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少,你說的事情我安排好了。”
“啊,太謝謝您了!有時間我請你吃飯啊。”
“誒,不用,你這是幫助我們工作啊,我請你吃飯還差不多。”
“哈哈哈,我們就不用客氣了,有時間我們兄弟好好聚一聚。”
“沒問題。那就先這樣吧,我再安排安排,一定不會誤了你的事。”
“好,那今天晚上我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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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晨掛斷電話,把宋瑤慧發來的地址轉發給王衡,得到今晚會赴約的回信后楊晨松了一口氣。
事情到了這里,基本上就沒有問題了。
說起來林安姝現在處于離家出走的狀態,身邊無人可用,憑她自己一個人的話有可能沒辦法跟蹤宋瑤慧啊。等一下要看看林安姝的進度,萬一她跟丟了人,自己再把地址給她,實在不行,就派車去送她,一定能保證在最適合的時候將林安姝送到。
宋瑤慧那里應該也準備妥當了,地點和人手完全不用自己操心。
那么做最后一遍復盤吧。
首先,今天晚上自己會帶著王衡去宋瑤慧準備好的地方,在那里利用自己泡茶的習慣和王衡對自己的信任,成功的將需要的東西放在茶里,讓王衡毫無防備的喝下去。
隨后就是自己拖延時間的時候了,一要保證藥效逐漸發揮,二要保證林安姝能夠及時趕來。
在王衡快要發作,壓不住槍,就要變身獸人的時候,自己瀟灑離場。
然后宋瑤慧自然會進來接管全場和王衡,洞房花燭,生米煮成熟飯。
也就是這個時候,在宋瑤慧認定大局已定,放松警惕的時候,自己一定能獲得她的信任。至少是關于撮合她和王衡這件事情上的信任。
憑著這份信任,自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調動宋瑤慧留在那的人手。
林安姝此時基本上也就成功到場了,自己也就可以幫助林安姝成功潛入,并且目睹王衡和宋瑤慧之間的好事。
按照林安姝現在的心理狀態還有自己這些天對她的暗示和刺激,加上林安姝病嬌的本性,想必是無法忍耐的。
也就是說林安姝出手傷人的幾率近乎百分之百。
同時自己還通知了公安局的刑警,只要林安姝動手,就是人證物證俱在,殺人未遂或者是故意傷害罪應該是沒問題的。
當然了,自己是要及時的沖進去保護王衡和宋瑤慧的。雖然自己可能無法保證兩人安全,但是術業有專攻,自己已經找好了適合的人選,身手很厲害,解決林安姝沒有問題,能夠保證王衡和宋瑤慧的生命安全,hold住全場。
最后就是公安局確定證據,移交檢察院,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宣判的事情了。林安姝已經成年,不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這種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別說林家不知道會不會出手,就是出手又如何?
這樣的話,就是天下太平了。
至于林安姝?她要是不動手傷人的話,就算我是楊晨,也奈何不了她。
但是她要是真的動手傷人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自然也應該受到她應得的懲罰吧,我可是完全按照規則來做事的。程序正義,結果也一定正義不是嗎?
那么林安姝付出她應該付出得代價也是正義的不是嗎?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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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騙你的!
我會做出那種事情嗎?真的是,我可是“陽光”啊。怎么會做這種大反派呢?
再說了,要是真的把林安姝送進監獄,那王衡心里必然會扎上一根刺。和宋瑤慧之間到底能不能和諧的在一起還不好說。
而且王衡必然會反感這些事情。
所以不能把林安姝送進監獄啊。怎么做呢?
林安姝的精神狀況不能忽視,她這個病嬌,絕對是有精神疾病的。一個正常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觸犯刑法和一個精神病人觸犯刑法結果是不同的。
所以,林安姝的結果不過是會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罷了,雖然是強制性的。但是對她而言,能夠治療好精神疾病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畢竟林父就是這個打算不是嗎?想把女兒送進精神病院,但是又不忍心,覺得愧疚,所以一直舉旗不定的。我可以提供一些小小的幫助。
這樣的結果,王衡是能夠接受的。和宋瑤慧在一起也就全無阻礙了。
倘若治療成功,林安姝出院后也就不是病嬌了,看到王衡和宋瑤慧已經在一起了,也自然而然不會有什么過激的舉動。
倘若沒有成功,那就繼續治療吧。相信林父是能夠找到足夠優秀的精神病院來治療他自己的女兒的,我就不用擔心了。
這么一來,才是真正的萬事大吉。放在電視劇里都能夠充當大結局的那種。
男一號和女一號終成眷侶,甜甜美美的幸福生活在一起。癡情的女二號則送入精神病院進行治療,獲得了救贖和新的生活。
什么?你說我這個男二號?
開什么玩笑,我怎么會是男二號,我是導演好不好。
這一場大戲,還是需要我來讓它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