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離開了發布會,多諾萬才松了一口氣。作為一支職業球隊的主教練,他的壓力可不小。
這就是組建豪華陣容的代價了:一切都指向了最終的總冠軍,奪得總冠軍就是成功的,反之,則是失敗的。在這個過程中,勝利變得理所應當。
因此,這場比賽雖然取得了勝利,但反映出來的問題,還是讓多諾萬很擔憂。
首先就是陣容磨合。存在的問題在這場比賽暴露得相當的徹底。雖然球隊的進攻還算是比較流暢,但那都是因為球員強悍的個人能力所致。設計的戰術并沒有打得特別的出色,幾次成功的配合也只是曇花一現。
威斯布魯克確實也在努力地去串聯自己的隊友,保羅·喬治和安洛的得分能力確實很出色,但如果將得分的機會完全寄托在保羅·喬治和安洛的三分球命中率上,那這樣的球隊更適合去野球場上打球,而不是在切薩皮克能源球館。
球員都是有能力的,但非常的缺乏聯動性。很明顯能夠看得出來,雷霆現在最大的問題并不是把球給誰,而是當威斯布魯克或者保羅·喬治持球的時候,其他人應該干什么?僅僅只是從內線扔出去,然后投三分是不夠的。出色的無球能力并不是接球就投,而是一個有牽制力的球員能否在不持球的情況下通過自己的跑動讓對方的防守感到威脅。這方面安洛做得還不錯,但是他一個人還不夠,保羅·喬治必須要做得更好一些。
當他們開始學著主動去接應內線的時候,這支雷霆隊必將迎來一個脫胎換骨般的變化。
其次,這場比賽,雷霆丟掉了上賽季的那種速度,節奏變得有些拖沓。不過,威斯布魯克在上半場連得五分使這場比賽的轉折點。在此之前,雷霆打得一直都不太像雷霆。好在是威斯布魯克發現了這個問題,所以他開始讓隊友跟上他的節奏。因此,后半段比賽,雷霆就打得比較的順暢了。
實際上,在上個賽季,多諾萬就已經嘗試過相關的戰術并取得了極大的成功。只要威斯布魯克沖了起來,他是具有在禁區一打二甚至一打三、四的能力的。所以我們經常看到雷霆疾如閃電般的快攻。通常跟隨著的只有奧拉迪波或著是安洛。完全沒有必要想這場比賽很多時候那樣全部壓上去。當速度提起來了之后,只要甩開身后的追兵,那比賽就變成了雙方球員個人實力的比拼了。在這方面,雷霆的外線組合,在聯盟絕對是前三的存在。他們就應該打出那樣的節奏。
當然了,要是球員的個人能力不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就像不遠的加州,洛杉磯德比的湖人隊,盧克·沃頓也在讓郎佐·鮑爾做著同樣的事情。以他的長傳為核心打快攻,但因為球員的個人能力并不夠出色,快攻很難轉化為得分。因此,他們反而陷入了對面的防守大陣中。成倍增加的失誤,是雷霆必須要注意避免的一點。
相比起來,雷霆的防守做得還是很不錯的。實際上,雷霆本身的防守就非常的強悍。特別是外線防守,上個賽季就是所有后場球員不想面對的。現在有了保羅·喬治的加入,這種優勢成倍增加。而且保羅·喬治是那種可以從三分線外一直防到籃下的球員,他的追身大帽,讓尼克斯的小李和哈達威都心有余悸。
羅伯森頂到了四號位,看似是迫不得已,實際上,效果相當的好。他仿佛又回到了16年的季后賽里,那總感覺他非常的熟悉。他的身高臂展對位并不吃虧,而且更加的靈活,能夠換防到外線的任何一個位置上去。這樣一個防守悍將站在四號位,極大的解放了籃下的亞當斯。他可以提到高位進行更多的換防,而且在面對一下小球風格的隊伍時,這種優勢會被無限放大。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雖然雷霆這場比賽得分并不高,但是尼克斯更慘。在雷霆密不透風的防守下,他們開場5次進攻都沒有能夠奏凱。后面雖然憑借著波爾津吉斯的個人能力打開了局面,但還是無法應對這樣的防守。
在這場比賽中,尼克斯半場比賽只得到42分,命中率只有40.5,三分命中率只有30.8(13投4中),一共出現了15次失誤。全場比賽結束,尼克斯命中率只有40.5,三分命中率只有29.2(29.2),出現25次失誤。
由此可見,擁有了新陣容的雷霆,最起碼在防守上已經是獲得了成功了。他們只需要解決掉自己在進攻端的問題,那么,這個賽季就算是在季后賽遇到勇士,最終獲勝的希望還是很大的。
當然了,從局面來說,雷霆還是朝著好的方向在發展。
實際上,在雷霆現在的“三巨頭”之中,除了安洛以外,威斯布魯克和喬治都是持球型球員,都需要手里有球才能發揮最大作用。這就要求其中一個人能夠做出犧牲,才能共存。從這場比賽的情況來看,威斯布魯克是帶頭做出犧牲的球員。他犧牲個人的進攻得分數據,不停利用自己的控球能力、吸引包夾能力和傳球能力給喬治和安洛創造空位投籃機會。最為關鍵的是,威斯布魯克創造出的空位都是機會,安洛和喬治可以打得很輕松。喬治在下半場個人效率提高,就是在威斯布魯克不遺余力的串聯下,終于找到了投籃手感。
當然了,這樣的事情他在上個賽季已經做得足夠多了。所以威斯布魯克看起來并沒有什么抵觸,畢竟回報是相當不錯的。這場比賽,他只打了28分鐘,但是卻送出了15次助攻。
這也是多諾萬對雷霆進攻球權思考出來的分配模式:威斯布魯克是球權支配者和進攻發起者,安洛和喬治主要負責得分。大家也初步達成一致,認可這種方式,初步解決球權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