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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

更新時間:2020-04-30  作者:弄雪天子
舊大褂鄭重地點頭。

他也認為在這個時代,華夏一國應該變革,新文化,新知識必須接受,并且認真接受,外國的先進科學必須學習,并且一定要努力學習。

但國內的一切就應該全部打倒嗎?

他以前也很迷惘,總是覺得,他應該要堅決些,亂世需用重錘,應該提防舊文化,舊勢力的反撲,可漢字要是沒了,華夏國要怎么辦?

廢墟里能長出璀璨耀眼的文明之花嗎?

全面毀掉自己國家的文化,真的會正確?

眼下這部《大宅門里的舊事》,是他這些年最迷惘的時候寫得東西,本來也沒當回事,不曾想竟遇到了伯樂。

孟小爺看了他的作品,特別喜歡,還把介紹給這么多世間英杰。

區區一部小說,居然備受眾人青睞,所有人都在替他出主意,補充內容,糾正里面的謬誤。

他的大綱,也寫到五萬多字,增加了很多很多他所不知道的,根本連了解的途徑都沒有的知識。

舊大褂眼睛里直冒金星。

眼前這些人,像梅先生,他在之前可是連想都沒敢想過,自己有朝一日能同他們閑坐論道。

他心里發誓,一定要好好寫自己的這部作品,不是像以前那般,寫出來只為自己,而是要為這個世道留下些東西。

“梅先生,等我的書寫完,希望能請您雅正。”

梅書禮同樣一臉期待:“好,我來為它作序。”

“沒想到讓梅先生搶了先。”王專員大笑,“不過,我也要作序一篇,到時候比一比,看誰作得好。”

舊大褂鄭重點頭:“此書,雖然是我寫的,但孟小爺功績第一,還請孟小爺也為其作序一篇。”

他這話真心實意。

如果說一開始,他這部書還很難逃脫情情愛愛的藩籬,但他已經可以想象得到,從他同眼前這些人相遇的那一刻起,這部書已經不單單是一部普通的小說。

它會囊括自己的思考,囊括眼前這些先生們的智慧,包含當下世界各國政治,經濟,文化等等的內容。

舊大褂甚至誠惶誠恐地覺得,自己這個作者只是一個執筆人,有更高的意志再握著他的手,去完成這部著作。

他不知道自己的文筆能不能駕馭,所以才惶恐。

如果寫壞了,他一定會特別特別的遺憾,也許終其一生都會遺憾。

瞿正旁聽了會兒,簡直無語:“文人啊!”

一本還沒有寫成的書,一群文人居然開始如此鄭重地討論起來,他是弄不明白這些人的心思。

“正哥,我聽說孟小爺還沒辭職,現在依舊住咱們家倉庫呢?”

瞿海看著眼前的場面,咋舌道。

身為公司副經理,瞿海是瞿正自己培養的管家,別看平日里跑前跑后形如小廝,其實在外頭也是很有排面。

為了工作順利,信息自然是掌握了很多,眼前這幾位大佬,他全都認識。

正因為認識,才越發不知道該怎么去看孟以非。

瞧瞧人家,和這么多大佬談笑風生,不對,是大佬主動找來和他談笑風生,卻住在陋室,做著無聊的工作,連穿著打扮也都是瞿家每年發下去的普通衣服。

瞿正:“……他愛住就住,還能趕他走不成?”

他這家中介公司所在地,是在登州市碧海灣側的瞿氏俱樂部內。

除了他經營這家公司外,還有咖啡廳,西餐廳,溫泉會館,歌舞廳等一系列娛樂場所,整個登州市能進來的客人也頗為有數。

當初瞿正帶孟以非過來,是想讓多接觸些人,別管他將來做什么,人脈多些總是好事。

孟以非也是真不客氣。

唔,瞿正還是挺喜歡他這個不客氣的勁兒。

但凡瞿正看上眼的人,他都希望能親親熱熱的,要是只自己剃頭挑子一頭熱,那多沒意思。

可孟以非這一不客氣,他家俱樂部成了那些文人,教授學者的地盤了。

最近這幾個月,好些常客都是前腳進來,后腳就想溜走。

瞿正很能理解,他沒讀過大學,可他家狐朋狗友里有上過大學的,進門一眼看見老教授坐那兒吃飯,老教授見到學生挺高興,叫到身邊先問問這些年都有什么學術成就啊?書讀了多少啊?有沒有繼續深造啊?

這誰受得住?

另外一部分,沒見到自己的教授,老師,見到自家兒子,閨女的老師了。

老師把人叫住——“你兒子上課不好好上,總和小姑娘傳紙條,抓住他問,他還不服氣,說是他爹說的,看上女孩子就趕緊下手,否則過了這村沒這店,怎么回事?怎么做家長的?”

當爹的:“……”

就算回去能讓兒子扎扎實實吃一回竹筍炒肉,在那之前,他還不得老老實實賠不是,裝孫子。

別看他是什么人物,手下有權有錢,或者本身就是大軍閥,說一不二,可碰上兒孫的老師,尤其是那種有名望,老頭很大的老師,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

大家來俱樂部,誠然是有心交際,是要拓展人脈,是要談生意,但是,主要目的還是放松。

再說,就是談生意談工作,旁邊站一祖宗,可怎么談?

“我這俱樂部,都快真只是個中介公司了。”

好在瞿正的主要事業,還是經營自家的公司,而且,他也覺得這俱樂部多這么一批常客,沒什么不好。

“把我珍藏的幾瓶紅酒給送上去,孟以非可不愛喝花雕。”

聊到吃完中飯,梅先生等人才依依不舍地分開。

臨走,梅先生叮嚀孟以非:“我當年也做了十年老師,教書育人,十年來就沒見過一個如你一般有天分的年輕人,千萬可不要荒廢。”

船舶專家白仲也點頭笑道:“是不能荒廢,如今咱們培養個人才那么難,少了你,下一個如你一般的,就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尋了。”

瞿正在后頭聽得雞皮疙瘩起了一身。

等人走干凈,他才走過去坐在孟以非身邊:“以前總聽說梅先生此人有些古板,不好打交道,我看都是胡說,分明極會拍馬屁,酸得我汗毛都豎起來了。”

瞿正給自己倒了杯酒,“你怎么關心起寫小說的事?”

他和孟以非接觸的時候比梅先生他們多,而且孟以非在他面前也向來少有偽裝,他可不知道,孟以非有讀小說的習慣。

分明天天看報的時候,都把小說略過去不讀。

“不是不讀,是不重要的東西,最后才讀。”

孟以非輕聲道,“沈鴻的近況,你知道么?”

瞿正冷笑:“那混賬東西就快吃不上飯了,不過,到是有女人緣。”

沈鴻并不是那種特別英俊瀟灑的模樣,當年瞿老爺給自家孫女挑選夫婿,長得太招人的根本就進入不了候選名單。

當然,也得是眉眼周正,氣質卓然。

在瞿家看來一般般的相貌,放在外頭,那也是一表人才。

這些日子,沈鴻過得不好,神色間總忍不住流露出些許憂郁,也算是機緣巧合,與登州豆腐坊李家的三夫人就有了交集,最近一段時間是越走越近。

以至于沈鴻一窮二白,只用那一點學校里給的遣散費過活,竟然也靠著人不著痕跡地貼補活了下來。

“聽說他最近在閉關寫書,看樣子立志要以一根筆桿子養活自己了。”

瞿正到不知道這人的文采如何,能不能寫出好文章,“看來人家離了瞿家,到還上進了些。”

以前在瞿家,可沒聽說他還有寫作的耐性,每天出去游山玩水,到是也會吟幾首詩,好不好的,瞿正也不懂。

孟以非輕輕一笑。

瞿正驚訝:“我一看你笑,心里就打鼓,總覺得沒好事。”

孟以非莞爾:“或許。”

那要看沈鴻寫的是什么書。

楊玉英讀過劇情介紹,沈鴻重生以后也為自己立了才子,他‘寫’了一部書,就是這部《大宅門的舊事》。

也不知道沈鴻上輩子是不是認真背過,遣詞用句雖說略有不同,可居然寫得差不太多。

此書問世,很多讀者都頗為喜歡,因為這一家四代人的悲歡離合而或哭或笑。

一本書再版好幾次,沈鴻不光賺了錢,還賺了名聲。

沈鴻也只有那一部長篇作品,不過之后陸陸續續寫了幾篇小說,風格各異,雖然文筆一般,可創意很好,口碑到都不錯,差不多有八九年的時間,沈鴻每一部作品面世,銷量都很好,他也成了著名作家。

至于那些作品的原作者們如何,誰也不知道。

《大宅門的舊事》原作者叫商衡,四十多歲,家里曾經也是高門大戶,后來落敗。

他上的傳統私塾,從五歲正式開蒙,讀了好些年的書,后來接受新思想,開始關注白話文。

這部《大宅門的舊事》,是他二十多歲的時候就開始寫的一本白話小說,但只是寫來自娛自樂而已,從沒想過能發表。

很久以后,他女兒讀過父親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瀾,銷量節節高升,很多評論家都開始評論,雖說有吹捧的,有貶低的,可總歸得承認這部作品很不錯,商衡也一書成名。

孟以非現在就打算讓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寫了《大宅門的舊事》,還鼓動如梅先生這般有名望的學者一起幫忙潤色。

不光是這一本,保險起見,他也找了沈鴻后來會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種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說不定能促使幾部小說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這個重生的沈鴻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長篇小說,還寫《大宅門的舊事》,那孟以非就讓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時扇他臉,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鴻現在過得日子有點辛苦。

其實他租住的閣樓環境還行,居高臨下能看到一點街景,和一間屋子隔開七八間,住七八戶人家比,他擁有自己獨立的房間,還很通風敞亮,已經算是相當不錯。

無論是沈鴻童年的時候,還是后來他斷了腿,浪跡街頭時,只有做夢才能有這樣安穩的地方可住。

但是現在沈鴻卻受不了。

小小閣樓還沒瞿家的廁所大呢。

“沈先生,我給你帶了碗雞湯,你趁熱喝。”

沈鴻正看著外頭不遠處的瞿家大宅發呆,聽見聲音忙出來開門。

過來的是個二十七八歲的女子,形容溫婉,面上上了些淡妝,手里提著食盒。

沈鴻連忙接過去:“勞煩云姐姐。”

“別客氣,沈先生寫作費腦子,得吃些葷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隱隱有些發紅,知道沈鴻要寫作,很識趣地沒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鴻看著碗里孤零零的雞腿,一邊吃,一邊嘆了口氣,心里叫苦。

雞腿煮得白爛,著實難吃。

屋子狹小,連轉身都困難,頗難受。

此時他到忘了,就連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給他付租金,還勞心勞力地給他做飯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動了下手腕,他點了燈伏案寫作。

現在他寫的這本小說,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會出版,是當年最暢銷,影響力最大的作品,雖然頭幾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沒有,但是,唯獨這本書沈鴻記憶很清晰。

當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負責替黃老爺讀這部小說,黃老爺很喜歡,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讀書人替他讀小說,沈鴻拿到的活兒,就是這本書。

他被逼著反反復復地誦讀了好多遍,拿捏語氣,抑揚頓挫都有講究,他讀得簡直要吐,不說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別的小說只是稍微有點印象,讓他抄,他也很難抄出來,這本卻不同,字字句句都記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脈絡,他再清楚不過。

等他寫完這本小說,他就有錢了,還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穩腳跟。

到時候,他會和小金復合,他不會像別人那樣三心二意地找別的女人,他這一回,要做個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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