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往事每每回憶都是甜
別說,姚嵐真心覺得自己和文川從有了小竹后,直接進入老夫老妻的狀態。
姚嵐還真的去衛生間洗了一把臉。把衣服換了一件,畫了個淡妝,然手就和文川出門去了。
離家不遠,倒正好是有個大型的商場,也就不開車了,兩人牽著手步行出去。
對姚嵐和文川來講,這樣手牽手出門,那是剛結婚那個時候的事了。
姚嵐和文川的相遇,也是一個很搞笑的事情,當時,姚嵐大學還沒畢業,在這個醫院實習,每天跟著教授啊主任呀這些屁股后面跑腿。倒是她本來是個高材生,所以還算很得重視的。
而文川也是剛從學校出來。文川當初選擇的專業就不太好。又想留城里,就只能去干一些非專業的工作。干過推銷,后來發現那里面被騙的人都是一些自己的親朋好友。
文川那時窮,拉他入伙的人也知道他的家底也窮。但文川一發現事情不對,立馬轉身離開了那個地方。還好。他們沒有追來,但后來文川知道那里的人都被抓了。
然后文川就進了一個正兒八經的小公司做一個文職人員,才一千元一個月。文川還是干得很認真的。可是好景不長。公司沒幾個月就干不下去了。把所有外請的人員都給辭退了,就老板和老板娘把所有的工作全接下來做。
文川無業的時候在街上游蕩,正好遇到嚴打期間。晚上出來游蕩的人,完全可能被查。
文川是正好走過一條巷子的時候,聽到有人叫來人啦。正義感爆棚的文川立馬就飛奔過去。
正是剛從醫院下了夜班出來的羅蘭和姚嵐,倆人想著結伴同行,就走這個巷子出去會近一點兒,太累了,時間又晚了。想早點休息了。
可是沒想到這個巷子里有人。不只一個,四五個年青人圍了過來。她們倆個女孩子能做什么。只能大叫了。
周圍要說沒人聽到那是不可能的,但都明哲保身了。所以,只有文川這個二傻子聽到了就急忙跑了過來。一場正義和邪惡之戰后,雖說邪惡的人多,但到底是心虛些。也就跑了。
但文川做為救人的英雄,受了傷。隨后趕來的警察原本還以為文川也是壞人之一呢。聽說是來救了兩人的,警察也幫著送到醫院去。
文川當時在這個城市里也沒親人呀,也就是姚嵐和羅蘭在照顧他了。而送他們來的警察就是歐陽誠。
從那天起。四個年青人就互相認識了。而姚嵐的脾氣不太好,但一直文川容忍著她,包容著她。當然,孤身在這個城市中的文川也從姚嵐這里取得了溫暖。
想交女朋友,自然不可能自己還一事無成。這次。文川就認真的去找了個工作。進了一家還不錯的公司,做的也是后勤的行政工作。因為文川不管怎么樣都是一個大學生來的,在使用電腦這些方面,就比其他人都接受得快也會一些操作。
所以,這個公司在慢慢從紙制工作轉為電子檔這些的時候,文川為這個公司盡了心力的。帶了一批人成為了電腦操作的好手。
把整個公司的水平提高了一截。老板也是看在眼里。所以當時開給文川的工資和年終給的獎金都還是不錯的。
那些年月,文川的工資在四個人的工資中,算是最高的。沒事的時候,四個人聚一起,大多是文川買單。
文川也從和別人合租一個地下室,換成了自己租一個小單間來住。自己有了住房,對談戀愛的人來說,自然是要方便很多。
姚嵐和羅蘭還有他們班分到這里來實習的另外兩個女生,一起在一個地方合租的房子。倒還是好,只租半年,半年實習期滿后。他們要回到學校住的。
再在學校讀幾個月的書,她們就畢業了。而因為她們倆的成績是優加的人才。被這中醫院給留下來,只要她們一畢業,就可以來上班了。
姚嵐是本市的人,自然覺得這是最好的選擇。但是羅蘭是想了一下,加上歐陽誠在這里,所以羅蘭也選擇了留下來。
在她們正式到醫院上班的那一天,四個人約著一起去喝了酒。一時喝得高興了。雙雙對對的回自己的屋子去了。
歐陽誠有單位分的宿舍,所以把羅蘭就帶到了宿舍,而姚嵐就跟著文川到了文川的十平米的小屋。然后一夜春風得意。
歡喜之后,還是醫生的姚嵐都忘記了自己的安全期。這就有了小竹。于是在發現懷上了孩子后,文川是堅決不許做掉了。立馬準備結婚。
婚禮不是很隆重,因為大家都還年輕,在這里也沒什么親戚朋友,只有他們醫院科室里的人,但自己也是剛來,不太熟的人也不會請人家。
最后坐了兩桌人吃了個飯,兩人去領了個證,就算是舉行了婚禮了。
這也是姚母不高興的地方。因為當初姚嵐要嫁給文川她是不同意的。在她看來,生了這個不頂用的女兒,最少都該收點彩禮回來付養育之恩呀。
文父文母都是有所準備的。準備了三萬塊錢。也是算是自己能給兒子湊的最大數的錢了。
但是,這錢在姚嵐這里截下來了。姚嵐堅決不給父母,只給兩老各買了一套衣服。然后拿這個錢,加上兩人的存款和向歐陽誠他們借來的錢,就買下了當初的第一批的這個商品房。
姚嵐說孩子都有了,自是不能讓孩子還住租的房子。
買了了這個房子,只做了最簡單的裝修。然后兩人就搬了進來。因為文川也不會照顧孕婦。本來是征求姚嵐的意見,說是讓姚嵐的母親住過來,順便就照顧了姚嵐。
但姚嵐又是反對。就這樣,又把文川的母親接了過來。兩人都要上班,家里總得有個人煮個飯。
當然,這一煮,還不只是煮兩三個人的。羅蘭和歐陽誠,都不是本地人。也就把這里當成自己的家了。
每個人都交一些生活費給文媽,然后大家就在這里來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