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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要么生 要么死(一)

更新時間:2020-06-20  作者:肖申克117
時間撥回到1831年的4月28日。

熱那亞行省的北部,一支大約600人的軍隊正行走在田野上。這是熱那亞民防軍的先頭部隊,他們是打前站的,整個民防軍必須在5月1日前抵達奧特山脈下的帕特納姆堡。

此時的南方早已經是夏天,這些士兵汗流浹背,精神萎靡,這甚至是他們第一次走出軍營。可想而知,他們會走出什么樣的行軍隊形。

盡管早已經預料到種種意外會出現,并為此而做了種種準備,比如盡量多休息,多設收容站,又比如多配備了一些隨軍馬車和大牲口,以減輕士兵負擔,赫伯特-威爾斯還是發現許多士兵掉隊。

這僅僅是600人五天的路程而已。

威爾斯不是認為這些士兵偷奸耍滑,相反這些士兵吃苦耐勞老實本份,并且十分服從命令,這改變了他身為北方人一直以來固有的觀念——南方人怯懦而奸滑,不是當兵的料。

但無論兵源如何優良,一支未經充分訓練的軍隊是無法經受住考驗的,哪怕只是行軍。

按照原本的計劃,長距離行軍訓練也是必備的訓練之一,這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作,涉及偵察、路線選擇、防御、補給和宿營等等相關的軍事活動。

但那位子爵的去職以及后來來自北方的命令打斷了一切。

身為總教官,威爾斯只得把射擊訓練和線列戰術訓練擺在優先地位。

前者完全是彈藥喂出來的,在有充足彈藥的情況下,士兵們的表現尚可。線列戰術訓練就差強人意了,威爾斯只能保證他們在訓練場上勉強完成自己的指令。

與憂心忡忡的威爾斯不同,隨軍而行的民防軍最高指揮官布蘭登子爵則是意氣風發。

威爾斯甚至很想知道,這位年近六十的子爵大人是如何保證這般精力旺盛的?

不得不承認,布蘭登子爵的身體很棒,盡管他是一路騎馬的,但他能一直保持挺直的身子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但老子爵時不時的即興式的命令,讓威爾斯無所事從,他喜歡在宿營時檢閱士兵,喜歡檢閱時的雄偉壯麗和浮夸的外表,而這時候士兵最需要的是休息。

好在奧特山脈已經到了,這支先頭部隊已經行走在奧特山脈南緣的丘陵地帶。

在這里休息一晚,預計明天中午的時候,就會抵達目的地帕特納姆堡——一座扼守進入奧特山脈一條孔陘的軍事要塞。

趁著夕陽的余輝,威爾斯命令部隊就地扎營。

他相當于參謀長的職位,手底下有一隊低級軍官和士官充任各種參謀。軍旗被插在一座擁有開闊視野的丘陵上。

丘陵上的一間牧羊人的草屋被收拾當成指揮部,同時也是布蘭登子爵今晚的住處。

4個連按照被安置在指揮部的周圍,每個連都以橫排的形式布置帳篷,排頭都立有1個木牌,上面寫著連長的名字。

木牌右側設有槍束,步槍整齊地擺放。馬匹則在營地的后方,設有拴馬架。有專人負責馬匹的洗刷和喂養。隨軍的彈藥車則在后方稍遠的位置,也安排專人負責看管。

營地的外圍,則安排了簡易工事,甚至不辭勞苦地挖掘塹壕,設置絆馬索,一切如同戰時。

這些士兵并沒受過相關訓練,好在他們任勞任怨,也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布置。

等威爾斯還安排好崗哨、巡防以及相互聯絡事宜之后,夜色已經降臨,士兵們大多已經吃過晚餐。

今天布蘭登子爵沒有檢閱士兵的興致,他就著葡萄酒吃了點干面包,就呼呼大睡了。

看來他也累的夠嗆。

“報告!”副官在帳篷外稟報。

“進來。”威爾斯這個時候正在用餐。

“長官,今天有兩個出去巡邏的士兵,沒有回來。他們是五點鐘出去的。”副官道。

威爾斯看了看懷表,現在是晚上七點半:“是不是迷路了?”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逃兵,倒有不少因為種種原因走丟的,野外行軍,在陌生地域,這樣的事情往往難免。但往往第二天走丟的士兵又找了回來。

這些士兵眼下犯不著當逃兵,他們極高的忍耐力也超出威爾斯的預計。

“他們缺乏的是足夠的訓練,還有時間。”威爾斯想道。

“明天5點的時候,你派幾個去找找,但必須在7點半前回到營地。”威爾斯命道。

“是!”副官領命。

與民防軍的臨時營地相隔五公里的地方,威爾斯副官所提到的兩位失蹤的士兵,正蹲在地上瑟瑟發抖。

狼人沃夫正在擺弄手中的線膛槍,嘴中嘖嘖有聲:

“真是精良的武器,比圣努威那些民團手中的家伙強太多了。與這種新步槍相比,他們手中只是燒火棍。”

站在他身邊的,赫然是他的同類,足50多個狼人。他們個個體型高大健壯,精力旺盛,蠢蠢欲動。

沃夫就是他們的王。

“王,步槍對我們神族來說并不是一個趁手的武器,在我看來,它還沒有斧頭好用。我喜歡用巨斧砍掉那些農夫腦袋的感覺。”

說話的是一個手持巨斧的狼人,名叫亞瑟。

但無論沃夫還是亞瑟,在狼人語境中都是強大戰士的意思,他們沒有姓,只有名。

“亞瑟,無論是步槍還是巨斧,都只是武器的一種。我們必須承認步槍讓人類擁有了極大的優勢,尤其是他們排成橫隊的時候。我們當然不會同樣排隊與他們對射,那樣會突顯他們巨大的數量優勢。”

沃夫把步槍背在自己身上,繼續說道:“與步槍相比,我更想得到火藥,這樣我們自己就可以制造手榴彈,這樣的話我們在面對人類密集橫隊的時候,就不必橫沖直撞。你可想像一下,我們在離敵人二百米的時候點燃手榴彈并開始沖鋒,在敵人開槍前我們已經將手榴彈投出。手榴彈會在他們的頭頂上爆炸,給他們滅頂之災,當他們以為劫難已過的時候,我們的巨斧已經砍了過去。”

亞瑟聽的神往:“那五倍,不,十倍的敵人也會迅速崩潰。”

“是啊,我們神族的數量一直無法提升,天然處于劣勢。這個世界本來是我們的,至少一半。”沃夫道。

在人類的傳說中,狼人的先祖本是人類,因為經不起誘惑偷飲了惡魔之酒而變成了狼人,殘暴而嗜血,背叛了人類,與人類為敵。

在狼人口口相傳的歷史中,狼人與人類本是兄弟,是共乘同一艘龍船來到世間的,共同與自然和猛獸戰斗。但人類奸詐,背叛了曾經與之并肩作戰的狼族兄弟,仗著人多勢眾的優勢,后來將狼人斬盡殺絕,只有少部分狼人逃進了深山之中茍延殘喘。

現在誰也說不清這兩種傳說是怎么來的,但至少說明狼人與人類之間一定曾經有極深的淵源關系。

經過百年的蟄伏,狼族又一次強大起來。與其說血脈里的仇恨和野性本能,不如說是現實需要。

狼族為了躲閉人類的追捕,他們曾沿著奧特山脈向西遷徙,那里是人跡罕至的雪山和原始森林,在那里狼人們終于得到一塊休養之地。

但逐漸發展起來的族群需要更多的食物,所以他們不得不重返東部,為生存爭奪更多的空間。

最初他們收獲頗豐,圣努威的居民毫無防備,但當各地組建民團的時候,狼人們就開始有了損失,尤其是落單的時候。

沃夫和他的部下們意識到火藥武器的強大,一支步槍不可怕,但幾十幾百枝步槍排成橫隊的時候,狼人們也不得不掉頭,他們無法跟人類拼數量。

身為首領,沃夫很有智慧,他覺得狼人們也需要改變戰術,所以他想到了手榴彈,因為他偶然看到圣努威的民兵制作的土炸彈。

那是一顆啞彈,曾砸破了沃夫的腦袋。現在想來真是運氣。

這種武器比步槍更適合狼人們。所以他跟熱那亞某種主動湊上來的神秘人物做了個交易,對方為他提供了一個情報。

一支并未經過充分訓練的熱那亞民防軍,將于某日攜帶大量火藥前往帕特納姆堡,甚至還有行軍路線圖,并在幾個有利于突襲的地點作了標識。

作為首領和王,沃夫謹慎的多,他不會完全相信一個居心叵測的人類。

沃夫身邊雖然只有五十人,但方圓百里內,還有更多的狼人充當著眼線。熱那亞北部是奧特山脈延伸出來的地帶,多為丘陵和山丘,這為狼人們提供了極好的掩護和藏身之所。

夜深人靜,除了偶爾傳來馬匹發出的響鼻聲,還有少數士兵在囈語。

威爾斯今夜失眠了,這是一個奇怪的現象。他今夜心神不靈,盡管離開維希鎮的軍營以來,士兵失蹤不是第一次出現。

索性穿戴好,威爾斯走出自己的帳篷。山區的夜晚有些涼,幾處特意燃燒的篝火帶來幾份暖意。

突然,馬廄的方向傳來騷動聲,緊接著是有人在驚呼。威爾斯看到一些黑影在快速地移動,等靠近了,他發現不對了。

有人驅趕著受驚了的馬匹和大型牲口往軍營內部沖了過來,撞翻了帳篷。然后就是慘叫聲。

“敵襲!”

“敵襲!”

這些穿軍裝也不過三個多月的士兵,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戰爭真正的模樣如何。包括威爾斯在內,所有人的意識中,只當這是一次武裝行軍而已,盡管威爾斯一直強調必須按照軍事操典來執行。

混亂中,狼人丑陋的面孔嚇倒了士兵,而他們手中的巨斧則無情地收割著生命。

更多的士兵甚至都還沒搞清楚情況,就被砍死。

迎面奔過來一個狼人,那個狼人在火光映照之下的面孔極為恐怖,威爾斯則拔出佩刀勇敢地迎了上去。

巨斧對佩刀,威爾斯沒有和對手硬碰硬,曾在北疆作戰過的威爾斯巧妙地躲過對方志在必得的一斧,反手一刺,刀尖插入對手的后腰。

還示來及得深入一刺,對手卻忍住巨痛扭過身子來,朝著威爾斯的脊背砍了過來。

急切之下,威爾斯迅速地趴倒在下,躲過這致命一擊。那個狼人猛然一頓身形,然后轟然倒下,他的脖子上噴著熾熱的鮮血。

布蘭登子爵出現在現場,并親手砍倒威爾斯的對手。

兩人相視一眼,火光之中,兩人的眼晴里都是震驚的神色。事已至此,他們仍然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士兵們在慘叫,有人在哀嚎,有人在痛哭,更多的人在奔逃。

“我是布蘭登子爵,向我靠攏!”

布蘭登大吼一聲,他的警衛隊因為離著他近,并未受到損失,在第一時間跟他聚到了一起。

在這混亂的戰場,他們成了孤島中的明燈,不同連隊的士兵向他們靠攏。

這時前方的兩個連隊中終于有人組織起來,他們與兩位最高指揮官匯合在一起,士氣稍振。但許多人手中沒有武器,甚至大多數人都光著腳。

然而狼人在突襲得手之后,也匯聚在一起,他們手持巨斧向著布蘭登子爵等人沖了過來。

無論布蘭登子爵如何老當益壯,也無論威爾斯經驗如何豐富,他們勉強聚集的菜鳥部下們根本無法阻擋狼人們的沖擊。

在接觸的一瞬間,民防軍就崩潰了。

混亂之中,威爾斯與布蘭登子爵失散了。

奧特山脈中。

茂密的森林之中,陽光透過樹梢灑了下來。一只螞蟻在努力地搬運著食物,威爾斯盯著這只螞蟻有一會了,直到一雙大腳將螞蟻踩到腳底板下。

這雙大腳的主人屬于沃夫。沒錯,威爾斯做了俘虜,跟他作伴的還有另外二十名士兵。唯一的好消息是,布蘭登子爵居然成功逃脫,但聽說他也受了重傷。

“聽說你是他們的頭?”沃夫抽著煙,這是他的戰利品之一。

“是的。”威爾斯想站起身來,但亞瑟用一把巨斧擱在他的肩上,讓他不得不繼續蹲在地上,他甚至能聞到巨斧上散發的血腥的味道。

“我們死了五個,當然相對于你們的損失,微不足道。但即便如此,我決定讓你們這些俘虜做我的奴隸,你必須讓你的手下聽話,否則每跑一個人,我就割掉你一只耳朵或一個鼻子。”

沃夫吹著一連串煙圈,看來他很精于此道。

“可他只有兩只耳朵和一個鼻子。”亞瑟道。

“還有舌頭,另外還有這個……”沃夫羞辱性地踢了踢威爾斯的褲襠。

威爾斯臉漲紅著臉,憤怒無比。

“不、不。”沃夫晃著狼腦袋,“不要想著反抗,我們對奴隸很有一套。那些人起初也想著逃走,經過我們一番調教之后,那些人都成了‘木頭’。”

不久之后,威爾斯就見著了所謂的“木頭”,那是一群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奴隸,他們猶如行尸走肉,除了不停地干活,已經喪失了思考。

從這些人身上的破爛可以看出,他們以前可能是農夫、商人、地主,甚至是教士。

威爾斯被關進了一座地窖,里面早有了一位住客。

那人收拾的還算干凈,跟外面的奴隸完全是天壤之別,只是胡子遮住了下半邊臉。這人甚至還有心情開玩笑:

“歡迎你,這里是山居別墅,免費入住。我是波西-羅賓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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