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王超和趙耀竊竊私語的時候,荒野大生存的直播間卻熱鬧了起來。
兩位素人并不知道,狡猾的節目組已經把他們的鏡頭給直播了出去。
直播間的彈幕異常熱烈,都在討論兩人剛才說的話。
“有意思,嫣兒和陳哲居然被認成是明星了。”
“那必須的,誰讓這兩人的顏值高呢。”
“居然把嫣兒當成宋梓恩,把陳哲認成林空空?”
“林空空又該發律師函了。”
“估計這兩個素人永遠也猜不到這營地是怎么建起來的。”
“等將來他們看回放的時候,會不會被陳哲小哥哥的技術給驚呆?”
“還有那條豬腿,他們居然猜是節目組贊助的,等他們淘汰之后看到陳哲炸豬的鏡頭,估計得嚇尿。”
“他們犯下最大的錯誤,就是太低估陳哲了。”
王超和趙耀并不知道自己的畫面被直播出去了,兩個人仍然在討論著陳哲的營地。
一轉眼的工夫,大喬已經把兩條野豬腿抹好海鹽掛到了竹竿上,火腿制作的前期是需要反復抹鹽晾曬的,這些都是必要的程序。
而看到這兩條肥碩可口的火腿,王超和趙耀饞的直流口水。
兩個人這些天除了蚯蚓就吃了幾條魚,但蚯蚓不解饞、魚肉不管飽,兩個人都是年輕力壯的粗獷漢子,每天幾乎都在忍饑挨餓。
人一旦餓到一定地步,便失去了理智和道德的約束,之前的劉毅一組就是如此,王超和趙耀也沒能例外。
兩個人盯著陳哲院子里誘人的火腿,眼睛像餓狼一樣直冒綠光。
王超低聲說道:“這節目組真尼瑪不要臉,我們素人領到的是最差勁的裝備,連肚子都填不飽,他們明星卻有大房子住,還有吃不完的火腿,這叫什么事?”
趙耀也是憤恨不已,咬著牙道:“說的是呢!我就不信三個白白嫩嫩的女明星,還有一個瘸腿的瘦子,能在海島生存這么多天?這節目播出去還有人愛看?一點都不合理好不好!”
兩個人越說越來氣,越說越不甘心。
王超盯著院子里的火腿,突然惡向膽邊生,咬了咬牙,沉聲說道:“不行,老子今天咽不下這口氣!節目組這火腿不能只給明星,咱們素人也得分一杯羹!”
趙耀一聽,馬上一拍大腿,點頭道:“就是的!這火腿我們也有份!這幾天可給我餓壞了,我想吃豬肉都想瘋了!”
兩人一拍即合,狼狽為奸,當即便決定對陳哲的營地下手,去“摸點”火腿出來充饑。
不過行動之前,趙耀低聲道:“老王,咱們怎么去搞火腿?總不能沖進去直接拿吧?”
王超冷笑一聲,說道:“簡單,咱們用調虎離山之計把營地上的人給支走,然后再去把火腿拿出來不就行了?”
“那萬一被撞見怎么辦?”趙耀又問道。
王超不屑道:“撞見就撞見,怎么?你覺得一個瘸子和三個女的,還能攔住我們?大自然的規律就是弱肉強食,我們就是比他們強,比他們拳頭硬,拿點東
西吃怎么了?”
聽了這話,趙耀不禁猶豫了一下。
雖然他也很餓,他也想吃豬肉,但他明白兩個人現在是在直播,這些畫面是有可能被網友看見的。
但轉念一想,營地里的豬肉肯定是節目組給提供的,他現在搶的是“不義之財”,一這么想,趙耀瞬間就釋然了。
“哼,誰讓節目組區別待遇,給素人穿小鞋,給明星暗中提供幫助!這些豬肉都是我們該拿的!”趙耀攥著拳頭說道。
看到這里。
直播間的主持人何晨不禁搖了搖頭,他一針見血的點評道:
“即便大自然的法則是弱肉強食,即便兩位素人都已經餓了很多天,但是這都不應該成為他們覬覦別人財物的理由,他們的行為是徹底錯誤的。”
而旁邊的一位評論員,也是主持人何晨的一位好友著名法制欄目主持人撒永平則嚴肅的補充道:
“他們兩個人的行為不光是錯誤的,而且是違法的。我不管陳哲他們的豬肉是不是節目組提供的,也不管節目組是不是給素人穿了小鞋,這些都不能成為這兩名素人去搶劫、或者盜竊豬肉的理由。
一旦他們兩個人用任何手段去拿走陳哲的豬腿,那么不好意思,他們的行為就構成了犯罪。
在這里我也鄭重提示各位朋友,盜竊罪,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搶劫罪,涉及到入室搶劫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請大家千萬不要做出這種違法亂紀的行為!”
對于王超和趙耀的行為,網友們也是強烈譴責的,畢竟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知道陳哲的營地是怎么一點點搭建起來的,院子里的火腿到底是哪來的。
不少網友通過彈幕發表看法:
“這兩個素人簡直無腦,營地明明是陳哲一手搭建起來的。”
“就是的,自己沒有能力做到就不要質疑別人,有句話說得好智商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有的吊絲就是這樣,明明是自己智商不夠,卻要懷疑別人的合理性,甚至還要搞一些陰謀論。”
“小撒說得對,他們的行為就是在違法犯罪!”
“豬肉明明是陳哲用火藥炸死野豬得來的,根本不是節目組提供的!”
“他們只是在用這些理由當借口,來完成自己的犯罪罷了。”
“這兩個人就是土匪強盜!”
可惜網友們再怎么說,這兩個素人都看不到,他們已經一意孤行的開始了他們的行動,兩個人先在叢林中找一些干柴,然后便悄悄繞到了陳哲營地的后面。
緊接著他們原地生火,點燃了這些干柴,再用干柴去引燃陳哲營地的籬笆墻。
因為營地大部分的建筑都是用木頭搭建起來的,這樣的結構最懼怕的就是火焰,所以兩位素人才想出這種毒辣的陰謀,用火燒來攻擊陳哲的營地。
而看到這里,評論員小撒沉聲說道:“縱火罪,一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那么對不起,縱火者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