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讓整個故事情節開始變得截然不同,則是因為——
離開多年的巫師甘道夫重新回到了夏爾,同時他更是帶來了魔戒的相關情況!
沒有出乎所有人的預料,這的確是一枚擁有魔力的戒指,不過這一種魔力卻格外危險。
持有魔戒的人可以不老不死,可這并非是壽命的增長,而僅僅是肉身的不朽而已!
雖然魔戒有隱身的作用,但長期用這個功能的話,就會逐漸被幽暗給吞噬,從而永久的隱形,在邪惡力量的引誘下被魔戒掌控。
再善良再堅強的人都無法抵擋黑暗力量日積月累的侵蝕!
正如那句在讀者圈流傳十分廣的話:你在凝望深淵的同時,深淵也在凝望著你。
“怪不得之前比爾博會用那種語氣跟老朋友說話,原來他的心靈已經被魔戒給影響了。可他能抵抗住魔戒的引誘,把戒指留給侄子,單憑這份心智已經實屬難得。真不知道區區一個霍比特人是從哪里得到了這枚戒指,而且還在悄無聲息之間默默保存了這么多年。”
網絡小說里面的主角在得到了金手指之后,通常想的是如何去利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魔戒》里面的佛羅多跟甘道夫居然在商量著如何把至尊魔戒給毀掉!
作為讀者的敖燁然怎么也理解不了,這魔戒就算會對佩戴者有負面影響,但也不至于毀掉才對吧。
更何況如何想要去毀掉它,還得去遙遠的魔多,這不是吃飽了撐的嗎?
好死不如賴活著,年輕的時候或許還沒有這種感受,但是當你身體機能日漸消退,當你容貌垂垂老矣,當你連一件簡單的小事都力不從心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原來長生不死是多么有誘惑力。
不知不覺中,敖燁然就被的描寫給吸引住了,這跟他以往看過的奇幻故事都有些不同。
主角好像沒有特殊能力,閱讀起來也沒有太多的故事性,好幾萬字了還在聊天!
通過這不同人的對話來簡單了解這個書中世界的過去、現在跟將來。
“還真有點意思。”
敖燁然揉了揉酸澀的眼睛,要不是這么長時間高強度用眼實在有點受不了,他都沒反應過來自己剛剛居然一口氣就看了一個多小時。
這還是那個覺得前期內容無聊再看一點就要棄書的自己?
作為論壇里的小版主,他幾乎習慣了每個小時刷新一次論壇看看情況,這樣才能盡量管理好這個論壇。
相比起之前的蕭條,現在活躍的人就要多了許多!
談論劇情的讀者也漸漸開始多了不少,估計這會兒潛水的人都忍不住要浮起來換氣了。
從昨天拿到書后一口氣看到了現在,爽!就跟炎熱夏天喝下冰凍肥宅快樂一樣的爽!就是有點費眼睛。
開頭好無聊有點看不下去啊,有哪位掏出來比我大的能告訴我從哪里開始有趣的。
主角出乎預料居然是個弱雞,趕緊把那幾個黑騎士反殺了啊!
看得我火大,這是淳罡大神寫的嗎?怎么節奏這么慢,簡直浪費我時間浪費我金錢!
主角居然要把魔戒給毀掉,他該不會是被甘道夫給忽悠瘸了吧?
媽耶,看前面的時候我無數次想要直接翻開最后一頁看結局怎么辦。
大家耐心點,后面真的很吸引人,這不是普通的奇幻,這是一部史詩!
里面疑點重重,有太多太多東西等待著讀者們去發掘。
孤山是哪里,五軍之戰又是什么,比爾博是從一個奇怪的生靈那邊撿到了魔戒,這個名叫中土的世界竟然孕育出了如此精彩、如此完整的波瀾壯闊史詩歷史!
它跟傳統的網絡文學并不一樣,甚至說是南轅北轍也不為過。
不過李淳罡卻讓《魔戒》一樣被廣大的網友們接納,只要能按捺下性子多看上那么一點內容,就會在不知不覺間喜歡上它。
這跟他以往的風格不大像,與其說是奇幻小說,倒不如說是有故事有劇情的學術作品。
結構非常嚴謹,章節進度是在控制之中,人物歷史娓娓道來,思路非常清晰,整個線索繁多卻不紊亂,只要一直跟著閱讀,就能理解其中的故事!
很多人看書或者看電影只看前面幾分鐘就想要弄明白后面的劇情,說什么看不懂之類的。
那么短的時間真要是能看懂的話,那才是見鬼了!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在一開始就讓你知道后面的所有,哪怕它已經把結局擺在眼前,但起因、經過都需要慢慢展開。
奇幻題材,超現實元素或者說幻想元素很多,在這個架空世界里面構思出一個宏大的故事來!
只不過《魔戒》能自圓其說,創造出的霍比特人這個奇異的種族各個方面都能讓人相信它是真的,而且歷史久遠,能追溯到很多很多年前。
個人英雄主義是幻想類不可避免的,哪怕哈利波特他也是魔法界的救世主,是伏地魔的克星。
在《魔戒》里面,主角竟然只是個霍比特人,這個長著大腳丫的小矮人似乎沒有強健的體魄,也沒有高超的巫術,在計謀上面也沒有任何長處,可謂普普通通到極點!
要說他有什么優點,那可能就是有個傳奇經歷的叔叔,從叔叔那邊繼承到了至尊魔戒。
很多讀者都在期待佛羅多能變強,能夠在抵達魔多火山的時候成長起來,直接將魔王索倫給干掉,這樣就沒有必要把魔戒銷毀。
這么強大的戒指有了,還有聞名大陸的巫師甘道夫陪伴,這可是妥妥的主角待遇啊!
抓住機遇,然后在路上找到幾個奇遇,一路升級打怪走下去,修為跟戰斗力噌噌噌地往上漲。
李淳罡并沒有按照網文的套路來,佛羅多主要就是在抵抗魔戒的誘惑上面,意志力非常強,其余時候大概就像是拖油瓶,到三部曲結束了都還是戰五渣。
故事節奏出奇的慢,而且對話很少,竟然動不動還吟唱詩歌,描述性的文字多得令人發指,動輒就是幾頁大篇幅的環境描寫!
給讀者們的感覺就像作者是要在你的腦海里面描繪出一副再清晰不過的地形環境圖一樣。
他們要是知道這還是被李淳罡濃縮凝練之后的結果,不知道會作何感想。
說起來《魔戒》看似是奇幻題材,可如果把里面人物的身份稍微改變一下的話,看成是一部中土世界歷史也未嘗不可。
當然書中的奇幻元素一點都不少,那些窮兇極惡的戒靈竟然騎著馬到處搜尋魔戒,拿著法杖的巫師不用法術偏偏要近戰,精靈這個種族換成一個善于射箭的種族似乎沒有問題。
李淳罡并不敢肯定在另外一個位面被奉為奇幻經典史詩大作的《魔戒》,被自己“搬運”過來并且經過精心修改之后是否會一如既往的大獲成功。
不過在現代快節奏的社會中,停下充滿的腳步來閱讀這樣一部作品,是一件非常愉悅的事情!
它并不晦澀難懂,但卻依舊宏大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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