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殺她?
不,他這樣明顯是還有事要問她,這一槍不會輕易打下去。
蘭疏影默不作聲地任他指著,暗忖自己到底是在哪里露了馬腳。
這個人的聲音她認得,就是跟她通過電話的老三。
那天凌晨,決定要去火車站抓專家的時候,六人組老大吩咐這個老三去查列車日程表,而在那次行動時,另外幾個人都表現出以老三為中心的樣子——那份恭敬,只比對待老大差一絲。
“我們約的地方好像不是這里。”她輕聲說。
老三并沒有看到的是,她的另一只手藏在身側,悄悄用大拇指的指甲蹭開了皮囊搭扣,兩只小飛蟲先從細縫里飛了出來,緊跟在后的是爬蟲。
被槍口觸到皮膚的瞬間,蘭疏影做出了很自然的反應,她的身體一震,手腕不經意地摩擦到腰間的某塊“裝飾物”。
現在,一股極為淺淡的草香味正在這個狹窄空間內彌漫。
對方嘲諷地答道:“當然不是,可誰讓你處理尸體的時候手腳不夠干凈呢?”
蘭疏影很快領悟到了他的意思,“看來,你們這個組織,對你們也不是那么信得過啊……追蹤裝置是安在哪兒?牙齒,還是骨頭?”
說著,她的目光落在不遠處的尸骸上。
確實是她之前疏忽大意了,沒給老大進行過全身掃描,現在仔細查看才發現,地上那些漿液的中間裹著一枚小小的定位器——老三應該就是通過這個找了過來。
這里只有他們兩個人,六人組的其他四個成員沒在。
這給了蘭疏影某種啟發。
為什么是老三通過定位器找到這里,其他人都不知道?
定位器這種東西,放在同組織這個背景下,顯然是有點傷自尊的事。
就好比一條狗被派遣出去做事,而它的主人安穩地坐在家里,遙控著它,監視著它。
再換個角度思考:同樣是做狗,憑什么老三可以監視老大的動態?是誰給了他這個權限?
另外,老三明知道是她殺了老大,而他的身體數據并不比老大強,又是什么給了他勇氣,居然敢在這里守株待兔?
地方找對了,勇氣,也確實可嘉。
“把武器收一收,你應該有事跟我談,不是嗎?”
蘭疏影的耳朵捕捉著蠱蟲翅膀的細微動靜,很好,那兩只小飛蟲已經不再動了,成功到達目的地。
她的瞳孔愈發明亮。
“你不敢讓其他人知道他在這里,也不想他們知道我們的談話內容。讓我想想……他的死對你沒好處吧?回去之后你會有危險,所以你才想找我,拼死一搏嘛,總比等死來得好聽一點。”
老三沉沉的聲音在她腦后響起:“你說話可真不討人喜歡。”
他沒有否認她的說法。
然而,槍口也從來沒有離開過。
“之前他也是這樣指著我。”蘭疏影語氣輕快,好像根本不在意他帶來的威脅,“對了,你很討厭他吧?想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嗎?”
“我對活人的興趣更大!”
老三說著,目光落到她頸間的細繩上,他把這半塊神龜玉從她衣服里提出來,擺弄了幾下,大概是覺得沒意思,又隨手丟下。
“戴這個,保平安?哈哈,沒什么用吧!”
他并不能認出這是什么玉,態度透著股肆意。
即便知道老大跟這個少年那一戰的結果,可是,他跟迷信身體力量的老大不同,他更擅長的是現代槍械,就像現在這樣,用槍口指著敵人的頭!
這給他一種萬事穩妥的安全感,還有那種無法替代的爽快。
如果小家伙敢反抗?呵呵,大不了直接給他一槍。
蘭疏影玩味地想:如果你知道剛才放下的就是神龜玉,不知道會是什么表情。
“你想從我這里知道什么?”她問。
夜深了。
幾個無業青年提著酒瓶子在路邊高歌,他們看見路燈投下來的影子,還在動。
其中一個混混揉了揉眼,哦,不是燈的影子,那是個人。
一個穿黑色連帽衫和多袋休閑褲的少年。
他的裝束給了混混們莫大的熟悉感,他們攜著夜風吹不散的醉意,吹起口哨招呼對方:“哥們,來吹一瓶啊!”
少年停下腳步,淡淡地拒絕了。
“切,沒意思……”
“膽小鬼。”
他們也只是說一說。
雙方是第一次碰面,聚在一起喝酒這種事還是顯得太親昵了,做不來也不能勉強。
這不會引起打架,只是一次尋常的擦肩。
蘭疏影從他們身邊走過,身上未散的血氣跟酒味糾纏在一起。
這個夜晚變得更冷了。
老三是個有故事的漢子。
十年前,他是個線人。那時候他父母健在,妻子賢惠,闔家幸福,為什么選擇這條路?或許是因為那顆向往光明的心吧。
五年前,他選擇同流合污。那年他的父母雙雙病亡,而妻子,那具衣衫凌亂的尸體躺在垃圾堆里,死不瞑目。
學壞容易,學好難。
有些錯事只要一開始,就像離了弦的箭,回不了頭了。
蠱蟲噬心的痛苦一般人受不住,以上這些就是老三供出來的內容。
此外還包括組織的一部分窩點、他經手過的血案,以及他是如何跟組織內一名高層成為同伙,打算把六人組老大拉下來,而他頂上。
可是老大死得太突然了。
老大身后站著的高層本來就有點懷疑他,如果這次行動一沒拿到神龜玉,二又解釋不清老大的死因,那么他回去以后也活不長。
抓住蘭疏影,為老大“報仇”,戴罪立功,這是他唯一活命的機會。
如果,他沒有貪心地想從她這里知道神龜玉的下落,這個機會他或許能抓住。
專家已經死了。
顯然,他們在專家身上不可能找到神龜玉。
老大一直沒回來,除了心懷鬼胎的老三外,其他四個人正在網吧里等候這個主心骨。
蘭疏影把他們四個約進包廂,同樣用藥物配合著蠱蟲消磨他們的意志,讓他們相互指出其他人犯過的罪狀。
不只是說,還要一一記錄下來,再按上各自的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