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庸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一個簡陋的房間里。
房間雖然簡陋,但已經是龍門客棧最好的客房。
“吱啞。”
房門打開。
店小二拿著一套衣服走了進來。
“秦公子,老板娘給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換上吧。”店小二將衣服遞給秦至庸,“你這身打扮,真夠怪異的。根本就不像是個中原人。若是被千總大人見到,肯定會把你當做奸細抓起來,將你刺配充軍。”
秦公子?
中原人?
千總大人?
刺配充軍?
都是古代的用語。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過衣服,問道:“請問現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說道:“我聽老板娘和千總大人說過,好像是萬歷年間。具體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驚呼道:“萬歷年,明朝!”
秦至庸學的就是歷史專業,他對明朝的歷史,知之甚詳。
店小二說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細皮嫩肉,肯定沒有干過粗活,應該是讀書人吧?”
秦至庸點了點頭。自己好歹是大學畢業,當然是讀書人。
換衣服的時候,秦至庸發現儒衫上有幾大塊暗灰色的印記。
店小二滿不在乎地說道:“哦。那是血跡,洗不干凈。之前客棧里來了一個書生。嘿嘿,那家伙是個窮酸,滿嘴之乎者也,仁義道德,但卻是個偽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撥,他就色心大起,原形畢露。老板娘一刀結果了他的性命,讓刁不遇給剁成了肉餡。”
秦至庸見過一眼金鑲玉,知道她是個大美女。被那樣的美女撩撥,是個男人都把持不住。不過,說到殺人,秦至庸還是有些不信。
人命關天,豈能隨意殺之?
店小二察言觀色的本事不錯,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窮酸書生的四書五經都還在桌子上。”店小二笑著說道,“秦公子肯定沒有經歷過大場面。以后你會見識到。希望不要嚇著你。換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飯。我就先告辭了。”
………………
秦至庸換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沒有客人,只有金鑲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飯。
金鑲玉抬頭看了秦至庸一眼,點頭道:“嗯。換了衣服,看起來就順眼多了。不錯,不錯,一表人才。只可惜頭發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眾。只是他沒有經過風吹日曬,皮膚有些白,臉上沒有刀疤和風霜之色,顯得年輕了些。
他在金鑲玉和掌柜們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歲出頭。但其實秦至庸已經快二十七歲。
金鑲玉的穿著打扮,還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對唐霞用情至深,現在不可能對其他女人有興趣。他看向金鑲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凈,沒有一絲邪淫。
“再次感謝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說道。
金鑲玉說道:“坐下吃早飯吧。”
早飯是稀飯、饅頭、咸菜。這樣的飲食,在二十一世紀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顯得非常珍貴。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饅頭。
早飯還沒有吃完。
三個帶著長刀的壯漢走進了客棧。
金鑲玉放下碗筷,站起身來,笑得花枝招展:“哎喲。三位客觀,隨便坐。請問你們想要吃點什么?我們店里有剛出鍋的大肉包子。”
三個漢子見到金鑲玉,都是眼睛一亮。目光中充滿了邪淫和欲望。金鑲玉這樣的美女可不多見,更別說還是在大漠之中。
大漠黃沙,加上美女,想一想都令人激動。
為首的漢子冷哼一聲:“好酒好肉,都給老子端上來。還有,你這小娘子模樣倒是俊俏,過來陪大爺我喝酒。”
大早上的就吃肉喝酒,說話還如此霸道,想要老板娘陪酒。秦至庸有些緊張和畏懼,這三人絕非善類。
金鑲玉走到三個漢子身邊,笑著說道:“有,有,有。你們要的酒肉,都有。小二,快點給三位客官上酒肉。想要我陪酒……不是不可以,只要有銀子。你們想怎么樣都行。”
店小二去廚房,給三位拿酒肉去了。
為首的漢子一把將金鑲玉摟在懷里,霸道地說道:“銀子,老子沒有。不過,老子有刀子。你這小娘子今天一定要把老子給伺候舒服了。否則,老子不介意讓我的刀見見血。”
另外兩個漢子頓時哈哈大笑。
他們都是刀口舔血的強盜,做的是殺人越貨的買賣。
給銀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漢子的口臭和身上的酸臭味,讓金鑲玉的柳眉微微一皺。
“客官,沒有銀子,可不成。”金鑲玉說道,“實話告訴三位,小女子和三里外駐扎的千總大人,還算有點交情。你們可不要亂來哦。”
為首的漢子哈哈一笑:“拿朝廷的鷹犬嚇唬老子?老子可不怕。亂來了,你又能怎么樣。”
掌柜和刁不遇都是一臉平靜,喝著稀飯,啃著饅頭。沒有一點要上前幫忙的意思。
秦至庸見他們不幫忙,怕老板娘吃虧,就只能自己上了。
“啪。”
一拍桌子,秦至庸站起身來,大聲呵斥道:“你們眼里還有沒有王法?還不快點將老板娘放了!”
客棧里的人,都詫異地看著秦至庸。
為首的漢子一愣,殘忍笑道:“還真有不怕死的。老二,殺了那個短發小白臉。”
老二說道:“大哥你就瞧好吧。老子一刀就宰了他。”
不等老二動手,金鑲玉撞開了為首的漢子,身體一個輕盈后空翻,坐到了身后的桌子上。
金鑲玉笑道:“三位客官,你們何必跟一個不會武功的書生一般見識。我們還是談談生意。”
秦至庸見到金鑲玉的飄逸的身手,心中驚訝,真的有武功啊。
為首的漢子冷笑道:“三個月前,我有兩個兄弟失蹤。老子查探到,他們最后就是到了這家客棧。你這小娘皮會武功,并且還是個高手。兄弟們,留著這個小娘皮,其他的人,都殺了,給老四老五報仇。老子稍后要慢慢懲治她。”
金鑲玉不知道從身上哪兒摸出了三把柳葉狀的飛刀。
三道寒光上過,兩個漢子被殺。
叮。
為首的漢子武功更高強一些,用刀成功格擋住了金鑲玉的飛刀。
金鑲玉跳下桌子,一掌打在他的胸膛上。
金鑲玉身材苗條,手掌纖細,很難想象,她一個看似柔弱的女子,竟然可以爆發出如此強勁的力量。
嘭。
為首漢子的衣服被掌力震碎。他吐血倒飛了出去。
三個漢子被殺,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金鑲玉的速度太快。普通人根本就反應不過來。
秦至庸被驚呆。
真的殺人了!
金鑲玉滿不在乎拍了拍手掌,說道:“刁不遇,開始干活兒啦。”
屠夫刁不遇手腳麻利,將三具尸體扛回了廚房。他動作嫻熟,輕車熟路,顯然不是第一次干這樣的事情。
掌柜笑著說道:“又有肉餡做包子了。”
金鑲玉走到秦至庸的身邊,用溫和地語氣說道:“你不懂武功,居然還敢出言阻止那三個強盜。沒想到你還有著俠義心腸。實在是難得。”
秦至庸回過神來,驚慌地后退了幾步,指著金鑲玉說道:“你殺人了……你是殺人兇手……”
秦至庸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的普通大****都沒有殺過,哪里經歷過殺人的場面?金鑲玉輕描淡寫地擊殺了三條人命,對秦至庸的心靈沖擊之大,可想而知。
畢竟,秦至庸以前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法制雖然不健全,但是深入人心。
小孩子都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掌柜說道:“小子,剛才老板娘可是救了你的性命。你可不要不識好歹。那三個強盜要殺人滅口,你沒看見嗎?”
金鑲玉對秦至庸說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殺別人,別人就會殺你。既然到了我龍門客棧,就要學會適應。當然,你也可以選擇離開。你神志恍惚,還是回房間休息吧。”
金鑲玉給掌柜施了眼神。
掌柜會意,扶著秦至庸回到了十八號客房。
………………
秦至庸在客房里坐了大半個小時,情緒才逐漸穩定下來。
離開龍門客棧?
秦至庸沒有這樣的打算。自己不懂武功,周圍又都是沙漠戈壁,一個人走出去,是死路一條。
“自己已經不是在二十一世紀,而是在人命如草芥的明朝。”秦至庸心中暗道,“今天遇見殺人的場面,只是個開始。以后,怕是會碰到更多類似的事件。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想辦法活下去。”
“老板娘武功高強,自己跟她學習武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教?”
秦至庸打算過兩天探一下老板娘的口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