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新年快樂(奪冠flag加更36/100)
當林燁和孫勝完從空中餐廳下來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
在店里邊吃邊聊,一直坐了兩個多小時才從餐廳里下來。
如孫勝完所言,兩人一來到街道上,登時便感受到了這熱鬧的氛圍。
平日里晚上九點多的時候街道上人也很多,即使是凌晨首爾的街道上,行人也不少。
但今晚的人卻是非常的多,非常非常的多,幾乎是人貼著人的地步。
“還有兩個多個小時,我們在這里凍著嗎?”林燁戴著口罩,說道。
他感覺自己每次說話的時候都會有一股子熱氣從嘴里朝著鼻腔上方沖過去,很難受。
“等著唄。”孫勝完搖頭晃腦的說道。
“等兩個小時啊。”林燁無奈的說道。
“那你讓時間加速一下?”孫勝完笑吟吟的問道。
“好啊。”林燁順勢答應了下來,“我停!”
孫勝完睜著大眼睛,看著林燁像是變戲法一樣在這里揮著手。
然后,啥事情都沒有發生。
有事情發生才不對了呢。
“算了算了。”林燁擺了擺手,“像個憨憨。”
“走吧走吧,邊玩邊等唄。”孫勝完繞了一圈,來到林燁的身后,推著林燁說道。
“好。”林燁失笑著應道。
順勢被孫勝完推著向前走,人來人往,街道兩旁都是行人,就連街道中央也大都是行人,很少看到車輛。
一年的最后一天,大部分人都是沒有事情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要么在家里和家人們一起跨年,要么就是像林燁和孫勝完這樣走出家門,來到街上,感受跨大的氛圍。
人生鼎沸,說的就是現在。
這時,一雙溫暖的小手蓋住了自己的耳朵。
林燁愣了一下,剛要轉身,就聽到身后傳來了孫勝完的聲音。
“你耳朵凍得通紅,我給你暖暖。”
“其實我不冷”的話語到了嘴邊又被林燁咽了回去,任由孫勝完這樣捂著自己的耳朵。
過了約摸半分鐘,孫勝完便將手放了下來。
“舉著手好累。”孫勝完活動著手臂說道。
林燁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孫勝完的腦袋。
“走了,站著不動很冷的。”說著,收回手,向著前面走去。
孫勝完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腦袋,忽的笑了起來,小跑著跟上了林燁。
“走這么快做什么,腿長了不起啊。”
“從客觀事實來說,我的確比你腿長很多。”
“切,會不會聊天啊。”
“也許不會。”
“我教你啊。”
“好。”
你一言我一語,林燁和孫勝完漫無目的的在這條街道上閑逛了起來。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無聲黑白~”
林燁將口袋里的手機拿了出來,看了一下來電人,是個國內的陌生號碼,有些疑惑,但還是接通了電話。
孫勝完故意加快腳步,準備避諱一下,但剛走兩步就被一股力量拉了回來。
錯愕的看向林燁,林燁朝她笑著搖了搖頭后便松開了手。
孫勝完見狀,也是安靜的跟在林燁的身邊。
“喂,我是林燁。”
“我知道你是林燁。”對方一開口林燁就聽出來是誰了。
“老楊?你手機呢?”林燁疑惑的問道。
打來電話的人是楊鑫,他的聲音林燁當然很熟悉。
“別提了,小丫頭拿走不知道上哪兒玩去了。這是我老婆的手機。”
“小丫頭挺調皮啊。”林燁失笑著說道。
“淘氣的很,不說這個了,你明天能回來嗎?”楊鑫說道。
“怎么了?”林燁皺眉問道。
“還是上海的事,老羅查羅子祥侵占證據的時候意外查到了他和市委的一些勾當。”
林燁眼神一閃。
“能確定嗎?”
“不能確定我哪會這么大半夜的給你打電話。”
市委!
林燁眼睛瞇了起來,還真是越查越讓人震驚啊。
“我明白了,明天我會提前回國。”
之前只能說是復蘇集團內部的問題,完全可以等他們調查清楚之后再看移不移交公安機關。
畢竟,只要林燁和董事會不松口,羅子祥就是貪了復蘇一百個億,公安機關也不方便介入。
畢竟證據方面必須復蘇配合,他們不配合,公安很難查到什么有力的證據。
再說了,這到底是復蘇集團的家事,林燁只需要說一句這筆錢是他給羅子祥的,那就什么罪都沒有了。
所以,對于私企人員的職務侵占罪,大多數都是企業查清楚后移交給公安機關的。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
這里面涉及到了政府官員,這就是國家監察委(①)和紀委的職能范圍了。
這事情可就不是一個私企能自我處理的范疇了。
林燁有必要提前回去一趟了。
“嗯,先掛了。”
“嗯。”
林燁掛斷了電話,臉色有些難看。
這個羅子祥還真是……
也不知道會牽扯出來多少人。
“出事了?”孫勝完見林燁的臉色不太好看,出聲問道。
“嗯,我明天提前回國。”林燁點頭說道。
孫勝完小嘴微張,提前回國……看樣子事情不小。
“我們接著逛吧,沒什么大事。”林燁說道。
他這樣說了,孫勝完也不會再提。
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了,很快,便來到了十一點五十九分。
新年倒計時正式開始,林燁和孫勝完也是停在了原地,和人們一起站在原地。
隨著進入最后的倒計時,人們也是齊聲倒數起來。
“三!”
“二!”
“一!”
在始終歸零,時間來到00:00時,韓國的地界上,也是正式迎來了2020年。
2020年,這可是一個多災多難的一年吶。
林燁這樣想著,耳邊驟然爆發出了人們相互之間的祝賀聲。
“新年快樂!”
孫勝完俏皮的聲音將林燁拉回現實,看著身前俏生生的站著的孫勝完,林燁也是笑了起來。
“新年快樂,勝完。”
辭舊迎新,無論愿不愿意,2020,它終究還是來了。
①:18年修改憲法,成立了國家監察委員會,將原本隸屬于檢察院的反貪職能移動到了國家監察委員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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