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祖巫,掌握的規則也只是相對完整,而不是完全完整的。”岳用這樣一句話作為開場白,開始給馮雪講述起共工祖巫自殺式升級的心路歷程——
“巫族沒有靈魂,神志寄宿在每一片規則碎片上,被我們稱之為巫靈,而巫族繁衍的方法,就是得到一枚規則殘片,將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印記附著在上面,然后將它埋在屬性相合的土地之中,經歷一段時間的孵化,就能夠誕生出一名新的族人。而我們部落的源頭,便是后土祖巫。”
馮雪默默的看著自己的神話知識向上跳了一點,并沒有開口搭話,只是給她一個自己在聽的眼神,等待著下文。
岳也沒有賣關子,繼續道:
“巫族和妖族的爭端,最初便是源于繁衍,巫族需要繁衍,就必須得到規則的殘片,但是在諸位祖巫降生的時候,盤古父神剛剛身隕,三千魔神血肉撒遍大地,他們的規則隨著肉身一同被打碎,然后融入了龍鳳麒麟三族的體內,能夠拿來繁衍巫族的規則殘片少得可憐。
再后來,那些規則殘片隨著血脈傳遞,慢慢稀釋,然后成為了洪荒諸族體內的所謂‘星靈印記’,它們修行星靈印記,獲取三千魔神的遺產,最終就成為了最早的妖族,于是……”
“于是巫族就通過狩獵妖族,獲取妖族的星靈印記,用于繁衍巫族?”馮雪忍不住開口問道。
“沒錯。”岳并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對,理直氣壯的回答道。
而馮雪聞言,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對,就如同人類生存需要食用動植物的軀體一樣,想要登上食物鏈的頂端,必然要消費其它的生命,食物方面不吃豬肉還能吃雞肉,不吃面包還能吃蛋糕,可繁衍剛需怎么解?
能夠大致感應到馮雪思維活動的岳對于馮雪的露出了笑容,關于共工的問題本不需要扯這件事,之所以要順嘴說出來,本身也是為了看看這個新小弟的態度,而現在,結果很滿意。
于是她自然的將話題拽回了原本的位置:
“雖然有了‘穩定’的規則碎片源頭,但這只是保證了巫族的人口(姑且就用這個詞吧),而為了在洪荒生存,實力也頗為重要。
當年巫族初生時,三千魔神的規則尚且還算完整,星力、血肉也非常充足,吸收了它們的種族,無論是三族嫡系,還是那些為了排除污染產下的雜種,實力之強悍,少說也有大巫水準,當時的巫族只能在十二位祖巫的庇佑下茍延殘喘,為了提升大巫們的實力,我們想了許多辦法,甚至是自相殘殺,試圖用相近的巫靈來達成補全。
但是,我們失敗了,或者說,幸好失敗了。”
說到這里,岳的臉上露出了一抹慶幸,她用一種近乎劫后余生的表情道:
“巫靈,哪怕是非常接近的巫靈,也是無法融合和吸收的,這讓巫族不至于自相殘殺的同時,也絕了祖巫和大巫們繼續前進的道路,直至龍鳳之戰結束,道祖出世,祖巫們才從證道之法中找到了出路,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巫師。
但是哪怕各部落如今已經有了不少巫師,但卻還沒有任何一名巫師突破自身極限,這固然有巫族悟性的問題,但多少還是讓大家對這條路產生了一些懷疑。
而共工祖巫,決定通過最激烈的方式來悟道,借此證明這條路的可行性。”
“你的意思是,撞倒不周山,是為了悟道?”馮雪咧咧嘴,很難理解這種思路,岳輕輕點頭,但表情卻并不悲傷——
“不周山是父神的脊梁所化,支撐著洪荒的的元磁運轉,一旦倒塌,便會導致元磁紊亂,天河倒灌,而共工祖巫,想要的,便是以自己的巫靈,接受天河的沖刷,但是巫族除非死亡,否則巫靈是無法離開身體的,因此他才會讓祝融祖巫將他殺掉。”
“……”馮雪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個什么表情,但他知道一定很失禮,人家朝聞道夕可死,共工這還沒聞道呢,就先死一次?
似乎是被馮雪那扭曲的表情給震驚了,岳連忙解釋道:
“別誤會,巫族的死并不是真正的死亡,只是軀體不再適合容納巫靈了而已,在死亡之后,肉體會重新融入洪荒,而巫靈則會尋找適合的土壤,經過一段時間的孵化,巫族就能夠復活。
而且因為巫族的實力只與規則的強弱和對自身規則的掌控有關,因此只要復生,就能立刻回歸巔峰。共工祖巫在死亡前已經找好了用于復活的土地,所以只要再等一些年,他就會重新復蘇。
更何況,巫族的血肉具有改造環境的功能,在與不周山融合后,將會化作一片頂級的洞天福地,這意味著將來任何在這片寶地上得到機緣的生靈,都將欠巫族一份因果。”
“合著就是能復活所以用死亡試錯,順便給巫族流一片基業唄?”馮雪瞬間明白了共工的想法,因為在發現自己有孟婆湯解藥這玩意之后,他也有過重新投胎看看能不能贏在起跑線上的想法,只是考慮到現在壓根連地府都沒有,這才打消了這個想法。
兩人談到這里,馮雪心里忽然升起一絲疑問:
“那么,共工成功了嗎?”
“不知道。”岳搖了搖頭,給出了一個非常經典的萬能應答,不過似乎覺得這樣說很蠢,又補了一句:
“共工祖巫在經受天河沖刷之后,就已經被祝融祖巫帶去復生之地,沒有人知道他在何處,自然也就沒人知道他是否成功,不過等到他重生的時候,一切都會揭曉。”
“就怕巫族等不到那一天啊……”馮雪雖然知道有可能被聽到,但還是不由自主的生出了這樣的想法,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沒有提到祖巫,岳并沒有什么反應,只是終結了這個話題,然后看著說了半天還沒有走出一座窩棚距離的情況,輕輕點了點身下的土地。
下一刻,馮雪再次體驗到了以三百公里的時速疾馳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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