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枉顧律法,擅自動用死刑,便是有罪!”
“如此徇私枉法,如何還有面目出這圜土?”
就在金成帶人疏散人群的時候,人群之中突然傳來了聲音,將矛頭直指李靖,就和此前百姓們在熙攘的人群中數落貴族一樣,現在有人數落起李靖,也很難發現根源。
李靖濃眉微皺,這正是他最擔心的一點,不管百姓們怎么說,他終歸是沒有按照律法,而是擅動私刑懲治了貴族,這也是他有所顧慮,想要呆在圜土之中的原因,。
人群中的聲音繼續高喊:“陛下啊!新法甚嚴,萬萬不可徇私枉法,今日私放了李靖,明日私放了王靖,后日就能私放吳靖、陳靖,只怕是羑里里的姬昌,也能放了!到時候,法將不法,國將不國!”
子受肯定不可能嚴懲李靖,而且這番話正合自己心意,別管他人怎么說,今天徇私枉法的鍋,他背定了!
他冷哼一聲,大聲道:“徇私枉法又如何?你可是不服?何人如此放肆?若不是念在今日李尚書出了圜土,乃大喜之日,定斬不赦,速速退下!”
看到紂王如此極力維護自己,李靖忽然一拱手,向著周圍百姓朗聲道:“陛下恩德,靖銘感五內!然而靖身為執法之人,知法犯法,確有實罪,有罪便當受罰,為了天下社稷,靖又何惜一命?”
子受聽著眼皮子一跳,李靖不會是想要自殺謝罪吧?
他回想起水淹陳塘關那日,那一日,李靖不就想著自殺為哪吒頂罪嗎?
有自殺傾向!
卻見李靖的聲音又大了幾分,繼續道:“然而如今,天下諸侯心懷不臣,貴族霍亂百姓,又有四夷作亂,犯我疆土,靖心中無時無刻不憂心如焚,而靖武不足以安邦,文不足以治國……”
“唯有以身變法強國,可堪一用。”李靖一邊說著一邊掏出子受給他的贈劍:“此乃陛下所贈之劍,上可斬諸侯,下可斬貴族,靖得陛下重托,此劍,為嚴明律法之劍!”
“李靖!”
子受見著李靖連劍都拿出來了,還能不是自殺?
古希臘就有個立法者叫卡龍達斯,和李靖一樣制定了許多法律,其中有一條是“公民不得攜帶武器參加集會”,但有一次卡龍達斯不小心佩劍走進了一個會場,馬上就有人指責他踐踏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必須受到嚴懲,然后他向宙斯發誓會維護法律,然后就自刎而死。
李靖肯定也打算這么做,以身殉法當個典型。
這哪能行?子受立即出手就要奪劍,卻被李靖一個假動作晃開,撲了個空。
一邊的萬年與叔齊慌亂一陣,可沒有任何辦法。
倒是人群之中的那個聲音仍在說著:“啊哈哈哈哈……”
“李尚書當真司法公正,今日是要在萬民面前以身正法嗎?既然有罪,便應該治罪,擅用私刑,理當嚴懲,就是死罪,也不為過吧?!”
“聽聞李尚書說過,“自古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大商未聞有流血而犧牲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李靖始”,想來今日就是開始的好日子,若是李尚書能夠殉法,那這天下還有人不遵循律法嗎?還有人不敬畏新法嗎?”
聽了這番話語,剛穩住身形的子受怒喝:“將這妖言惑眾之輩找出,拿下斬首!”
媽的,李靖變法就是個寶貝,眼見著昏庸值都要來了,你還想把他逼死?一個念頭都別想有!
李靖卻是頗有氣度的輕喝一聲,白衣飄飄:“不知閣下何人,不過還請諸位看好了!”
他突然拔劍在手,做了個橫劍自刎的姿勢,隨即劍光一閃,唰唰唰掉了一地頭發。
剃光頭都不用推子,長劍就行,李靖這一手劍術絕活只怕在幾千年后都能靠著開理發店維生。
萬年看著李靖一根頭發都不剩的大好頭顱,眼中不禁金光外放,也不知是被閃瞎了眼,還是找到同類心情激蕩。
李靖握著一把頭發,道:“上至貴族,下至百姓同法,靖自然不能免罪,今日靖割發代首,受髡刑,此生不再有半寸須發,倘若來日陛下一統天下,變法大成,依然有人不滿,靖亦愿獻上首級!”
在圜土周圍擁擠的百姓見到李靖割發代首,先是一陣沉默,隨后便嘩然。
孔子還沒有云出“身體發膚,受之于父母,不敢毀損,孝之始也”,讓保持頭發和皮膚的完整,成為最基本的孝道要求,乃至于到了一旦有絲毫的故意損壞,就是不孝地步。
現在也不是“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將頭發和腦袋相提并論的年代,但在商朝也有類似的意識。
髡刑就是剃頭發,是上古五刑之一,商朝自然有沿襲,這種刑罰不疼不癢,但卻是對人格的極大侮辱,尤其是像李靖這樣高高在上的大官,算是相當大的懲罰。
看看萬年就知道,就因為禿頭,受了不少非議,在工地這種人多的地方,還得特意戴個草帽,以工程帽為由自欺欺人。
子受看著李靖的大光頭,半天說不出話,你個濃眉大眼的其實是個奸賊?作秀的一套割發代首都能弄出來?
李靖頓首,道:“靖已受刑,還有何話可說?”
人群之中忽然爆出了許多聲音:
“我大商有李尚書此等忠良之輩,實乃朝廷之幸,萬民之幸!”
“李尚書公正無私!”
“新法嚴明!”
百姓們滿臉赤誠,一副心悅誠服的樣子。
是啊,在子受眼里,李靖不過是剃了個頭,跨越三千年文化理了個發,走在流行前線而已,但在尋常百姓眼中,這是實實在在的刑罰。
在他們的思維中,一個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將頭發割得一絲都不剩,無疑是社會性死亡,對李靖這種大官來說,甚至比死更難受,更別說,李靖還發下了永不再留須發的誓言。
子受心里很堵,我費這么大勁忍著圜土里那股怪味,就是為了讓你李靖在大庭廣眾之下割發代首?
這還怎么徇私枉法,直接成司法嚴明的典型了!
再加上去年年底的淇水之刑,新法只怕更加深入人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