對穿刺、魔法和攻城三大遠程傷害時,直接減少50傷害,這是領主級BOSS也不可能具備的護甲,這種護甲類型與他們的裝備、寶物道具無關,純粹就是生命層次的不同,導致在系統判定時,更傾向于英雄單位。
再者,英雄單位即便死亡,他們的英魂也不會消散,只要召喚師獲得了這組數據,就能將他們復活,雖然這組數據中不包含他們前身的記憶信息。
一旦英雄單位加入了召喚師軍團,他們甚至可以保存記憶信息而“無損”復活,這是包括領主在內的尋常NPC不可能做到的。
從尋常生命到英雄生命的進化,并非是線性的進化,也不是實力的進階,只是一種低層次生命和高層生命的對比,他們之間的差異或許早在他們誕生在游戲世界時,就已經確定。
有的人歷經艱難險阻,成為了世人傳頌的英雄,但有的人卻在誕生的那一刻就成為了英雄,如愛爾敏,如李先君。
當然也有因為血脈退化遲遲無法蛻變的奧尼爾,這倒霉蛋本來生下來就應該是英雄,結果因為血脈的問題,到現在也無法成為英雄。
成為英雄不一定非要經歷普通NPC—精英NPC再到領主的過程,而是任何NPC都有可能直接從一個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單位,一躍成為英雄!
英雄單位的生命層次高于前三者,但并沒有明顯的進化梯度,也無需沿著固定的路線一步步前進,甚至,大多數英雄單位的屬性和戰力,遠遠不如更低層次的領主BOSS。
但半神不同!
半神的生命層次已經完全不同,他們擁有強悍的生命力,尋常攻擊很難傷到他們,許多低權級技能在他們身上也會徹底失效,他們擁有更獨特的英雄類攻擊和護甲類型,他們不再是戰力弱于領主的孱弱英雄,他們舉手之間便能毀滅領主強韌的生命,普通和精英單位在他們面前更是連炮灰的資格都沒有!
半神就是英雄單位的終極形態,也是大多數生命的終極形態!
如今游戲世界中所公布的半神,全都是英雄單位,而成為半神的前提,也必須是英雄單位!無一例外!
不過千萬別把他們當做尋常的英雄單位那么脆弱,半神們的血量可不像愛爾敏他們一樣只按照力量屬性加成,他們除了強大的英雄技能、攻擊、護甲和三圍屬性之外,還有多到令人發指的血量!
沒有任何一個領主單位能夠跟半神比較血量!
英雄單位的最后一個弱點也被補上,半神順理成章的被當做目前已知的最高存在!
至于真神...
那是只存在于傳說和各族信仰中的東西,他們的存在,是否是由生命進化而成尤為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