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媽打電話來叫她回去做什么,她心里面一清二楚,所以這會兒她媽讓她當著這么多朋友的面沒臉,施靈蕓也生氣地說道:“媽!我都跟你說我生車禍了,你卻一句關心都沒有。借用一句話,就是養條狗也是應該有感情的吧?難道在你心里,你的客人比我的生命更重要?”
“嘿,你個死女娃子!你是不是覺得你念了大學翅膀長硬了就可以不聽你媽的話了,隨便忤逆你媽了?我跟你說,就算你以后嫁了個總統,你也是我周夢璐的女兒!我叫你干什么你還得干什么!不然你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義,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小人!我要你現在立刻就回來你聽到沒有?”
“不可能,我今天不回來了,我要住我朋友家。”
“朋友家?你在海市能有什么朋友?是男朋友還是女朋友?跟黎景焱有關系嗎?施靈蕓,你還要不要臉了?我已經跟你說過了,我不允許你跟黎景焱談戀愛!你,現在,立刻,馬上給我滾回來!你要是敢不回來,你信不信我明天就去軍醫大門口拉橫幅說你小小年紀就跟男人鬼混得連父母都不要了?”
“媽,你太過分了!”施靈蕓整個人都不好了。
她不明白自己交往了一個條件那么好,對她那么好的男朋友,為什么她媽要阻止?
之前阻止也就停留在口頭上,她現在竟然惡毒的準備去學校敗壞她名聲!
“難道過分的不是你?我跟你說,你今晚就回來,這件事當我沒有說過,但你要是敢在外面亂搞男女關系,我說得出就做得到。你清楚我的個性的!”
施靈蕓的眼淚大顆大顆無聲地滴落下來,就在她準備答應的時候,一只纖細的手從她手里將電話接了過去。
“施夫人,我是施靈蕓的朋友。先,我是一個女人,所以施靈蕓并沒有在外面亂搞男女關系然后我要告訴你,你可以到軍醫大去拉橫幅,你甚至可以去請媒體記者報道施靈蕓在大學期間交往男朋友,但是根據國法律,年滿1歲的女性公民以及年滿2歲的男性公民有自由結婚的權力,父母無權干預,更別說施靈蕓只是和她喜歡的男人談戀愛了。你要敢去軍醫大拉橫幅,或者公然敗壞施靈蕓的名聲,我就可以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報警抓你。”
“你”施母的氣焰明顯一短,頓了一下才怒吼道:“你是哪根蔥?你有什么資格管我?我是施靈蕓的母親,我叫我女兒回家那是我的權力,你有什么資格阻止?”
“就憑我是她的朋友,今天有人要蓄意殺害她,我不放心她的安危,所以必須留她在這里住一夜,明天再送她回家。如果你有什么不滿,我們現在就可以去警局說理,看看警察是站在我這邊還是站在你這邊。然后我們再來討論一下作為一名母親,為什么你連你親生女兒的死活都不管?”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