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傭人走了又走,唯有周媽一直留在蘇家。不僅是蘇航給的工資高,更重要的是她要照顧白之蕊和蘇芷母女倆。
國家發放老婆是在蘇芷十歲的時候,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直接就頒布了這項消息。
男性年滿22歲,女性年滿20歲就可由國家分配對象。
剛開始實施的時候大家都是圖個新鮮,因為就像是扭蛋,你永遠不知道打開后會是什么。結果才實施半個月,每天去民政局離婚的比領證的還要多。
所以直接一個命令下來,結婚滿一年后,確定雙方沒有任何感情才可以離婚。
畢竟兩個人朝夕相處一個月就能產生感情,更不要說一年了。
隨著這一政策的實施,確實每天離婚的相對而言要少了很多。
至于為什么后來演變成必須男人提出離婚才可以,而女性在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后可以選擇不結婚。還不是因為有些女的趁著國家分配對象騙彩禮,而等彩禮拿到手后就離婚。
因為當初國家還沒分配對象時,不管是男方或者是女方提出離婚都是可以的。不管雙方其中一方愿不愿意,只要去民政局寫了申請一個禮拜后就自動離婚。
要說為什么白之蕊沒有離成婚?還不是蘇航一直把她關在那座華麗的牢籠里,不允許她出入,而且離婚是要本人帶著身份證以及結婚證才可以。
而白之蕊也是被關了十年才被放出來,因為蘇航不怕她去離婚,畢竟沒有自己的首肯民政局離都不會離她。
其實后來白之蕊有再懷過孕,只不過被蘇航不小心給打掉了。那時候蘇芷才五歲,親眼看著白之蕊渾身是血的倒在地上。
而送去醫院才知道,她流產了。
要說蘇航后悔嗎?肯定是后悔的,誰知道流掉的是不是兒子呢?所以有一段時間蘇芷過的可以說算的上很幸福了,因為沒有打罵,每天也有熱乎的飯菜。
周媽是除了白之蕊外對她最好的人,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給她留著。每次被蘇航打,都是周媽偷偷幫她上藥。現在她身上沒有傷痕,大多數原因是周媽給她用最好的去疤藥。
因為周媽說女孩子身上就不應該有傷口,要漂漂亮亮的。
周媽一直在蘇家待到了蘇芷13歲,因為蘇航資金周旋不開,洋房只好賣掉。蘇芷是在白之蕊和蘇航離婚后把周媽找回來的,因為周媽對于她而言就像是家人一般的存在,而白之蕊也需要周媽的幫助。
蘇芷一直都記得白之蕊當初眼里的絕望,她想,如果白之蕊不是因為她的話,怕是早就遠離人世了吧。
本來當初蘇芷是想要多請幾個傭人的,奈何周媽不同意。她說這里是她們的家,自己收拾自己的家是幸福,是滿足。而給她工資她也不要,她說哪有給自己家打掃衛生還有工錢的。
她之所以回來是不放心她們母女倆,一個拍戲,一個賺錢。
總要有人守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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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媽:請叫我周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