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嘛?”
“干。”
“我問你想干嘛?”
“想。”
李思雨被重重地壓在床上,雙手也被他壓在兩側。
梁樂狂熱的熱吻,讓她有些頭昏腦漲,她的臉上漸漸升起幾片紅霞。
這個家伙什么時候變得這么大膽了啊喂!
在她的慌亂中,只能看到梁樂的目光熾熱而溫柔,他的眼睛里,似乎升騰著兩道要將她融化的火焰——梁樂的臉越湊越近。
又是一道漫長的熱吻,李思雨劇烈喘息。
她能呼吸到的,全是他的氣息。
那股侵略般的灼熱,那股要炸開般的情意,幾乎要將她融化,幾乎讓她的大腦一片空白。
屋子里的溫度開始上升,李思雨感覺身上很熱。
她的臉燙的很厲害,她心里在顫抖,她不知道梁樂壓抑了多久,也不知道梁樂經歷過什么,但她知道接下來應該要發生什么事。
梁樂又一次湊近,李思雨再一次閉上了眼睛。
接吻的時候是不可以睜眼的,不是因為這樣看不清楚,也不是因為這樣對視的時候會很尷尬。
而是因為,這種事情只有閉上眼才會更專注,才能更便于用心去感受。
李思雨的臉越來越燙,她的身體也越來越熱,今天的事來得有些突兀。
有些事情她還沒準備好,梁樂雖然比她小了很多歲,但既然是她的小男朋友,她也考慮過發生一些事情的可能性,可她沒想到是在今天。
梁樂離開了很久,她的思念無時不刻,他今天突然出現在自己面前,她的喜悅無以復加。
可是,怎么就突然來到這一步了。
梁樂放開李思雨的手,左臂繞到她身后把她上半身扶起來,右手順著下擺的空隙伸了進去。
李思雨隨著他這個動作,心好像也拋得高高的,輕飄飄的再沒有一絲重量,腦袋慢慢喪失了思考的能力。
終于還是要
算了,他喜歡就好。
大腦完全失守的最后一刻,李思雨想到了什么,忽然恢復了一絲清明。
不,今天
灼熱慢慢褪卻,心在緩緩下墜,李思雨軟綿綿的身體變得有些僵硬。
梁樂停住了動作,他就像三伏天里被兜頭澆了一桶冰水。
感受到這股明顯的抗拒意味,梁樂火熱的心像是被抽離全部的溫度,一點一點熄滅下來。
他慢慢收回右手,左臂把李思雨扶穩后,向后退了一小步。
他距離李思雨只有一步之差,但這一步如同天塹,跨越了從夏天到冬天兩個季節,間隔了赤道與極地半個地球。
李思雨睜開眼睛,她看到了梁樂復雜的目光。
“對不起。”梁樂輕聲說道。
李思雨心里一沉,梁樂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樣,他對待感情很果斷也很敏感,這么打擊他的熱情,那真的是毀滅性的。
李思雨心里有些亂,她嘴唇微動,想要解釋些什么,這個時候只要給梁樂一個解釋,她知道他不會介意的。
可是,她無從解釋。
如果她愿意,她可以找到很多別的理由,女人天生就有這種能力。
但,她不能。
李思雨動了動嘴唇:“是我要說對不起。”
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了進來,在地上映出刺眼的斑駁,梁樂心里有什么東西在抽動,一下一下地泛著疼。
他笑了笑,打破了安靜:“中午來我家吃飯,我媽做了不少好吃的,她想你了我也很想你。”
梁樂看向李思雨,微笑著,目光里和煦而溫暖,那是他對待李思雨一貫的溫柔。
李思雨看著梁樂的眼睛,她心里在顫抖。
沉默了一下,李思雨錯開目光:“對不起。”
梁樂的心在無止境地下墜,他垂在膝蓋上的手,不自覺地捏動著衣服。
梁樂吸了口氣,保持微笑:“為什么?”
李思雨輕輕咬了咬牙,指節有些發白,她撩了一下發絲,目光只敢看著空氣:“我中午有約了。”
梁樂默默地看著她,這個他傻傻地付出一切感情的女人。
她的側臉一如既往的好看,那是他在夢里都想要撫摸的東西。
在絕地里的無數個生死之間,他以為自己要死時,只要想到這張面孔上帶的笑容,他就有了重新堅持下去的動力。
這一次的沉默格外漫長,梁樂深深地吸了口氣,點點頭,從床邊起身。
“我開了車,我送你過去吧。”
這一次李思雨沒有說話,但梁樂已經知道了她的回答。
他不會去問有什么約,約的誰,男的還是女的。
那不是他。
梁樂竭力擠出最后一絲微笑:“那,我先回去了。”
感情這種東西,誰付出的越多,誰就越被動,誰就受傷越深。
最卑微的人,永遠都是最深情的人。
梁樂走了出去,他緩緩關上門,視線中李思雨還坐在床邊,他能看得到的只有側臉。
縫隙在逐漸變小,李思雨的身影也越來越窄——
直至,完全消失。
一聲輕微的咔嚓聲,讓李思雨的心劇烈一顫,她猛地回頭,目光里已經是模糊一片。
“為什么偏偏是這個時候為什么?”
她和梁樂在一起的時間還很短暫,他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變得很牢固,真的很難經得起這種摧殘。
感情的的破滅從來不是一擊即碎,而是來自于平時一點點的破壞,當到了再也無法維系的時候,那就只能是曲終人散。
這是梁樂的第一段感情,他年齡還不大,他會怎么想,他心里的尖刺要怎么去除?
今天的裂痕太嚴重了,她已經不知道要怎么去挽回和彌補。
李思雨向后仰躺,無力地倒在床上,眼里的液體終于忍不住順著臉頰緩緩流下。
水跡冰涼,冷徹人心。
“來了,來了。”洪慕華起身迎接,拉住李思雨的手。
“你可總算來了。”
李思雨歉意說道:“抱歉,來晚了。”
對面的男人禮貌地站起來,做邀請手勢,溫和笑道:“能等待一位美麗的小姐,是每位男士的榮幸。”
李思雨對著他歉意一笑。
她比約定的時間晚來了十分鐘。
三人坐定,洪慕華開始介紹。
“思雨,這位是我一直跟你說的年輕人,殷朝歌。”
男人笑著微微點頭,知禮而親和。
洪慕華又介紹女兒:“我的女兒,李思雨。”
男人說道:“果然跟洪阿姨一樣漂亮。”
接著該是兩人互相認識的環節,洪慕華微笑地看著自己的女兒。
李思雨在心里嘆息一聲,向著男人禮貌地伸出手:“你好,殷先生。”
她抬頭的時候,對方的樣子也就映入了她的眼里。
這是個很有味道的男人,他沒有穿得西裝革履,身上是英倫式的休閑款穿著,少了一絲正式,卻多了一絲隨和。
戴著的眼鏡不是成熟的金屬半框,而是大邊框茶色樹脂材料,顯得眼睛炯炯有神,又增添幾分儒雅,再加上他禮貌又親和的言行,沒有任何人會對這樣的年輕人產生反感。
洪慕華真的很了解自己的女兒。
殷朝歌輕輕握住李思雨的手指,頓了片刻便很快收回:“思雨小姐,很高興見到你,叫我朝歌就好,洪阿姨是我很尊敬的長輩。”
李思雨收回手,交叉放回腿上,她不想讓洪慕華在外人面前失了面子。
洪慕華看看兩人,滿意地點點頭。
她喚來旁邊的侍者:“可以上菜了。”
李思雨這才來得及看看周圍。
是一家高檔的法式餐廳,客人很少,準確地說應該是位置設置的并不多,無論裝飾和布局,都能營造出安靜和舒適的氛圍。
洪慕華也真的很會挑地方。
天時,地利,人和,她非常想讓這次見面有好的結果。
大家族里,不需要見幾次面,如果當事人不反感,雙方長輩同意,那么便可以定親,擇日便可以受到無數人的祝福,走進婚姻殿堂。
第一印象,尤為重要,現在來看,應該是好的。
殷朝歌笑著道:“聽洪阿姨說,思雨小姐現在從事的是教育工作?”
“對,我在我們這里的一所中學擔任老師。”
“師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仁義禮智信,天下之達德也。”
殷朝歌佩服說道:“我很敬佩老師,你們鞠躬盡瘁,默默地為教化天下奉獻力量,我們聯邦能有現在的繁榮,離不開你們的無私付出。”
李思雨在心里嘆息一聲,搖搖頭:“我沒有那么偉大。”
“我很佩服思雨小姐,可惜我只是個環境工作者。”
殷朝歌笑了笑,從一旁拿出兩個精致的盒子:“對了,我剛從英吉利回來,給洪阿姨和思雨小姐帶了禮物。”
洪慕華接過來,眼睛一亮:“好漂亮,這好像是一種貝殼?”
“對的。”
殷朝歌微笑著說道:“RhossiliBay是世界上最美麗也最危險的海灘之一,它孕育出來的貝殼也是最美麗的,這是我在當地工作時,偶然獲得的。”
禮物并不貴重,但尤為難得。
海灘早已淪為源獸的樂園,現代人從來沒見過海,也沒見過真正的貝殼。
“謝謝,我很喜歡。”洪慕華說道。
“那是我的榮幸。”殷朝歌微笑。
他又打開了另一個盒子,那里面是一串精致的手鏈,在繩結之間串著幾顆發著熒熒光澤的小晶體。
“這是我親手為思雨小姐制作的手鏈。”
殷朝歌笑了笑,認真說道:“雖不珍貴,卻也是一番心意,希望它能讓思雨小姐的皓腕更加美麗。”
說不珍貴絕對是謙虛了,洪慕華不是什么都沒見過的人。
她知道這種會自然發光的晶體,似乎是叫做「源晶」,即便是對源武者來說,也是很珍貴的東西。
第一次就收這么珍貴的禮物不太好,但她想了想,沒有出聲,而是用希冀的目光看向李思雨。
李思雨不知道這是什么,但想著就是一個手鏈,不是項鏈戒指之類敏感的物品,洪慕華都收了,她如果不收,可能會讓她面子上不太好看。
“謝謝殷先生。”
李思雨接過來,也沒細看,合上蓋子,輕輕放到自己身前。
洪慕華神情中帶著欣喜,殷朝歌的笑容也燦爛了幾分。
“你們倆別那么見外,互稱名字就好。”洪慕華笑呵呵道。
“那我就冒昧叫一聲思雨了。”
洪慕華微笑著看向李思雨,對方的年齡比他小一些,容貌和氣質都是他喜歡的類型,家庭背景弱一些,但有洪慕華的這一層關系,倒也不是太欠妥。
接下來的吃飯的氣氛變得很融洽。
刀叉在盤子里發出悅耳的歌聲,洪慕華圍繞著兩人的工作、生活、愛好等方面,提出一個又一個的話題,殷朝歌談吐優雅,舉止禮貌,知識淵博,為人內斂含蓄——
他是個非常出色的英倫紳士,出身于聯邦內的豪門。
李思雨能用以形容他的,只有「優秀」兩個字。
見時間差不多了,洪慕華起身說道:“我去一下洗手間,你們兩個年輕人可以多聊聊。”
目送她離去,殷朝歌收回目光。
“思雨怎么不吃了?”
她的盤子里都沒怎么動。
“抱歉,沒什么胃口。”李思雨微微搖頭。
殷朝歌搖晃著手中的酒杯,沱紅色的液體掛在杯壁上,又緩緩向下流動。
年份深厚的葡萄酒只有充分接觸空氣,才能釋放出隱藏在歲月里的甘醇。
他抿了一口,又放下杯子,笑著說道:“這家法餐做的不是很地道,下次有機會我可以做給你吃,我在米其林學習過一段日子。”
李思雨禮貌的笑了笑:“謝謝,不是因為這個原因。”
這個女孩總是有著淡淡的疏離感,但初見的女孩子大部分都是這個樣子。
殷朝歌十指交叉,說道:“驛城終歸還是個小地方,思雨以后有什么打算——我是說工作和生活方面。
燕京要比這里大了很多,洪阿姨的生意都在那邊,她雖然不說,但我能感覺到,她很需要你的幫助。”
李思雨拿起杯子喝水,借以掩去嘴邊的苦澀。
她從來就不屬于那種生活,母親對她很重要,但把她拉扯到大的卻是父親李興安,他還正躺在病床上。
這些昂貴的法餐,也并沒有比梁樂帶她吃的麻辣燙更美味。
這些菜品太清淡了,甚至有些還是生的,切開的羊排里面還帶著血色,就連喝的水都是生水——法蘭西人不喝開水的。
鮮倒是夠鮮了,卻也淡得沒有人味。
李思雨禮貌地笑著,不說話。
驛城雖小,李興安在這里,梁樂也在這里,她哪里都不會去。
洪慕華去的時間久了些,等回來時,看到李思雨在和殷朝歌聊天,她很滿意。
殷朝歌是歸國華僑,家學淵源,這次回來要逐漸承擔家族事務。
成家立業,都要一步步提上日程,在大家族里,成家與立業是連著的,成家往往是第一步,有了小家,才代表著真正長大成人,可以承擔起大家。
“思雨,朝歌很喜歡你呢,我可從來沒見過他跟別的女孩子這么健談過。”洪慕華說道。
殷朝歌知道洪慕華的意思,他也確實很滿意,和煦笑道:“應該是見到思雨的緣故了,真是不由自主。”
他頓了一下,看著李思雨認真地說道:“思雨,別怪我冒昧,我就直說了,我對你很有好感。”
初見是好感,風接觸的多,自然就是喜歡了。
殷朝歌的意思表達得很明確。
洪慕華臉上浮現出遮掩不住的喜色,這次的見面,也的確有一些相親的意思在里面,殷朝歌的身份不凡,李思雨還真是高攀。
但她洪慕華坐在這里,她不允許任何人說她的女兒身份低微。
殷朝歌能看上李思雨,這是最好的結果,只要女兒也同意,這件事基本上就成了一大半。
做一個豪門夫人,總比一個四五線城市里的小教師要好,重點是殷朝歌還喜歡她,洪慕華想不出還有什么比這更優越的條件。
殷朝歌說話的時候,在看著李思雨。
現在洪慕華也看向了李思雨。
她想讓女兒得到幸福,起碼不能像她自己這樣,走了彎路。
李思雨桌子下的手捏的有些發白,低聲說道:“殷先生是個很優秀的人”
殷朝歌繼續認真聽著,這句話可能是承接,重點還是在于后面的話。
洪慕華面色變了變。
她了解自己的女兒,這句話后面幾乎百分之百是一句轉折,自己的傻女兒如果把話說死,那才是自誤終生。
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結果。
洪慕華手一翻,不小心碰倒了一個杯子。
“抱歉,不好意思。”
這小變故轉移了幾人的注意力,殷朝歌立馬給洪慕華拿紙巾。
待旁邊的侍者收拾好桌子,剛才的事情便也沒那么突兀了。
洪慕華歉意道:“思雨臉皮薄,你們以后還有很多接觸的機會。”
殷朝歌溫和地笑了笑,但他心里卻是明白,像洪慕華這么精密的人,怎么會犯這種小失誤,多半是為了掩飾什么東西。
他看向李思雨,對面的這個女孩大部分時間都是低著頭。
這不是羞澀,而是對他的刻意疏離。
他雖然想不通為什么,但洪慕華說的也對,以后還有很多時間。
起碼,現在她收下了自己的禮物。
“思雨,這個手鏈你戴戴看。編織方法,我請教了安和卡洛斯大師,晶體的切割打磨,我拜托了施華洛世奇北歐分公司。”
殷朝歌微笑道:“你戴上一定很漂亮。”
洪慕華也連忙說道:“思雨,朝歌剛從英吉利回來,一番心意,你就戴上吧。”
李思雨目光重新落在盒子上。
洪慕華是中間人,她不能讓母親在晚輩面前失了面子。
臉面和風度,是他們這些大家族的人,最在意的東西。她真的好討厭這種感覺,可是,今天的事畢竟跟她也有一些關系。
李思雨咬了咬牙,打開盒子。
手鏈是挺漂亮的,那五顆小珠子不知道是什么東西,竟然在日光下也能發光。
「先戴上吧,回去再把它收起來就是了。」
李思雨把手鏈取出來,猶豫了一下,往右手上套。
她的左手腕纏繞著一根五色線,那是李興安在廟里給她求來的,有長命的寓意。
右手腕還空著,就戴在右邊好了。
殷朝歌期待地看著,洪慕華的笑容也溫和了許多。
就在手鏈快要接觸到,她并攏的手指時,一道聲音忽然從后面響起——
“等一下,都是被你氣的,給你買的禮物我都忘記給了!”
李思雨渾身一顫,手中的手鏈無力地落向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