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今燕軍野戰部隊擴張到幾十萬的數目,仍然只是4個標準師,是因為后續白起擴編的軍隊,都不是按部就班的進行擴充。
為了快速成軍,白起都是盡可能的使用分封領主們提供的私軍,這些軍隊本身就具備戰斗力,白起還不用重新配備武器裝備,十分好用。
而且由于燕國在漢地大部分地盤都不是白起親自打下來,是那些地方豪族世家主動投誠拿下來的,這些土地都是地方豪族世家的封地,自然無法被燕國直接征兵。
白起代表燕國拿下的都是手工業發達的大城市和軍事要沖地區。
這些地區看似很多,但實則都是一個個‘點’,廣袤的鄉下農村都已經被分封出去,這就是分封遺留下來的弊端。
這個時代城市并不是人口的集散地,只能算是政治貿易的中心,而不是人口聚攏的核心,廣袤的鄉下城鎮才占據了人口的大比重。
因此,燕國中央軍掌控的人口遠不如那些分封領主們掌控的人口,而城市和交通要沖地點本身就需要數量不菲的地方衛戍部隊維持統治和治安,白起自然不能拉走太多人充當野戰部隊。
這就使得白起麾下只屬于燕國中央朝廷的軍隊一直都是那4個師,唯一能做的就是給這四個師配備最好的兵源和武器裝備。
現在的幾十萬燕軍就是少量中央軍帶著大量帶有地方領主私兵性質的私軍,只不過那些帶兵進入燕軍體系的地方軍頭,必須嚴格遵守白起的軍令,沒有多少自主權利。
燕國的分封可不是趙作仁上輩子的歐洲中世紀分封。
雖說那些地方豪族世家在自家領地仍然是一個個土皇帝的存在,但作為交換,他們派出來的軍隊必須全程聽從帝國中樞的命令,甚至連軍官的任命權都交了出去。
分封領主們派出去的私兵,只能享受初始的官職,也就是派出來的私軍越是精銳,人數越多,獲得的初始官職越多,這些人并不是分封領主本身。
在漢地的門閥大族里,都講究一個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真正掌握地方門閥世家權勢的族長,是不會親自帶兵上前線的。
畢竟戰場上刀槍無眼,萬一有個閃失,豈不是什么都沒了?
所以帶軍參戰的往往都是地方門閥世家里的高級心腹或者家族中尚武的子弟。
那種地位較高,但死了不會對家族有很大影響的人。
這些官員其實就是地方豪族門閥對燕國朝堂的一種投資,他們由于帶出了私軍,對燕國有貢獻,天生就自帶官身,如果不愿意選擇武官,還可以將軍隊徹底交給白起,得到一個文職。
不過這么做往往會被降低官職職介,得不償失。
隨著白起南征北戰死傷漸多,那些地方門閥豪族交出來的軍隊也成了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白起以補充隊伍建制為由,將一個地區所有的地方門閥豪族的私兵漸漸整合起來。
并且通過戰爭的消耗和軍功的封賞,把這些具備地區特色的門閥私兵逐漸掌控在自己手里。
于是,在白起麾下,除了4個擁有獨立番號的燕國野戰師之外,其余的部隊往往都是以地名為番號命名。
比如說南陽第一師,巴蜀第二師等等之類的名稱。
一片地域何其寬廣,上面的分封地方豪族門閥足足幾十個,經過白起摻沙子和整合之后,雖說地方豪族門閥在里面仍然有不小的影響力,但主動權已經徹底掌控在白起手中。
這些用地域命名番號的隊伍都是燕國的野戰部隊,和地方衛戍部隊是切割開的。
燕國為了盡可能節省軍費開支,最大程度利用漢地大大小小林立的分封領主,將地方衛戍的防務都分攤給各地的分封領主了。
俗稱,你自己的領地自己守護。
除此之外,燕國由于掌握大義,如果一個地區遭到成建制的外敵入侵,燕國地方官府有資格調遣那些家族門閥的私兵共同守衛。
不過說是這么說,真要是遇到那種情況,調動效率是什么樣子就只有天知道了。
畢竟地方門閥豪族已經被燕國中樞朝廷壓榨了一次,交出了大半家族私軍中的精銳,只要不到生死存亡之際,很難將剩下的那部分都交出去。
當然,在維護治安和守衛邊境方面,這些地方豪族門閥還是挺積極的。
畢竟治安好了,地方豪族門閥的商隊就安全了。
這個時代雖說土地才是根本,但真正的豪族門閥崛起幾乎都是靠著官商兩道,靠種地是很難種出地方豪族門閥的,土地只是他們的根基,商貿和官場才是門閥大族發家致富的關鍵。
任何上得了臺面的地方門閥世家,幾乎都有著自己的商會。
可以說,在漢地除了朝廷的官方商會外,經濟貿易主要就依靠這些地方豪族門閥,普通的小商小販根本雇傭不起鏢師,自然無法進行遠程貿易。
那種特立獨行的行腳商,是土匪強盜們最喜歡打劫的目標,哪怕抱團貿易,也很難跟大家族的商會隊伍競爭,只能吃點邊角料。
守衛邊境更不必多說,一旦外敵殺進來,這些富得流油的地方門閥豪族就是第一個被宰殺的肥羊,尤其是邊境郡縣的地方豪族門閥,往往都會把大部分家財砸在私兵上面,就是為了安全考慮。
到了燕國,這一現象也沒改變,無論是閩越還是漢武帝帶領的漢國殘孽,想要入侵燕國,首先要打破那些邊境豪強得封鎖線才可以。
當然,邊境豪強比起內地豪強也多出了一個財貨收集方式——去敵國搶掠。
在這個時代,搶劫可比做買賣賺錢多。
同時,不斷的搶掠也可以為邊境豪強練出一支能戰之兵,這使得邊境豪強的戰斗力普遍高于內地的豪強。
面對燕國朝廷征召私兵的時候,邊境豪強由于有著守土負擔,所以可以保留更多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