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裝著燃燒瓶的啤酒筐搬到距離門口不遠的位置,莫禹拿起一瓶,從兜里掏出打火機,點燃瓶口的破布。
看了眼手中被點燃的燃燒瓶,瞄準某只用手遮擋臉部的怪物,用力投擲出去。
燃燒瓶準確砸中怪物的手部,瓶身碎裂,盛裝的汽油濺射在它腦袋上,順著手和皮膚的縫隙流淌到臉部。
瓶口破布攜帶的火焰瞬間點燃汽油,讓怪物腦袋變成燃燒的火球。
“呲!呲呲!”
和子彈不同,汽油是液體的,它的大手可擋不住,而且制作的時候,還往里面加點料,哪怕它用手使勁撲打,依然無法將臉部的火焰拍熄。
這讓怪物十分痛苦,哪怕它進化了,可臉部依然是致命弱點,接受外部信息和指揮全身的重要器官,都位于頭部。
而且不知為何,它們沒有在臉部進化出能抵御攻擊的骨骼類物體,這也是個奇怪的問題。
火焰無法在短時間內殺死它,只會帶來痛苦,而這就足夠了。
即使它們的智慧貧瘠到只有本能,但依然會在遭受生命威脅時,優先保護自身。
砸中之后,莫禹沒有停手,繼續攻擊下一只,就算等汽油燒盡,火焰熄滅也不要緊,因為已經帶來足夠的傷害了。
原本擔心點燃房子,現在倒是不需要那么小心翼翼,怪物把所有能拿動的東西都丟出來了,包括那些易燃的木制品和塑料制品。
驚喜總是出乎意料的,它們自認為的攻擊,反而幫了己方大忙。
警局有沒有毀掉,其實是小事,關鍵是里面有沒有存放他們需要的資料信息,那些才是關鍵。
直到只剩最后幾個燃燒瓶,他們才停下投擲,因為不需要了,剩下那些基本都是普通怪物。
在用槍械清理掉之后,就只剩下躺在地上發出低聲怪異嘶吼的,它們已經喪失了對外界的信息接受,而且體表都有著不同程度的燒傷。
雖然身強體壯,可說到底還是生物,由細胞組成,持續的火焰燒灼,帶來的傷害還蠻可觀的。
現在的它們,就像砧板上的肉,可以任由宰割。
如同人類,如果突然眼瞎耳聾陷入寂靜黑暗的世界,那么大概會變得恐慌,大喊大叫到處亂走。
可白色怪物不同,它們沒有感情,不會恐懼害怕,失去感官之后,只是靜靜停留在原地等恢復。
莫禹拿著換好彈夾的步槍,走進警局,來到怪物的身旁,低下槍口瞄準臉部。
但是怪物用手捂住了臉部,子彈沒辦法穿過手指間那么小的縫隙。
“失去對外界的感知,卻知道保護致命弱點,你們還真是成長了啊。”莫禹放下槍,拔出隨身攜帶的匕首,移動到指縫位置。
雙手握住匕首,全力對著指縫刺下,暗紅色液體從指縫冒出,怪物的身軀在短暫抽搐后失去生命跡象。
“噗嗤!”
莫禹拔出匕首,走到第二只旁邊,重復剛才的動作,只要找準大腦的位置,一刀刺入就能結果它們。
就像之前用槍,他們瞄準的就是大腦的位置,所以能一擊致命。
雖然看上去簡單,可操作卻并不容易,必須找準位置,一擊干掉,怪物雖然失去對外界信息的接受,可是觸覺還存在。
如此近距離,要是沒干掉它反而被抓住,結果就會像張靈犀那樣,被甩飛三四米遠,以空中轉體兩周半屁股向下式落地。
這會,他正揉著臀部慢慢從地上爬起來,臉色發白倒吸著涼氣:“我……嘶!真夠疼的。”
莫禹見狀走過去將那只也給補掉,剩余大概有七八十只,全部補掉需要時間,而他們缺少的就是時間。
根據太陽的位置,現在已經到返程的時間點了,可現場還有幾十只沒補掉。
思索片刻,莫禹做出決定,全部補掉!這些怪物恢復速度很快,而且還能進化,一晚上時間不知道還會發生什么,要是它們進化出耐高溫的皮膚,那就真的沒辦法了。
這個選擇的后果,就是他們沒辦法在天黑前回到據點了,只能在外過夜。
車子上有食物等物品,在外過夜是夠用的,但是比起這些,最關鍵的是夜晚的危險。
將所有的尸體都丟到門外,讓其化作灰燼,他們在一樓找了個房間,關好門窗,準備在這里渡過夜晚。
比起另外找地方,已經被清理過的警局總部無疑要安全的多。
將塑料布鋪在桌面,枕著自己的背包,安靜渡過夜晚。
中途外面隱約傳來異響,兩人也沒去管,只要聲音不是離得太近,那就不用擔心。
“砰!”
身下的桌子震動,正處于淺睡眠的莫禹立即驚醒,翻身下地。
張靈犀把耳朵貼在桌面,報告情況:“連續的震動,間隔時間幾乎相同,是腳步聲,正在接近。”
“意思就是個大家伙咯?”
能造成如此大的動靜,恐怕是巨型鉆地蟲那種級別的了。
還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最不想見到什么就來什么。
地面的震動幅度越來越大,莫禹的心也一點點沉下去。
好在那個未知的大家伙似乎只是路過,沒多久,震動幅度又逐漸變弱了。
等沒有動靜了,他們才繼續休息,既然在外過夜,那就要有這方面的思想準備,與其擔驚受怕防備,不如養好精神。
要真是巨型鉆地蟲那種的怪物來襲擊,在晚上他們壓根就沒有活路,別說開車逃跑視野受限,光是車子引擎聲,估計就能引來大批的狩獵者了。
之后倒是平平安安來到清晨,莫禹兩人早已整頓完畢,開始了搜索工作。
首要的搜索目標,就是局長辦公室,警局總部的第三層頂樓。
張靈犀從辦工作的抽屜里找到一個文件夾,里面存放著很多份人員名單。
其中包括在分局那邊轉送來的犯人,還有感染者。
張靈犀盯著名單底部的某一段注釋,低聲念叨:“雷克斯……”
大部分名單上都注名一段信息,感染者已經被送去了名為雷克斯的生物科技公司。
這個名字,很眼熟,他好像在地圖上看到過。