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人跟盧丁毫無沖突。實習助教是剛來的,干了不到一個月。盧丁是想把她弄到手,這一點通過盧丁手機中偷拍她的照片可以得出來。
不過,可惜還沒得逞,以后也沒有機會了。”
“啊?!”瑞雯感覺自己的腦細胞已經全部陣亡,睜著琥珀色的雙眼,一臉懵逼狀。
明一莫名想笑。
“精彩的并不是如何布局將盧丁的小JJ炸了,還讓他本人以為那是場實驗事故。
真正妙的是,即便此事被立案調查,有可能進入警方視線的四個人,也毫無作案動機。
就算福爾摩斯再世,推斷出四個人的作案手法和過程,也沒有實質的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是故意為之。
化學試劑、催化劑等,單獨來說還形不成爆炸,無法作為具備指向性的罪證。
我翻遍這四個人的通話記錄、社交平臺、日常來往,毫無疑點可查。
基本可以確定,他們四個人彼此之間其實并不知道其它步驟。甚至,有可能連最終的結果都不知道。
這里,有兩種可能性。
一,審判者曾經過無數次的演練,最后定出了這個方案。
二,審判者制定出了多種方案,而這個方案起效了。”
瑞雯已呆滯。
明一將其它三張照片關閉,打開了那位實習女助教的文件夾,“A,有一個哥哥,因故意傷人罪被判處11年。
這又是另一個案件了。
A哥哥是因為在酒吧中與人發生沖突,懷恨在心,尾隨對方在酒吧后巷用酒瓶將對方擊成腦震蕩,成為了一個植物人。
但一直以來,A都堅信自己的哥哥是無辜的。
而當時上法庭作證,稱自己親眼目睹了A哥哥傷人的那位酒吧老板,在盧丁事件前的三個月,因過失殺人罪入獄。跟弗萊迪一樣,有人將酒吧老板行兇過程拍了下來上傳到網上。”
收起A的資料,明一又打開了C的資料。
“3年前,67歲的比爾.沃丁森因心肌梗塞死亡。
看上去連意外都算不上,畢竟他心臟不好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了。
一般來說,如果這起意外背后有一個苦主,應該是艾迪的女兒麥麗,但原來,并不是。
這當中,我忽略了一個人。一個背著沉重的包袱、悲慘過完一生的人。
15年前撞死了艾迪的司機,切爾西。但他已經在3年零6個月前,因積勞成疾病死。
他有個兒子。
沒錯,就是這位出現在盧丁教授一案中執紅外射線筆的年輕人,C。
可憐的C從小窮的連肉都吃不上。善良無比的切爾西先生,寧可自己一家挨餓受凍,也要償還艾迪的女兒。
那有沒有可能,15年前那場車禍的真相是這樣的呢?
比爾偷或者搶走了艾迪的彩票,艾迪從家里追了出去,從而釀成那場車禍。
如果是這樣,切爾西就太慘了。人他撞,鍋他背,錢他賠。
這鍋一背就是一輩子。當然,人是他撞死的沒錯,可毀了他一生,甚至差點也毀了C的一生的始作俑者,比爾,卻過上了豪奢富足的生活。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尸骸。
如果,你是C,你現在知道了真相,會作何感想?”
明一盯著瑞雯,而瑞雯則眨了眨雙眼,一時之間有點反應不過來的樣子。
她想了想,開口道:“我是個警探不能說這種話,但如果真是這樣,我會恨透了那個什么比爾。”
明一抬手點開C的幾篇禱告文。
其中有不少諸如此類的文字:‘愿父親安息’、‘父親不是罪人’、‘請寬恕我的罪,我不該產生那樣兇惡的想法’、‘惡魔終將迎來審判’…
“所以,真的就僅僅是恨嗎?就沒有點別的想法?”明一反問道。
“想想你的父親,一個老實人,一輩子累死累活一心想償還自己的罪。可惜,他到死的那天都不知道真相,也從沒過上一天好日子。
你恨比爾。應該贖罪的人是他,而不是你那可憐的父親。該死的也應該是他。
可是,你卻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比爾曾做過的一切,你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你明明知道這一切,但你什么也做不了。每當你看到父親的遺照,你就覺得自己是個廢物…”
明一的聲音越來越刺耳,連神情都變得面目可憎起來。原本只是有些同情C的瑞雯,漸漸代入進了C的情緒中。
終于,在明一步步緊逼的壓迫下,爆發。
“閉嘴!!”
瑞雯大吼一聲,明一收起臉上令人討厭得牙癢的表情,微微一笑,“收。”
瑞雯胸口起伏不平喘著氣,情緒有點錯亂地盯著明一。
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自己是被這家伙的肢體動作、言辭、語速等一系列手法,快速導入了C的精神世界,不悅地怒道:“混蛋!你這是在玩火,就不怕我一槍崩了你。”
明一無所謂地聳聳肩,“前提條件是,你得有時間拔出你的槍。”
說罷,明一將C的資料關閉,輕按觸控筆,屏幕上跳出了無數張照片。
均是與那17案有關之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公職人員也有睡在公園里的流浪漢,上至年薪百萬的成功人士、下至靠領政府救濟金過活的失業者……
“看到了嗎?Boss。
我并不關心人性本善還是本惡,這種高深的問題留給樂于此道的學者吧。
你也看到了,像瑞雯警探這樣受到高等教育的警務人員,都會在情緒接近臨界點時爆發,更何況那些法制意識薄弱的普通人。”
瑞雯無法辯駁明一所說,緊皺著兩道彎眉,別過臉去不知在想些什么。
客廳中陷入了僵硬的沉默。
這樣的沉默大約保持了5秒。
“那么,你的結論是什么?”
Boss的聲音打破了僵硬的氣氛。
不過,這次并不是在明一的耳中響起,而是通過安裝于客廳某處的音響之類的裝置。
這個聲音?瑞雯驀地抬起頭。原來,在屠夫一案中,通知她明一被當成嫌犯抓進警局的神秘人,就是Boss。
對于Boss的這一舉動,明一并沒感到訝異。
第一次遇到小瘋馬,也是Boss引導的。
他最初的猜測是,Boss想通過那件小事來測試他的身手、以及面對類似事件的反應。
但漸漸地,他查覺出Boss對小瘋馬的態度有些特別。
至于原因,他遲早會知道的。
“結論?”明一搖搖頭,如實回答Boss的問題,“現在說結論還太早,再給我一些時間。”
重查17案,找到了其中錯綜復雜的關聯。
與盧丁教授有關的ABCD,與比爾有關的甲乙丙丁,枉死的艾迪、贖了一輩子罪的切爾西,怎么摔斷腿現在也查不明白的夏爾,永失吾愛的蘿西……
這些人都在某樁‘意外’的某個環節中出現,每個人都與自己涉及到的事件毫無關聯,卻與遠隔萬人或千里之外的另一樁事件、另一個人有著血海深仇,意難平的恩怨糾葛。
看著那堆砌滿屏的照片,明一難得地露出一絲嚴峻的神情,說道:“審判者,就像是一根紐帶,將這些毫無關聯的人與事串聯起來。
同時,他又是操縱運行所有事件,制造一場又一場意外的布局者。
用我們華州的說法,他是一個高明的執棋人。每個局中人,都是他手中的一顆棋子。
他很細致,細致到毫厘不差。每顆棋子,都有其存在的意義。正確來說應該是,用處。
這是比交換殺人還要完美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