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松還真的沒去過銀行調取過東西,李某的案子,他曾經見過銀行流水,因此他了解這個情況,他也知道這個工作確實很可能忙活很久一無所獲,但是這個想法一旦出來,就揮之不去。
最終,白松還是說通了王旭,一起給魏所匯報了這個想法。
所辦案隊最近的工作其實少了不少,這案子所里能做到大多都是基礎性工作,筆錄起了幾十份也沒什么進展,因此魏所就答應了白松的請求,分兩撥人開始對一些特定人員的銀行交易進行查詢。
中午快到兩點鐘才調取完錄像,王旭說請白松喝正宗的羊湯,兩人把車上的便服換上,就去了一家羊湯館。
據王旭說,這家店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歷史了,王旭的師傅小時候就在這邊喝羊湯,十分正宗。
十元一大碗,湯、麻醬、辣子隨便加,燒餅八毛錢一個,素什錦、燴牛肉頭,地道的清真吃法。
喝上一口麻醬色中帶著些許紅油的熱湯,半天的寒冷一下子驅散了大半。
白松用勺子攪拌著羊湯,濃郁的湯汁在勺子的攪動中翻騰起一個小漩渦,“旭哥,你說,這兩個人,有沒有可能,壓根就沒跑?”
“沒跑?”王旭有些不理解。
“我們排除掉很多很多的不可能,可不可以這樣理解。這兩個人,在大光里小區還有其他的住處,當他們殺完人,去對面的平房扔掉了一些口罩之類的東西,換上了衣服,接著又回到了大光里小區他們的住處,一直等著警察全部查完才出來?”白松道:“只要不離開這片平房和大光里小區,監控錄像就基本上捕捉不到他們,畢竟這兩個地方之間沒有攝像頭。”
“嗯…你這么說倒是有可能。”王旭若有所思:“躲避監控錄像是現在犯罪嫌疑人的基礎技能了,現在電影那么多…咱們所攝像頭差遠了,要是跟三林路派出所那樣的就好了。”
“那咱倆一會兒再去一趟現場?”白松問道。
“好。”王旭點點頭。
吃完飯,兩人回到了大光里小區附近,走到了孫某死亡的房屋門口,這里還是大門緊鎖,一看就知道這些天也沒人來過。
“首先,從房頂的痕跡來看,嫌疑人是從樓頂進入的房屋,采取的殺人方式是投毒,初步分析,嫌疑人先是藏了起來,然后等被害人聞了并喝了含有氰化氫的水之后才出現,接著跟被害人吵鬧一番,后來被害人中毒倒地,兩人開門逃跑,并帶走了容器。”王旭說道,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釋了。
“嗯,有幾個問題”,王旭自言自語地分析道:“第一就是,現場沒有打斗痕跡,但是有吵鬧跡象,從情理中說,孫某應該和這兩個人認識;第二就是,如果他們是從樓上下來的的,那么固定點在哪里?又是如何取下的繩子?”
“有沒有這樣的一種可能”,白松道:“這兩個人,其實只有一個人與孫某認識,而且我們不掌握。進入這個房子里的,其實只有一個人,而且很可能是個子矮的那個,個子高的其實沒有進來,他在樓頂用身體拽住了繩子。等待矮個子的人作案成功,又收拾了一下東西,一起離開。”
“嗯?”王旭說道:“這么說能解釋樓上的繩子問題,那么,樓上的人為什么要等樓下得手以后和他一起走呢?他在樓頂要是待得時間太長,不怕被發現嗎?”
“這種樓層,很少有人上去的,如果樓下這個人得手速度比較快,也不是不可能。”
“那如你所說的話”,這兩個人里,還必須至少有一個人和孫某認識,而且還是比較熟悉的那種,不然誰家里突然進了個人,哪怕是朋友,估計也得打起來吧?”王旭說道。
“如果你這么說的話,比較熟悉這個層次都不夠,得是親朋才行。你假設一下,哪天你在家,你沒開門,突然看到我出現在你們家,嚇也把你嚇死了對吧?估計你都能把我打出去...”白松吐槽道。
“這里疑點確實是多,咱們下樓。”王旭道。
“嗯,我們重現一下犯罪現場,我們倆這樣下樓以后,鄰居就已經開門,看到了孫某倒在了地上,這個時候你我二人已經下了樓,一起往外走,然后鄰居反應了過來,從窗戶往外看,正好看到咱倆往外走。”
白松站在了大光里的空地上,抬頭看著六樓的窗戶。這種老小區的樹木挺多的,要想從六樓能看到下面的人其實并不容易,這也就是發生在十二月份,如果是六七月份的事情,樹木枝繁葉茂,根本就看不到樓下的人。
“咱們下來的時間,是一分半,鄰居能看到咱倆的地方,就只有這個區域”,白松比劃了周圍的一小片區域。再往前走,就離開了視野,而后面和兩邊,從六樓都很難看到,得把頭伸出來才行,但是鄰居并沒有伸出來頭,直接站在樓上就看到了。
“從DNA、身高、腳印等來分析,兩名犯罪嫌疑人很符合鄰居所指認的兩人的身體情況,我們就假設,這兩人就是殺人犯,那么,從樓里走到這里,就不太對了”,白松比劃了一下:“這個單元的門口,想去對面的平房那里,不需要往這邊走,直行就行了,既然沒有直行,而是先往右拐彎走到了這里,那么說明他們一出來,第一時間,并沒有急著先去平房那里換衣服。”
“這可能是他們對這附近不熟悉吧?”王旭反駁道。
“如果是來討債的人,激情殺人,把孫某捅死,你說的情況我相信,但是這兩個人,行事周密、謀而后動,周圍的監控估計也提前研究過,怎么會不熟悉呢?”
“嗯,有道理”,王旭點點頭:“既然這么說,就說明這倆人并沒有第一時間去平房?”
“不,他們肯定是去了平房那邊,而且一定是在那里換了衣服的。我問過鄭彥武,他說的時間段,與殺人案發生的時間很接近,所以,這兩個人應該是第一時間就去換了衣服。”白松說道:“我有一個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