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駕車回到月牙湖別墅,孫全直接上樓,進了書房,電腦開機,煮茶……
茶香裊裊,電腦的音響里傳出隨即播放的音樂,茶已經喝了兩杯,電腦屏幕上的空白文檔,章節名已經寫好,但他卻遲遲找不到碼字的狀態,即便有完備的大綱和細綱。
霍依依這件事,到底還是影響了他的心境。
讓他想起很多。
比如重生前那一任任環肥燕瘦的前女友。
比如重生后,他愛情觀的改變。
比如前幾天晚上,酒精的作用下,他與霍依依的逾線。
等等。
他記不清以前在什么地方看過這么一段話:別讓一個男人獨自走過人生的低谷,因為當他走出來了,那么這個世上,除了親情和金錢,他就不會再在意任何人和事,包括愛情。
大概意思是這樣。
重生前,當一任任前女友因為他的窮,而選擇跟他分手之后,他的心境就像上面那段話說的那樣,對愛情真的沒那么在意了,或許他仍然相信愛情,但早已不再相信愛情會降臨在他孫某人身上。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心境,所以他最后幾任前女友離他而去的時候,他其實并不怎么難過。
最多只是感慨唏噓自己又失戀了。
剛重生過來的時候,他也依然還是那樣的心態。
那時候他還想著等自己賺錢了,就瀟灑一點,多享受幾個風情各異的美女,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境界,他覺得就挺好。
但,他第一個交往的袁水清,就讓他一頭栽進去,再也拔不出來。
甚至,他自己根本就沒想著要拔出來。
心甘情愿,栽在她手里。
真的心甘情愿啊!他以前都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拒絕像霍依依這樣的白富美。
送到嘴邊的肉,他竟然能忍住不吃。
此時他坐在電腦前,仍有點不相信自己竟然能做出這樣的事。
這讓他意識到自己是真的變了。
有點欣慰,也有點惆悵。
欣慰的是,他覺得自己這樣的改變是好的,他喜歡這樣的自己。
而惆悵的是……自己這樣的心境……應該是老了吧?
雖然他現在是26歲的外表,可他的心……應該是真的老了。
一時間找不到碼字的狀態,他就有點靜極思動,忽然想去隔壁的健身房打一會兒拳。
心動就行動,他當即起身出了書房,走進隔壁的健身房,換上練拳專用的短褲,戴上拳套,對著沙袋開始拳打腳踢。
26歲的身體真的很好用,很有力,拳腳擊打在沙袋上的聲音,沉悶有力,他聽著就高興。
所以擊打得越發用力。
大晚上練拳的聲音,大概和老漢扒灰的動靜有差不多的效果,未久,就把最近借住在這兒的王征、薛子涵和陶玉娟吸引過來。
薛子涵最先推開健身房的房門,“阿全,你不是剛回家看了媳婦嗎?怎么才回來,就有無處發泄的精力打拳了?”
這話讓孫全有點無語,回頭瞥她一眼,干脆假裝沒聽見。
依然悶著頭對著面前的沙袋,拳打腳踢,動作干凈利落。
跟著,陶玉娟也笑嘻嘻地探著頭,走進健身房,笑道:“這次回家,你老婆沒給你碰呀?”
孫全翻了個白眼,都想回頭給她臉上來一拳。
這樣的虎狼之詞,她是怎么說出口的?
她可是個女人啊!
在她之后,王征也拎著一只筆記本電腦包走進來,笑吟吟地說:“你大晚上不打字,改打沙包,說真的,我也挺不適應的,你這是在哪兒受了氣,回來在這兒發泄了?這次回家,不會是跟媳婦吵架了吧?”
見他們三人竟然都來了,孫全抿了抿嘴,干脆停下,走向一旁的休息凳,隨手拿起擦汗的白毛巾擦了擦臉上、脖子上的汗珠,扔下毛巾,一邊低頭解手上的拳套,一邊喘著粗氣問:“你們這是閑的蛋疼嗎?大晚上的集體來找我?是有什么重要事跟我說嗎?”
陶玉娟忽然搞怪地忍著笑舉起右手,“我不是!我沒蛋!”
“噗……”
“噗嗤……”
王征和薛子涵被逗笑。
孫全:“……”
無語地轉頭盯著陶玉娟看了數秒,孫全哭笑不得。
這女人年紀大了,果然兇猛如虎啊!
薛子涵笑罷,接過話頭,“沒什么事情,就是大晚上的,忽然聽見你在這里練拳,有點好奇,就過來看看,反正現在睡覺還早。”
王征亮了亮手里的電腦包,走過來坐在孫全身旁,笑道:“我是給你送這幾天的拍攝的素材的,當然,我承認我也有點好奇你大晚上的怎么在打拳,所以,呵呵……”
陶玉娟雙手抱胸,依靠在門框上,沒有出聲,但孫全看得出來,她應該也是被他剛剛打拳的聲音吸引來的。
果然是閑的蛋疼啊!不管他們有沒有蛋。
不過,既然他們這時候都來了,他也就趁機會問問這幾天劇組的事。
王征、薛子涵、陶玉娟,他們仨你一言、我一語,片刻工夫,就把劇組最近幾天的大致情況告訴了他。
倒也沒出什么事,聽他們的意思,劇組這幾天磨合得越來越好,拍攝的進度一直在提升,挺順利的。
四個人一起聊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王征掏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然后就起身說:“唔,時間也不早了,快10點了,我先去睡了,你們繼續!”
見他要走,薛子涵和陶玉娟也說要去睡了,紛紛跟孫全告辭。
等他們走了,孫全也沒了繼續練拳的心思,一個人獨自在健身房坐了一會,低頭看了眼王征留在休息凳上的電腦包,笑了笑。
呼了口心里的悶氣,起身提著電腦包,出了健身房。
把電腦放進隔壁的書房,他下樓去沖了個澡,之后又回到書房。
他的新書明天就要上架了,但他今晚真的沒有心情碼字,但這個時間對他來說,睡覺的話還早。
所以干脆就打開王征留給他的那臺筆記本電腦,一點點觀看劇組這幾天拍攝好的素材。
與此同時,隔壁的霍家二樓,霍依依的房間陽臺上。
窗臺上放著半瓶紅酒,一襲紫色睡袍的霍依依左手抱胸,左手墊在右手肘下,右手中捏著半杯紅酒。
目光迷離地望著遠處黑沉沉的夜空。
魔都,毋庸置疑是很繁華的。
但這樣的深夜,也顯得靜謐。
尤其是她家所在的這座月牙湖別墅園。
迷離的目光出神地望著遠處的夜空,良久,她默默舉起酒杯,抿了一口紅酒,臉上浮現一抹淡淡的苦澀笑容。
她家境很好,這一點很多人都知道。
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這一點……有眼睛的人,都能看見。
而她的美,沒有動過刀子。
所以,她是從小美到大的,這種天生的美,讓她從小到大被很多男生、男人追求過。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班上就有男同學給她遞情書了。
所以,愛情距離她……似乎一直都是伸手可及的。
只要她想,她隨時都能談戀愛。
但太容易就能得到的東西,她一直覺得不值得追求,年輕叛逆的時期,很多富二代都早早品嘗“愛情”的味道。
但她霍依依那時候追求的,一直都是音樂。
不那么容易能成功的事,才能激起她追求的興趣。
她喜歡音樂,也想試試努力奮斗之后,收獲成功果實的那種成就感。
這些年,被她拒絕過的男孩、男人,她自己都記不清有多少了。
麻木之余,也讓她對自己的魅力有了很大的自信。
至少,她從來沒想過當有一日,自己喜歡上哪個男人的時候,對方會拒絕她。
這就像一個從小到大,身經百戰,經歷大考小考數百上千場的學霸,內心里從不畏懼考試。
因為以前那么多次考試,自己都是贏家啊!
“孫全……全哥……”
夜色下,霍依依眼神迷離、神情恍惚地輕輕念叨著某人的名字,嘴角的笑容越發苦澀。
她在想——這是不是自己這么多年拒絕那么多人的……報應?
以前,她拒絕別人,她自己從來都沒什么特別的感覺。
最常有的感覺就是——煩。
而今晚她終于知道被人拒絕的滋味,原來是這樣的。
她腦海中,莫名地閃過袁水清那張清麗絕美的臉龐,然后霍依依就下意識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臉,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還是不夠漂亮?
一聲輕嘆,閉了閉眼。
她心里也有點慚愧。
對袁水清的慚愧。
她這些天其實一直很煎熬,一方面她和袁水清關系挺好,理智告訴她,不該插足朋友的夫妻感情。
但另一方面,自從那天晚上和孫全逾線后,她腦海里就不斷閃過那家伙的臉,揮之不去。
前幾天夢里甚至還和他結婚了。
所以,她覺得自己應該是真的喜歡上他了。
理智與感情發生沖突,讓從來沒遇見過這種局面的霍依依不知所措。
她的性格向來都用于追求自己想要的,遵從自己內心的聲音。
就像幾年前,她想搞音樂,她爸不同意,她就和他約定一個期限,爭取到幾年時間去為了音樂努力。
那件事,她最后雖然失敗了,但她至少努力爭取過。
關于感情,她也不缺勇氣,可因為她和袁水清是朋友,這讓她陷入兩難的境地中。
這也是前幾天,她忍不住半夜給孫全發信息,卻又忍住沒跟他聊過線的話題的最主要原因。
這幾天,她一直在糾結。
但今晚孫全幫她做了選擇,或者說他自己做了選擇,讓她沒了別的選擇。
心里的苦澀,好像需要酒精來中和,所以她又舉起酒杯,喝盡杯中酒。
杯中酒全部倒進口中,她忍不住微微偏頭,看向隔壁那棟別墅……孫全書房的窗戶。
他的窗戶今晚有燈光透出,今晚他竟然還有心情碼字?拒絕我……他這么無所謂嗎?
腦中閃過這個念頭,霍依依臉上苦澀的笑容又擴大了些。
次日,周日。
上午8點多,孫全起床從臥室出來,已經看不到王征等人的身影,想必是已經去了劇組。
一夜好睡,他狀態恢復得差不多了。
與霍依依的事,昨晚和她攤牌后,他心里已經放下了,往前看,不回頭,是他早就養成的習慣。
他不喜歡沉湎在過去,也不喜歡被過去的是是非非,牽絆自己向前的腳步。
洗漱、早餐過后,他習慣性走出家門,沿著小區的小徑,在小區里散步、呼吸新鮮空氣。
回來后,才上樓走進書房,煮茶的同時,打開大綱和細綱,尋找今天的碼字狀態。
今天他新書上架的時間是中午12點,這是幾天前,責編帶魚告訴他的。
估計真正的上架時間,應該在12點零幾分。
他不著急,心態穩如狗。
畢竟,新書上架這種事,他重生前后,已經經歷過十余次,早已習以為常。
重視,但不緊張。
他有這樣的心態。
相比這種無用的情緒,他更愿意珍惜這個上午的時間,多碼一兩章稿子,畢竟昨晚他已經沒有碼字。
別說,這個上午他碼字的狀態還真的挺好,坐在電腦前,個把小時,一個三千字的章節就打完收工。
仿佛一本沒有寫上架感言的新書上架……是不完整的。
一篇洋洋灑灑、順手寫出來的上架感言,寫的很順利。
寫完后,孫全注意到時間已經11點零幾分,距離上架已經很近了。
心里有一個聲音在說:一會兒就要上架了,就別碼字了,登上QQ,去書迷群里現個身,和大家聊聊天、扯扯淡,交流一下感情吧!就當放松一下,也能打打感情牌,讓更多老書迷貢獻一個首訂。
這樣的事,他以前做過很多次,效果確實有。
一些可能還沒看過他這本新書的老書迷,很可能會因為他上架前在群里現身,大家聊天打屁,而在他新書上架的時候,貢獻一個首訂,甚至還會有打賞。
但他微微猶豫后,并沒有登錄QQ。
因為他感覺自己此時的碼字狀態正好,他還想再寫一章,哪怕時間不夠了,起碼也能再寫大半章。
于是,他真的去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