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秦芷茗自殘陷害秦之藍的視頻曝光后,秦芷茗就遭到了網友的口誅筆伐,但她在微博強硬的回復讓這件事變得撲朔迷離了起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完成演變成了羅生門。
網友也覺得這事有點詭異,視頻里明明是秦芷茗自己刺傷了自己,為什么警局立案偵查的時候卻把秦之藍抓了起來,難道這里面還有其他隱情?
這事越鬧越大,網民看熱鬧不嫌事大向司法部門叫囂,讓他們把當年的案情真相說出來,大家都想知道五年前到底發生了什么。
秦芷茗在微博上一直讓霍爵把完整的視頻放出來,但霍爵這邊卻沒有任何回復,他越是沉默網友越覺得這事有貓膩,甚至有人開始質疑警局。
見事態越發嚴重了,警方這邊終于發言了,他們說當年只是立案調查,后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所以警方就放人了。
五年前這個位面還處在崩壞的事件,所以才導致這起冤假錯案,警局的人根本沒有審訊秦之藍,就斷定是她故意傷害秦芷茗,然后關到了看守所。
位面法則建立后,那些有bug的劇情,法則已經努力合理化了,警方的回復就是合理化的劇情。
對于警方的回復,很多網友都不買賬,雙方簽訂和解協議的前提也是案子有了調查結果,還沒有查清楚真相是怎么回事就放人,這顯然是不符合邏輯的。
其實現實世界里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哪怕取得了對方的諒解,也是要公訴判刑的,不過司法機關會從輕處置。
為了彌補這個大bug,這個位面的法律稍微修改了一下,只要簽了諒解書就可以不用判刑,直接把人放出來。
很多網友不懂法律,所以提出自己的質疑,其實他們的想法沒有錯,錯的是這個位面的法律,為了合理化這件事法則制定的法律就是這么蛋疼,不過目前有關部門正在修訂這條法律漏洞。
對于網友的質疑,一些律師站出來為警方洗白了,警方在這件事上沒有任何瀆職之舉,都是按照法律章程跟部門規定,律師跟網民普及了一下故意傷害罪的法律。
因為這件事還引發了網友對故意傷害罪的控訴,覺得這條法律根本不符合人權,都拿刀去捅別人了,只要被害人同意和解,警方連詢問都不詢問就放人,這合理嗎?明顯是法律有漏洞,網友紛紛要求修改這條法律。
很快相關部門也發表了聲明,說目前正在修訂,預計明年一月一號正式施行新律法。
原本這只是普通的感情糾紛,沒想到最后卻上升到了民眾對法律的不滿。
顧淺羽隨時關注著國內的情況,看見國內鬧翻天了,她寫了一封電子投訴信,投訴的微博跟秦芷茗以及霍爵。
微博作為一個社交平臺,應該多宣傳正能量的事情,但最近的熱搜一直是消極,不符合當代價值觀,如果不及時遏制某些嘩眾取寵的熱議事件,將會影響很多人的思想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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