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并未將自己對政改的想法與梁夢龍交流——現在還不到時候。待討論過吏治后,梁夢龍又談了“權”字,初步打算對現在的九部包括樞密院的職能進一步細分,重新規劃并按實際情況增減。
談到“法”字時,梁夢龍道:“太祖后,《大誥》不用。列祖列宗制詔立法,或以《大明令》、《大明律》和《明會典》為本。中興郡王提出的《考成法》,源流在《會典》。”朱翊鈞點頭稱是。
梁夢龍嘆氣道:“然變法以來工商大興,往來糾紛甚多,《大明令》與《大明律》中戶令、戶律與歷來判例,難以應付如今民間糾紛。臣以為,為變法大局計,修訂律令之事迫在眉睫。此事,朝野間也討論一段時間了。”
朱翊鈞點頭稱是,贊同道:“若無成法,商民訟事,地方官與胥吏隨意判斷,商民負屈一定甚多。”梁夢龍道:“是。”
梁夢龍見龍顏甚喜,大著膽子接著道:“皇上登基以來,曾制《禁止纏足詔》《私立學校管理辦法詔》《大明報業管理章程》等詔、令數十,只作為《大明律》附例。歷代祖宗,此類詔令更是浩繁,其中甚多矛盾之處。地方官府判案,有通曉相關律令的刑名幕友援引此類詔令,偏向哪方只看賄賂多少——都察院還挑不出錯兒來,此誠為大弊病也。”
“因此臣說,此次政改抓手在一個‘法’字。”
朱翊鈞聽到此處,心神震動。目視梁夢龍,等他說出解決辦法。梁夢龍不敢看向皇帝,平視皇帝龍袍,深吸一口氣道:“臣這些天胡思亂想,未必妥當——臣以為,應重修《大明律》,細分為《刑》、《商》、《戶》、《兵》等,并制《律誥》為其總綱!”
朱翊鈞臉上激動之色難掩,忙將身子轉了過去,看向東暖閣的玻璃窗戶。梁夢龍雖然加了一個“胡思亂想”的前奏,但說完這句話后心臟也是砰砰亂跳,不敢再看向皇帝,低頭不語。
朱翊鈞冷靜一下,微笑道:“太祖詔言,‘定律不可輕改’,‘子孫守之,群臣有稍議更改,即坐以變亂祖制之罪’,鳴泉先生膽子可夠大的”聲音漸低,梁夢龍分明聽到一聲極輕的喟嘆。
聽到這聲嘆息,梁夢龍難掩心中的情懷激蕩,朗聲道:“皇上,《大明律》雖太祖‘勞心焦思﹐慮患防微近二十載’所制,并詔為‘不刊之典’。然而其后子孫因律起例,因例生例,致使條例紛繁,奸吏因緣為欺,以例代律,任意輕重——天下萬民又何辜?”
隨即撲通一聲跪地:“臣愿披肝瀝膽,與陛下做一對披荊斬棘的君臣,不使中興郡王專美于前!”
此時,接近正午的陽光從養心殿的玻璃窗中透進,仿佛有萬千清塵在那光柱中飛舞。朱翊鈞轉身扶起梁夢龍,沉聲道:“朕相信鳴泉今日之愿,必載于國史而垂范后世也!”
覲見過程持續了近兩個時辰,梁夢龍中途被皇帝賜宴,并且陪皇帝小酌數杯。
現如今的宮禁比皇帝初登基時,不知森嚴了多少倍。若皇帝下令封鎖消息,宮禁之事絕對無人將之傳出來——十余年來,凡藐視宮禁,長舌頭亂說的,都得到了凄慘的下場。
但梁夢龍被賜宴的事兒,卻如同長了翅膀,短短兩天,京官無人不知。若有些人還不明白這賜宴的含義,自有那“自來水”為之解說。
如果說初一的召見和賜宴還算平常——畢竟有同樣經歷的朝臣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不算太稀罕。但十一月初三早朝后,皇帝在散朝時再次留對梁夢龍,則是再明確不過的信號了。
短短五天,梁夢龍的勢力急劇膨脹。尚書以上還有些矜持,等著梁夢龍寫信或下貼子;侍郎以下的轎子已經在梁府的門口排出半里地還長。
十一月初五,皇帝正式下旨,提名梁夢龍為總理大臣,并許廷推。次日,朝中三品以上諸臣于皇帝不在場的情況下,在皇極殿進行了不記名投票,獲得羅萬化支持的梁夢龍票數達到七成,順利成為萬歷大變法之后的第三任總理大臣。
十一月初九日,罷早朝,禮部于皇極門為皇帝設座,行頒總理大臣任命詔書禮。
太祖廢相之后,“宰相”一詞已經在大明官場消失了兩百年。盡管實施了大變法,但朱翊鈞還是沒有完全突破祖制,到最后也沒有給張居正一個“宰相”的名分。
張居正并無怨言,且鞠躬盡瘁干到薨逝,最重要的原因是變法之后,政事堂有了“政事堂令”的大印——這是政事堂與“內閣”的最本質區別。
有了這方大印,總理大臣就是宰相,至于名字是否為“宰相”在張居正看來并不重要。
還有一個原因是皇帝參與設計總理大臣任命禮儀太牛掰了——與古時拜相相比不遑多讓。其中兩件事最令人激動:
一是皇帝定下總理大臣后要祭拜列祖列宗,儀式和奏捷差不多:皇帝與總理大臣提前三天齋戒、沐浴。正日子那天,皇帝著大禮服,先詣奉先殿,祭拜祖宗——這一條是文臣最為看重的。
二是總理大臣任命過程比唐宋時的“宣麻拜相”規格更高:京中七品以上,俱在皇極門外廣場上觀禮。總理大臣行拜禮時,皇帝起身受禮。詔書頒布時,皇帝親捧詔書,總理大臣跪地接詔,皇帝躬身道:“將以國事累先生,先生勉之!”
總理大臣捧詔答:“臣奉詔。必殫忠竭力,匡襄佐理,恪恭盡職!”
這一問一答間,總理大臣固然跪接詔書,但皇帝是起立受禮而且要躬身的!經過這種儀式,“總理大臣”是不是“宰相”這個名稱變得并不重要,反倒是其“禮絕百僚”的榮耀讓每一個臣子想起來都要膀胱發漲的。
當然,禮絕百僚不是這個儀式后就結束了。還有一些新的禮制:例如總理大臣出行,親王及以下與之相遇必須避道。即儀仗和轎子都要到路邊等著,等總理大臣儀仗轎子先過。
其他諸如總理大臣病重,皇帝親臨問疾并賜醫賜藥;總理大臣任內去世,皇帝車駕往吊;總理大臣在政事堂和宮內有步輦坐——以上這些,不是明文規定,屬于皇帝和張居正之間的互動后留下的“傳統”。
包括年節之時,從門神到大小禮物皇帝都要想著總理大臣——張四維被彈劾的一條罪名就是收了皇帝巨多禮物,卻仍沒做到“恪恭盡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