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閻羅法令雖然不太了解神界的事情,因為它一誕生就是在冥界。
但它僅從宋遲遲身上了解到的,就覺得她不應該止步于此才對。
她天賦太好了,有這樣的天賦,哪怕在神界,將來都有可能成為了不得的大人物。
現在卻不修煉了,在閻羅法令看來,就等于一個本該是牛逼轟轟的,有很大能力的大人物,突然甘愿去做個普普通通的小市民。
怎么想都覺得太浪費了。
不僅浪費了她的天賦,也浪費了她的才能。
宋遲遲倒是無所謂的笑笑:“很正常啦,我爹怕我辛苦嘛,你別看我現在已經是個上神了,可越往后修煉就越難,上神之后還有神王,還有神尊,神君……每一步都是一個大坎,你看我大哥,年紀輕輕已經是個神王,但是一直努力閉關修煉,都沒法繼續再往前了,所以修煉也沒那么容易,爹是不想讓我吃苦。”
宋遲遲還記得,等這次大哥辦完事情回來之后,就會閉關。
上一輩子就是這個時間段大哥閉關,就是想突破神王的。
可當時因為一些事情影響了大哥的心境,差點讓大哥在閉關修煉的時候,走火入魔。
幸好大哥最后還是突破成了神尊,但也因此修養了好久才恢復過來。
這一輩子似乎有些不一樣了,她在離開之前還特地囑咐過大哥,在她沒回去之前,先不要閉關,要等她回去之后再閉關。
為的就是她回去之后,會想辦法讓大哥這一次不用再受那樣的折磨。
說道這個,宋遲遲又不禁感嘆魔族的強悍,當初大哥已經是神尊的實力了,可在那位戰魔王的手下卻還是慘敗。
而戰魔王的實力還不是最厲害的。
這也是她一開始為什么要忌憚魔族的緣故。
“所以你看,越往后的修煉越不容易,稍有不慎,就會很慘很慘,爹也是擔心我。”
閻羅法令道:“修煉本是逆天而行,自然是越往后越不容易,你也且要放寬心態。”
“這是當然,我心態好著呢,用我爹的話說,我有厲害的哥哥姐姐,再不行摘星閣還有那么多的能人異士,我爹還說了,摘星閣都是要給我繼承的,我們家也沒有產業糾紛,我怕啥?混日子就好了。”
現在還有牧哥在,那可是堂堂魔皇陛下啊,牧哥在手,天下我有!
閻羅法令涼涼的提醒她:“可你這一次還是差點中招了,現在還是一只鳥。”
宋遲遲頓時悲憤!
“我嚴重懷疑幕后之人一直在盯著我的一舉一動,你看!牧哥在我身邊的時候,我一點事情都沒有,我才剛把牧哥叫去仙界,幕后之人就對我動手了,這說明了什么?!說明了這幕后之人也在忌憚牧哥,得在牧哥不在的時候,才敢對我下手!”
閻羅法令想想也的確是這樣。
宋遲遲說:“不過你這么說倒是提醒了我一事。”
能這么神不知鬼不覺的設計她,對方的實力很有可能也是牧哥那樣級別的。
可是放眼六界,除了牧哥之外,還有誰?
只要找出這個人,或許就可以知道,算計她的人,到底是誰了。
“到了,聞天就在前面了。”
小白鳥暢通無阻的飛進了城池。
作為一只鳥,也不會有人特地去關注她,或者特地去把她攔下來。
最多只會在看見這只小白鳥的時候,微微愣一下,因為這小白鳥渾身雪白,十分的漂亮,小小尖尖的嘴兒又是紅的,和身上的白色羽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那一雙黑溜溜的小眼睛,跟黑黑的小寶石一樣。
這樣的鳥說不常見吧,又似乎以前有看見過,因此大多數人在看見這樣的鳥兒的時候,會為它可愛的外表而忍不住萌一下,會心一笑,過后也就不在意了。
宋遲遲落在了一家客棧的窗邊,聞天就在這家客棧里。
聞天想得挺好的,要找人,或者打聽消息,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各大客棧和酒樓打聽消息。
這里是最魚龍混雜的地方,只要有什么新鮮人新鮮事,肯定是第一時間被傳到這里來。
聞天甚至還覺得,如果師父真的不小心上了一個普通人的身體的話,師父想打聽消息的話,肯定也會來客棧酒樓之類的地方。
因此他也可以說是來碰碰運氣的。
聞天坐的位置,正好在窗邊,小白鳥一落下來的時候,他便發現了。
聞天心底微微詫異了一下,因為他認出了這只小白鳥就是之前餓極了的小家伙。
“你是追著我來的?”聞天伸手摸了一下宋遲遲的頭,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它是追著自己來的。
他速度不能說特別的快,但是對于一只小鳥來說,那也絕對是很快的速度了。
況且他到這里已經住了一個晚上了,這小家伙是怎么隔了一個晚上了,還沒有跟丟自己?
宋遲遲用力的啄了一下他的手,恨恨的罵道:“啾啾啾啾!”
所以你知道氣息暴露是有多危險了吧!
還好這里是人間,要是這里是神界的話,追蹤你的又是神族的話,你現在已經死了!
死了!
聞天聽著小白鳥清脆的叫聲,心情卻莫名的好了不少。
他拿起自己面前盤子里的一盤花生米,放在了小鳥面前,低低的說:“莫不是吃了一頓飯,就將我視為主人了?”
聞天感嘆:“師父說萬物有靈,沒想到我無意喂了一只小鳥,你亦能記得這恩情,一路追我至此……小家伙莫不是已經開了智了?師父說過,開了靈智之后,便是可以成為妖修……”
聞天在思考著妖修的可能,偶爾對上小鳥的豆丁似的眼睛似,他微微一怔。
是他的錯覺嗎?
為何在一只小鳥眼里看見了鄙視的目光?
聞天再想細看的時候,卻見小鳥一口吃掉了花生米,然后跳了進來,跳到了桌子上,很不客氣的把爪子往他面前的酒杯里一踩,然后又拿出小爪子,開始在桌上‘走來走去。’
如果宋遲遲知道聞天看自己是這樣的話,一定會氣死。
她才不是在走來走去。
她是在寫字!
可是這個爪子抓不了筆,沒法寫,所以她就用最簡單的辦法,用自己的爪子沾水來寫了。
她一邊揮動著翅膀,一邊在桌上跳來跳去,寫上:“我是遲遲。”
這是最簡單,也是最能證明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